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甲是個行兇傷人者,乙是個被害人
不管乙反不反抗,甲都會構成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的罪行,只不過根據最終的行兇結果會區分個既遂或者是未遂
乙不反抗,通常情況下甲的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罪行會既遂。如果乙反抗,在司法機關看來,那要看乙的反抗結果、反抗動機等一系列問題了,不過最重要的是反抗結果和反抗行為,有以下幾種:
1、乙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這指的是以的反抗行為成功制止了甲的不法侵害,使得甲的侵害在事實上停止,而且乙的防衛行為沒有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除此之外,有一種特殊防衛,指的是乙針對甲的行兇、搶劫、強姦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進行的反抗,這種情況下即使乙的反抗造成了甲重傷或者死亡,也要認定乙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另外還有一種司法實踐正在承認的正當防衛,就是最高檢與2018年12月29日釋出的一批指導性案例裡面確定的正當防衛新標準:暴力手段相當,也就是說,甲拿刀砍你,你就可以拿刀回砍他(拿鋤頭、木棒、甚至是赤手空拳打死甲當然更可以),把甲砍死也算是正當防衛。
2、乙的行為構成防衛過當
這是當前爭議最大,人們討論最多的情形。也就是說,如果甲的傷人是從行為或者結果上來看是輕程度的傷害,而乙的反抗行為卻造成了甲的重傷或者死亡,的確有可能會構成防衛過當。我們很奇怪,因為一般人反抗的時候根本來不及考慮自己的反抗行為是否會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而防衛過當在崑山龍哥案之前判的是最多的,所以引起的爭議最大,不滿也最多。不過龍哥案過後,這種情況可能就會慢慢改觀,請大家期待法律的完善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覆。
假設甲是個行兇傷人者,乙是個被害人
甲的結果不管乙反不反抗,甲都會構成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的罪行,只不過根據最終的行兇結果會區分個既遂或者是未遂
乙的結果乙不反抗,通常情況下甲的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罪行會既遂。如果乙反抗,在司法機關看來,那要看乙的反抗結果、反抗動機等一系列問題了,不過最重要的是反抗結果和反抗行為,有以下幾種:
1、乙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這指的是以的反抗行為成功制止了甲的不法侵害,使得甲的侵害在事實上停止,而且乙的防衛行為沒有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除此之外,有一種特殊防衛,指的是乙針對甲的行兇、搶劫、強姦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進行的反抗,這種情況下即使乙的反抗造成了甲重傷或者死亡,也要認定乙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另外還有一種司法實踐正在承認的正當防衛,就是最高檢與2018年12月29日釋出的一批指導性案例裡面確定的正當防衛新標準:暴力手段相當,也就是說,甲拿刀砍你,你就可以拿刀回砍他(拿鋤頭、木棒、甚至是赤手空拳打死甲當然更可以),把甲砍死也算是正當防衛。
2、乙的行為構成防衛過當
這是當前爭議最大,人們討論最多的情形。也就是說,如果甲的傷人是從行為或者結果上來看是輕程度的傷害,而乙的反抗行為卻造成了甲的重傷或者死亡,的確有可能會構成防衛過當。我們很奇怪,因為一般人反抗的時候根本來不及考慮自己的反抗行為是否會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而防衛過當在崑山龍哥案之前判的是最多的,所以引起的爭議最大,不滿也最多。不過龍哥案過後,這種情況可能就會慢慢改觀,請大家期待法律的完善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