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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群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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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號儍子
農村習慣,有的孩子出生就給了無子的親屬或親戚當養子,有養父母扶養成人又結婚生子,在法律上和養父母形成扶養贍養關係,對親生父母就失去親生扶養關係。但是,只要在養父母家生活可以,家庭寬餘,從人道上自願給親生父母些錢花是應該的,但是不能強求!我表哥是我大舅的養子,他在我姥家對我舅父母,對街坊都很好,人緣關係很好,把我舅父母養老送終後,開始與親生哥哥們來往走動,帶領孩子們回親生父母那裡看望老人,兩家都誇表哥是好樣的!也有不願意認親生父母及兄弟的,這很正常,都是本著自願的原則,千萬不能傷氣,想認祖歸宗也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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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侯志豐6060
這個問題是很多人都想說的,他不養我我就不養他。這是有的人心裡實話,也有另外的氣話。
對於父母不撫養子女,原因是很多的!比如:抗戰時期有不少的父母無暇顧及子女,把剛剛生下的子女託付別人,或者直接就送人了。現實生活中也有因為無奈養不活子女,又捨不得子女性命把子女送人的。把子女真心狠心丟棄的還在少數。
我個人認為,我們哪個人都不是孫悟空,不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即便是父母有千萬個不對,只要他們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他們就是你的爹媽。至於最後一種,他們也不敢來認你這個子女。如果說你想找藉口不想贍養你的父母,請你放開大話,說給你的子女聽,好好的給他們留個榜樣。另外,你的父母真告你,你也抗不了國家的法。
中國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當然還有相關的其他法律。
國家的法律只是情理無奈而升級的規定。是人不講情理時沒辦法才用的武器。我想這一仗下來錢有了,剩下的什麼都沒了!
所以我認為即使來到這個世界上,就得感謝自己的父母。拿出自己感激,拿出自己的道德也應該去盡情盡意的贍養他們。至於他為什麼不養你,你應該做出詳細的調查。不要因為你不願養,就說出絕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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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海147035523
聽口氣是生身父母都健在,而且沒離異,倆八仍然生活在一齊;現在年紀大了、幹不動活、生活不能理,要求子女贍養;這就表明這當父母的、是胡亂瞎混了一輩子!是一雙窮光蛋,一無所有!有幾種預想:
一是:沒有正式工作,出沒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二是:也沒打工和做生意、因為凡打工者、都應該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三是:如果有工作是屬於下崗、買斷人員,那也應該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四:如果是在農村生活、生存與發展,也應該有房屋與土地;
五:就是一直生活在農村,現在農村都買有新農合(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退一步講,即使再窮,60歲以上也應每人有一份基礎養老金(最低88元);
六:如果他二人一直生活在一起,應該還養有其他子女,難道其他子女也被他們遺棄?即然沒遭遺棄、他二人生育並撫養大的子女、應該承擔撫養老人的義務,或者叫第一撫養人;
七:如果他二人沒再生育、那這二十幾年時間,他們為何沒去找遭遺棄的子女,而等到自己不能自理時才來找?
八:如果他們真的沒親沒故,在農村屬於“五保”戶,應該有村組集體供養,或者進福利院;
遭遺棄的子女,20多年啦,已沒有義務和責任贍養他們;他二人的所做所。為已不配為人父母,是個沒有德性的人,更不值得社會同情;養兒養兒是為防老、養老的觀點與做法已經過時!
做普通的社會人,可以救助或者施捨他們些錢、財與物質,以盡社會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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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iaoXiaowei
謝謝邀請:父母沒有履行撫養義務,子女長大後是否需要贍養?法律規定親生父母不管撫養沒撫養兒女,但是兒女有贍養親生父母的義務。我是這麼想的不管父母對我們好不好畢竟把我們帶在這人世間,沒有父母哪裡有我們。也許這輩子是親人,下輩子在拖生人誰也不認是誰,他們不管以前對我們好與壞,那都是過去的事了,在這世上是他們給我們的生命也是血濃於水的親人,在他們年老的時候我們要做一個孝順的兒女,省著他們離去的那一天讓我們後悔。畢竟這條小命是父母給的,新聞常播報有恨心的媽,孩子一出生就從樓上摔死或掐死,我們算幸運的還活著,所以說百善孝當先,孝順父母是華人的美德,也是給下一代做出好榜樣。自己也有老去的一天,兒女也會孝順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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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和興旺
父母沒有履行撫養義務,子女長大了有義務給贍養費嗎?
