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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陣紋268

    如果你學過相對論就會了解一切!如果沒有,就會上當受騙!幸運的遇上好心人提醒或者自己做著做著後醒悟過來時,已經立成了規則規矩!什麼都完了,當然可以改變,那要非常大的力度!社會就是這樣一步一步的前進的,聰明的人己經修成正果,抓住前進的方向,在這一塊小有成就!

    相對於以什麼為標準?在以什麼環境下為標準?以什麼為保障?活著就是在這樣那樣的標準中爭取猶得自己的利益!為何不能製造標準了?是的!製造標準可以獲得一部分利益。主要營造出為別的人能安全、幸福的工作、生活為前提的空間!也有製造小的標準制度的人,這類人用這個小標準主要是為自己營利而己!還要與大標準對接!就是這樣的吧!

  • 2 # 中士材

    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的,並不意味著權利的義務是一一對應的,一項權利可能對應多種義務,一項義務也可能對於多種權利。權利義務的相互性體現在權利義務在總的範圍內是對等的。

    另外根據憲法,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國家的基本義務,從這一角度看,公民的平等權對於國家的保護平等權的義務。

    此外,西方法學思想中,天賦人權,從這一角度說,平等權既然是天賦也就無所謂的對應的義務。

  • 3 # 悠閒典雅

    在中國公民中,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的,你在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的同時,又要盡到法律予以的義務。比如:

    你在享受自已的生存和生命權的同時不能傷及別人的人生安全,要尊重別人的生命權。

    你在享受言論自由權利的同時又不能胡說八道;

    你有權進行財富積累,但你必須合規合法;

    你有結婚生子的權利,但又有瞻仰老人、撫育子女、維繫家庭和諧幸福的義務;

    你有享受生活的權利,但又有保護環境、不干擾他人的義務;

    你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你又有維護參選規則的義務;

    你有享受教育的權利,但也有教育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的義務;

    你有工作和休息的權利,但也有配合別人工作和休息的義務;

    你有參加一切社會活動的權利,但也有維護社會秩序的義務等等。

    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不是對等的,有的人享受了很大的權利,而對社會和家庭盡的義務確很小;有的人一輩子都在盡義務,而享受到的權利確很少。這些現象的存在,和社會分工和社會財富的分配不均有關係,也和每一個人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有關係。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能把權利和義務去畫等號,一個人多盡點義務好,有利於自已精神境界的提升,有利於家庭和諧,有利於社會進步,有利於廣交朋友。盡義務有說不盡好處,我們怎麼能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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