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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寡言悟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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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海遊
袁崇煥之誅毛文龍,到底是功、是罪、是過?最關鍵的問題,當然是在於毛文龍是否當殺。大量事實證明,文龍自據有東江後,獨霸一方,驕橫跋扈,其後更揹著朝廷,一再進行通敵叛降活動。袁崇煥在斬毛文龍時所宣佈的十二大罪,並非什麼憑空捏造或隨意上綱,而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下面,準備擇其中之主要者,略作考辨。
罪之一:“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毛文龍自稱擁兵二十餘萬。朝中對此極表懷疑,天啟六年,姜曰廣、王夢尹奉詔出使北韓,準備到毛營閱視,毛文龍卻口出悖言說:“閱不閱在我。不惟閱不閱在我,並他去不去亦不由他也。”姜、王回朝後疏言:“文龍兵冊十五萬,能用者只二三萬;”登萊道王廷試則額定為二萬八千人,兩者的意見是大體相同的,但毛文龍對此卻大為不滿。對於這一點,《國榷》也承認:文龍“漸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餉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論多疑而厭之,以身握重兵,又居海島,莫能難也。”北韓方面也曾指責說:“毛都督欲使中國稱頌其功,虛張軍兵之數雲,無理甚矣。” 由此可見,毛文龍之不受節制,當是事實。有些學者引《崇禎二年六月薊遼督師題本》曾經提到:毛文龍“毅然願編營伍受節制”一語,認為文龍“既然有所轉變,何必吹毛求疵非殺不可。”但考諸《題本》,此語只不過是敘述事件之發展過程,緊接此語之後,即有“(袁)曰:營伍定,則年終必行甄別,祖宗自有法度,不得假也。文龍於是悔其言之失,私對副將張翥曰:我姑以此了督師之意,其實營制難,我只管包完東事便了。臣於是悉其狼子野心,終不可制”等語,這分明是揭**文龍在督師面前耍手腕,怎能說是毛文龍已“有所轉變”呢?!
罪之二:“說誑欺君,”殺降冒功。這是毛文龍利用其遠據海島而慣用之伎倆,但其實也是漏洞最多、暴露最早的問題。文龍入據鎮江之初,即遭後金還擊,“斬遊擊劉某及兵千五百級,文龍僅以身免。”[49]但文龍匿敗不報,為登萊通判王一寧所告發,由於文龍“媚魏忠賢為奧援”,一寧反被誣,逮治論死。[50]天啟四年,“時秀水譚昌言為登萊參政。毛文龍藥遼人舌獻俘,昌言廉得之,密與解藥湯,旬日舌清乞命,皆遼人也,言其實,編為農。”[51]同年七月文龍又報三捷,“獻浮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袁)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敘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悅。”[52]後來,袁化中被拷死獄中,這是因素之一。天啟五年八月,戶科楊文嶽曾就毛文龍獻俘七名,途至廣鹿島又換回六名一事,上疏參駁說:“臣聞之不勝驚疑。