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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的12月12日時候,雷軍和董明珠同時作為年度經濟人物,在舞臺上的時候,兩個非常好強的人,立下了10億的賭約!雷軍表示小米的銷售額在5年後會超過格力集團,而董明珠這表示,如果雷軍贏了,她給雷軍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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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看不見得奇葩說

    關於這個問題,董明珠在接受記者訪問的時候曾明確的表示過,將會對賭約繼續履行,認真對待。而小米雷軍則稱,一旦小米勝出,會將這10億的金額用來分給員工合和購買過小米產品的使用者,如果董明珠耍賴,雷軍將自己拿出1億元分給員工。對於雷軍這樣的言論,不少網友紛紛表示,在雷布斯這樣變相的宣傳以及如此大的號召力下,即便小米輸了也會是最大的贏家。

    http://toutiao.com/item/6630792172079677960/

    自己看

  • 2 # 彬城殘影

    這不算賭博,賭博是純粹的資本加運氣的相博,屬於惡性發展,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破壞性。而一次格力和小米的賭約是以發展自身產業為為賭局的,這樣更有利於兩家公司的發展,這個賭約也是鞭策他能往更好的方向發展的鋼鞭,對社會的發展有好處,更利於創新

  • 3 # 使用者5453155651234

    形式上是賭,實質上與賭有區別。一是二人出發點是為實現集體所有制企業的經濟奮鬥目標而下的賭注。二是輸嬴資金最後不是進入個人腰包而是進入集體賬目。這樣的賭多多益善,利國利民......

  • 4 # 溪邊漁童2

    如果董大姐10億賭資付了,且雷軍也接了。那麼就構成賭博,而且是大賭。公安或檢查機關應該介入,依法予以處罰。如果雷軍只付一元賭資。就不構成“賭博”成立要件……

  • 5 # 蔡國環保1

    只要不接受賭資,就不算是賭博。構成賭博的要件有:兩人以上,包括兩人;約定賭點,且超過國家定性;現場有賭資或在一定時間內交付賭資。

  • 6 # hy華姑娘

    這不算賭博,賭博是純粹的資本加運氣的相博,而這次格力和小米的賭約是以發展自身產業為為賭局的,這樣更有利於兩家公司的發展,這個賭約也是鞭策他能往更好的方向發展的鋼鞭,對社會的發展有好處,更利於創新,而且還沒有莊家沒有閒家怎麼賭呢,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

  • 7 # 網際網路產經價值

    董和雷的賭約我理解嚴格意義不算賭約,就是話趕話,兩個個性要強的人在場合上下不來臺而進行的個人賭賽。

    華人喜歡的也認可的邏輯是“成王敗寇”,不管信譽上付出什麼代價,最後商業效果是好的,就是好的。

    西方人的賭賽一般都賭上信譽的,某些社會精英認為,信譽高於生命,造成了非常理想主義的悲劇結果。

    我知道的義大利天才、星象家卡爾達諾,精通文學、哲學、占星,還很擅長數學、物理和化學,用自己所學縱橫賭場,無一失手。

    這位老兄後來誇下海口,與人賭賽,算自己的死亡日期,1576年9月21日。但是到那一天,他活得好好的。為了保全自己大星象家的名聲,自殺了。

    在華人眼中,為信譽和學術(占星術對他來說是個學術問題)而犧牲,是愚蠢的、奇葩的,不值得的,而人家眼中,那是殉道。

    不同文化、不同的價值觀對賭約的後果和判定都有差異。

    卡爾達諾如果活得更久一些,憑他的才華,稍微有點情商,靈活點世故點實惠點,和當時的教廷搞搞好關係,弄得不好可以比肩達·芬奇。

    商人肯定沒有學者這種濃重的理想主義情結。

    2013年賭約時候,雷軍正意氣風發地走向C輪,吸納了淡馬錫資本,估值飆升,突破傳統白電業想象,大有橫掃一切之勢;董大姐忌憚之餘,也在盤算自己的重資產之路如何應對輕資產公司模型的挑戰,保持格力區域性市場壟斷的優勢。

    這場賭賽給了公眾很好的話題,媒體很優的觀察角度,同時也為兩家懷著不同目的的公司提供了大量的曝光率。

    公關話術,沒有美譽度之前先打知名度,沒有知名度就先炒熱話題。

    一場賭約組織一個公共show,企業、創業者、媒體、觀者各取所需,不要太認真介意。

    假設輸者真的認賬,給贏家送上獎金,雙方握手言和,彼此學習,倒是社會一次文明進步——信用比錢大了,中國社會經受成人禮了。

    企業家會獲得成長,作為公眾人物,以後在公眾舞臺不能亂說話。社會也會成熟,每個人謹言慎行,言出必至,少忽悠別人欺騙自己,中國很多事還會辦得更漂亮,華人往後還起大品格。

    那才是大國國民的形象。

  • 8 # 野馬財經

    雷軍和董明珠當年定下了10億豪賭,而我們國家是明令禁止賭博的,別說約定有沒有效,光這個行為是不是就犯法了?就算不犯法,那屬不屬於商業上的“對賭”呢?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是賭博構成違法或犯罪的前提條件,兩個人打賭的本質卻是對商業模式及未來趨勢的不同判斷。同時“10億賭約”也不屬於對賭,因為對賭協議是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的激勵與懲罰,董明珠與雷軍之間並未有投融資行為。

    但黃婉琳認為,“10億賭約”屬於不受法律保護的自然債務。也就是說,雷布斯可以光明正大的給錢或者不給錢,因為不是真實存在的債權債務,就算董小姐去法院告他,法院一般也不會受理,就算受理了,也會駁回。

    他認為,10億賭約有沒有法律效力完全取決於兩位老闆或者兩家公司的決策層,屬於一種君子協定。如果非要較真的話,這種營銷手段感覺有點虛假宣傳。因為在這個流量就是金錢的時代,10億的賭約足以讓兩家公司獲得了更多的關注度和相應的廣告效益。

    “當然,給錢不給錢,法律也約束不了。”王科棟律師說。

    總而言之,雷布斯這10億估計不會給了,大家當個笑話看看,散了散了。

  • 9 # 遊戲直播風情

    算較量不算賭博吧,賭博按照規定應該是寄生於一定實體或者網路當中,直接涉及雙方利益的,這個應該只算是兩人的一次較量,看誰發展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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