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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島城零距離

    一般情況下是對罪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要是造成嚴重的後果,那此時就會在3-7年有期徒刑之間進行處罰。

    具體規定如下: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 2 # 南野卿雲

    我覺得法律應該加個造謠罪得了,根據造謠產生的後果嚴重程度判治安處罰還是巡滋判事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定罪,亂吃東西的後果是鬧肚子,亂說話的結果就要最少關幾天,並處相應罰款

  • 3 # 手機使用者96429259570

    把自己的分析丶不同見解說出來,感覺到有疑問的地方,可以懷疑嗎?別張口就冠與討論者某某罪名,嚇得普通老石姓不敢諫言!有誰每次看問題丶得到的結論都是絕對正確的?是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都存在某方面的侷限性,只有吸收眾人之長,楊長避短,兼聽則明。

    就如同大連打女案,網民的懷疑不會無中生有,結論不合常識,不合常理。加之官方又沒有拿出有理有據的證據,解答眾網民之疑。則會讓人越來越懷疑事實的真相所在?我相信政府,但官府也應相信自己的子民!大多數網民的評論出發點是好的,也不否認有個別搗亂者。

  • 4 # 碎天

    這個同志,思想有問題啊!

    真理是不怕辯論的,是越辯越明的!

    這一點,一直是我黨我軍充分認可的!

    有些網友提的意見,是有些過激,可解釋不了,也不能抓人啊!

    謠言止於智者,這話確實沒錯,可謠言的天敵不是智者,是真相啊!

    如果猜測案情就得被抓,那要讓無神論者跪下的,又當如何呢?

  • 5 # 人生無悔永往直前

    大家可以啞巴了,現有1千4百多萬老懶了。大家不要為了說句實話,到時候有不要在中國增加1千多萬的網路語言不慬者。

  • 6 # 蒼茫人世間

    不可信就想定人罪?也不看善意惡意? 那麼請問天氣預報經常不準確不可性氣象臺天天在造謠誤導大家也該問罪了嗎?

  • 7 # 浮雲64527329

    不可信的評論,如何界定?有道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每個人所持的觀點和站的角度不同看問題的觀點自然不同,不能簡單盲目的歸結為法律範疇!至於對問題的看法一致和點贊認同更不能動輒以法律懲處!!畢竟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不是封建社會,言論自由也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

  • 8 # 夠不著我的天

    從全國打黑來看,百分之九十的黑社會保護傘,都是公安局上層。難道國家不要警察了嗎?所以制度要嚴,新聞要開放,否則就沒有公平的社會了!

  • 9 # 使用者9390391837658

    評論沒有叫可信不信的說法只能講是正確與不正確因為人家評論了要冶人家罪這是什麼霸道法律上午容許不容許這樣做你又不是皇帝可隨意剝奪他人言論自由

  • 10 # 使用者安康是福

    傳播不實內容或有害內容,都是不道德和違法的。個人認為,儘管你在網上看到了某些事和存在的問題,一定要經核實後,再發議論,切不可人云亦亦,或添油加醋,弄不好你就觸犯了法律,切不可大意!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什麼牌子的MP3音質最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