夫獻俘一事,奏之皇上,告之祖宗,用以遠播威德,昭示寵靈,此何等大事,乃忽然解來,忽然解去,前解者,不知何以遽發?後換者,不知何處解來?支吾不一,真假莫知。以報功則涉混,以對皇上則似欺。乞嚴敕該部查審真偽,仍諭毛文龍,以後開報軍情務從真實。”[53]兵部在覆文龍疏中也指出;“外議嘖嘖,猶有不敢盡言者”。對於毛文龍的冒捷獻俘,不僅“中朝頗知其妄”,[54]北韓方面的記載也是明確的:“(李)廷龜曰:(毛)都督不修兵器,不煉軍士,少無討虜之意,一不交戰,而謂之十八大捷;僅獲六胡,而謂之六萬級,其所奏聞天朝,無非皆欺罔之言也。”[55]
罪之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這顯然不是指毛文龍所轉呈的後金書信中有冒犯語言;而是指文龍本人的真意。對於這一點,《督師題本》講的是清楚的,即:“近且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語,據登萊道申報,豈堪聽聞。”聯絡到毛文龍曾於崇禎元年春突然擁兵至登州,聲言索餉;以及他致皇太極的私通訊件中有“爾取山海關,我取山東”之語,[56]可見事情並非偶然的巧合。
罪之十:“交結近侍。”這也不是指魏忠賢專權時期的一般應酬,而是指派遣心腹,“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實質是結為團伙,即所謂“文龍與魏忠賢相因而相藉者也。”[57]這一點,從魏閹對待毛文龍與袁崇煥一親一惡不同的態度,可以看得很清楚,因崇煥“為人疏,於大璫少所結好,”[58]魏忠賢曾“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59]迫使崇煥不得不乞休致仕,只是在忠賢伏誅後才得以複用。而毛文龍的情況卻完全不同,他“務結中貴,以為自固之計,”[60]故“東江歲餉百萬,大半不出都門,皆 入權宦囊中”。[61]事實上,在王化貞被處死之後,魏忠賢便成了毛文龍的後臺,不僅冒捷冒餉得以通行無阻,而且誰參劾毛文龍,誰就得遭殃,象王一寧、劉之鳳、夏之令、袁化中、姜曰廣、王夢尹等,或被論死,或被斥逐,這都是魏忠賢庇護毛文龍的結果。甚至在魏閹伏誅之後,仍出現了“內官王國興擅到海上,稱密旨召毛文龍,蹤跡詭秘”[62]的情況。可見毛文龍與宦官的關係,實在並不尋常。
罪之十一:敵攻鐵山,“逃竄皮島,且掩敗為功。”這當然不是指戰術上的避實擊虛,而是指毛文龍常常臨陣逃竄,不敢接戰,即《李錄》所說的“有同群羊之見猛虎”。至於掩敗為功,那也是事實,別的用不著多說,就在鐵山慘敗之後,毛文龍即上報宣州、義州等處“五捷”,但考之《東華全錄》,後金在破鐵山後,並無與毛文龍交戰之事,所謂五戰五捷,實皆虛冒。當時袁崇煥即已指出:“鐵山一攻即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遺,而朝夕報功。”[63]可見崇煥對文龍此種所為是深知的。
罪之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這幾乎是所有參劾毛文龍者的共同看法,如崇禎元年,山東總兵楊國棟就曾指出:毛文龍“專閫海外八年,糜費錢糧無算,今日言恢復,明日言搗巢,試問所恢復者何地?所搗者誰巢?”[64]這些都是明擺著的事實。可是有些學者卻撒開毛文龍本身的問題不談,認為這“應首先找督師是問”。[65]我們說,作為統籌全遼戰局的督師,對此當然是要負責的。袁崇煥對毛文龍的所作所為,經過查證、並在開導無效之後,毅然斬之,這難道不正是一種負責的表現嗎?!
在毛文龍的十二條罪狀中,我認為最關鍵的一條是罪之五:“私通外夷。”這不僅僅是“擅開馬市”,即“文龍在島中廣招商賈,販易禁物,名濟北韓,實闌出塞,”[66]“私通粟帛,易敵參貂,藉是苞苴,為安身之窟”[67]的問題;更為嚴重的是通敵叛降。袁崇煥在當時雖然未能看到毛文龍與皇太極的往來書簡,但對於箇中的一些情況是知道的,其中最有可能的是獲得了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的告密,只是由於劉興祚的身份關係,袁崇煥在當時對此事不便明說罷了。《崇禎紀事》載:崇煥奏報中有“文龍逆跡昭然”之語;《蔣錄》則載:“明袁崇煥以總兵毛文龍據南海皮島與中國私通,殺之;”崇禎帝在覆旨中也明確指出:毛文龍“通夷有跡”。這些都證明了毛文龍之通敵,是導至督師斬帥的重要原因。關於毛文龍通敵叛降的問題,因已有學者作了專文論證,[68]在此不準備多說。但僅憑毛文龍在致皇太極信中提出的:“爾取山海,我取山東,若從兩旁夾擊,則大事成矣,我不分疆土,亦不屬爾管轄;” [69]“結局之期,你如何待我,如佟、李之隆我不肯,如西夷之頭領隆我,我亦不肯;”[70]以及他準備拿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兄弟與後金作交易等等,就足證毛文龍確是罪在當誅。
程本直在《漩聲紀》中對斬帥問題有一段總結性的評論:“客亦聞夫年來國中所議文龍乎?否也。曰虛兵也;曰冒餉也;曰假俘假捷以騙功騙賞也;且曰尾大也;曰鞭長也;曰一跋扈將軍也。自武登撫相與爭而去,其欲得而甘心於文龍者,非一日也,非一人也。辱白簡、掛彈章可數百計也。是左右諸大夫皆曰可殺,華人皆曰可殺也。其不殺也,非不殺也,不能殺也,不敢殺也。是故崇煥一殺之而通國快然。……是文龍之殺,文龍之罪也,而非崇煥罪也。”程氏的這番評論,是在袁崇煥蒙受種種不白之冤,而“擅殺大帥”之說又甚囂塵上的時候提出來的,在當時,如果沒有一種為公理而抗爭的捨身精神,是不敢講這樣的話的。它不僅代表著當時真正的輿論,而且也是經受了歷史的檢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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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數字使用者202121
袁崇煥慘烈的死亡直接導致了中國三百年的黑暗滿清時代!這樣兇殘處死袁督師讓所有督師手下將士都寒了心,古時軍隊都是效忠皇帝而不是國家,皇帝這樣惡毒也就失去了軍心!
袁督師的慘死直接導致寧遠將士崩盤,後來幫滿清打江山的都是清一色寧遠將軍,吳三桂尚之喜祖大壽耿繼茂幾大集團軍,如果不是這些將士造反,滿清拿下一億人口的大國一點機會沒有!
惡毒的狗皇帝不僅禍害了袁督師,禍害了一億國民,也禍害了它自己朱家十幾萬宗族被屠殺!一個國家被一個弱智殘暴精神病獨裁就是一個悲劇
回覆列表
擅殺毛文龍是袁崇煥要命的罪責之一,也正是因為他殺了毛文龍這一舉動,為後來的史學研究愛好者們提供了一個無解的謎題。
正方:毛文龍該殺
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毛文龍一邊打仗一邊跟草原人做貿易,拿著朝廷的俸祿,卻作著站著茅坑不拉屎的舉動,實數該殺。
反方:毛文龍不該殺
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毛文龍雖然一邊做貿易一邊打仗,但是這夥人放在那裡,也是可以有效地牽制對方兵力的。
雖然上面兩方觀點都各自有理,但是,筆者以為也各有缺點。
筆者以為,歷史或許藏在中和這兩方面觀點的客觀中。
毛文龍這樣拿著朝廷俸祿不思報國,一心發展自己生意的行為確實該殺。
但是,後來的事情發展,證明,袁崇煥殺毛文龍殺得早了點!
袁崇煥不合時宜地殺毛文龍,最終演化為袁崇煥是不是投降了清軍這個問題。
雖然袁崇煥跟清軍深度探討了歲幣等,皇帝才能下令主持的建交問題,但是,他也沒能力直接繞過皇帝去給清軍送歲幣。
而且,如果袁崇煥跟清軍達成協議的話,袁崇煥也就沒必要跑回北京,進行保衛戰了!
所以說,老袁不想反,他只是想完成他跟皇帝的約定,在規定期限內平遼東。
當他看到毛文龍不服管教且作戰摸魚的時候,終於亮出了屠刀,把毛文龍直接給砍了。
砍了毛文龍的結果是,失去毛文龍的毛文龍部隊直接因為主帥被殺而散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