感謝邀請,向題主說的這種情況,我估計是小時候被父母生下來就送給別人養著了,不然你不會提出這個問題的,在現在這個社會和法律裡面,也沒有明確要求讓子女盡贍養義務。就算親生的父母把兒女養大,父母給他們娶妻買房買車,如果他們不孝順父母,法律拿他們也沒有辦法,頂多只能用沒有道德,和沒有良心來譴責他們
但是,子女孝敬贍養老人在道德和良心上是應該的,在農村不是有那麼一句俗語嗎?叫做你養他們小,他們會養你老,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農村老人常說,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不養兒不知抱娘恩。現在這個社會兒女贍養老人,有很多兒子媳婦覺得老人在他們結過婚成家以後,沒有幫助過他們,等到老人不能動了,就不想贍養老人,法律拿他們也沒有辦法,畢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只能用道德和良心來譴責他們吧,
向有些父母從小沒有扶養過子女,可能他們也是被生活所逼,無奈才這樣做的,我可以舉個例子,就拿我旁邊的幾家鄰居來說吧,在80年代計劃生育緊張的時候,那時候家家都想要個男孩,如果哪家生了兩個閨女,因為怕計劃生育罰款,第三胎還是閨女的話,因為必須想生個男孩,大部分第三胎女兒都要被送人的,當然了男孩也有送人的,如果送不出去就要被丟棄掉,送出去的女兒在養父母家裡,養父母給他們從小讀書教育,也一天天長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也有了自己的工作,他們理所當然要孝敬養父母了,生父母對他們只有生育之恩,沒有養育之恩,所以就沒有對生父母有贍養義務,可以對養父母盡贍養義務。
但是也可以在道德和良心上,用適當的金錢和物資去孝順,來彌補生父母的恩情,畢竟是生母十月懷胎給了你生命,你才有了後來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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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林媽媽
父母沒有履行撫養義務,子女長大後是否需要贍養?
舉幾個例子來說明。
第一,有個女兒十個月的時候,父親就拋棄她們母女出去鬼混了,這些年從來沒對女兒盡過父親的職責,後來女兒事業上比較成功,那個窮困潦倒的所謂的父親找女兒要贍養費,並把女兒告到法院,結果女兒被判每月付他一定的贍養費。看到這個結果,所有知情的人都覺得不公平,憑什麼孩子小的時候沒付出,自己老了還要孩子去贍養呢?人家自己恬不知恥的說,憑我是她爹她就得養我一輩子。
第二,有個男孩醫學研究生畢業,工作不到一年,父親就找上門要贍養費。父母是在他不到一歲的時候離得婚,離婚後父親從來沒有盡過撫養義務,撫養費一分沒給,孩子一次也沒看過,從小學到大學全部是母親一個人供養的,父親也有工資,吃喝嫖賭花的一分錢不剩,結果後來有病了,聽說兒子有出息了,就來向兒子要贍養費,並且揚言不給贍養費就找單位領導,上法院起訴。最後調解兒子付一部分贍養費。
第三,有個女孩是剛出生就被父母扔到別人家門口的。當時計劃生育,父母為了生個男孩,就把剛剛出生的女孩扔在了別人家門口。這家做生意,自己就一個兒子,正好也喜歡一個女孩,人家就收養了這個女嬰。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女孩長大了,大學畢業留在某市工作,由於養父母將她視如己出,她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結果有一天她的親生父母找上門,要求她贍養,因為她父母千方百計生的那個兒子根本就是一個賴皮,不但偷賭嫖,還一天到晚什麼活也不幹,向父母要不著錢就打父母。此事讓女孩很震驚,她堅決不認親生父母。後來她弟弟和她父母把她告上法庭,結果女孩勝訴了。聽說這屬於遺棄孩子,被父母遺棄的孩子是沒有義務贍養父母的。不告他們遺棄罪就已經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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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精選文案館
首先肯定的是父母給了你生命,這就是對你最大的恩賜。也可以說沒有父母就沒有個人的一切,包括生命。所以,人就要學會感恩。都聽過許多故事,看過很多小說,不管是神仙也好,凡人也罷,為了尋找他給予生命的父母,是歷盡千辛萬苦,甚至是九死一生,找不到父母是誓不罷休!為什麼?因為我們是人是華夏民族的子孫,是講道德講倫理的講文明的。
人生很多事情都不近人意,一生不知道經過多少溝溝坎坎。就是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也是可以理解的,也許是很無奈,也許遇到解決不了的困難等等,在他們傷失生活能力之時,作為兒女不想盡一點孝心,不給他們生活費用,我覺得對他們太不公平,也有失人倫道德。
不是說羊羔跪乳,烏鴉反哺嗎!那人們應該怎樣報答父母之恩哪?我們是炎黃子孫,不能學習那些只講索取不講奉獻自私自利民族的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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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箇中國人30019752
孔聖人常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當然這個後包括其本人所有的子女。按現在的標準衡量:即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無論子女的本領再大再小,一個鐵的現實必須得承認:沒有沒有用的父母,就沒有有用的子女。作為子女: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大活人或者正常人。不是孫悟空:是山裂裂的,樹上結的。子女不瞻養父母不但是道德犯罪,更是法理難容。當然凡事也有例外:比如一生下來就被親生爹孃棄養的棄嬰。有幸被養父母收養存活。長大後認不認親生爹孃就另當別論了。畢竟生身沒有養身重,換了誰都那樣認為。所謂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一個連爹孃都不瞻養的人:不是道德敗壞之人,難道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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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命的過客686
我的觀點,父母如果沒有盡到撫養孩子的義務,也就是對自己的行為不負責任,不管父母以什麼樣的方式生活,孩子是無辜的,孩子應該享有的東西,必須給與,把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不過面對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好多父母為了自己的利慾,拋夫棄子/拋妻棄子置家庭於不顧,追求他(她)們所謂的自由,一個完好的家庭被他(她)弄得支離破碎,孩子該有的幸福變得一無所有,人都是很自私的,你現在也許身體還很健康,過著一人吃飯全家不餓的生活,置自己的家庭、責任拋於腦後,人總是越活越老,並且越老病就越多,有一天實在撐不下去了,才想起孩子,這並不為過,不管怎麼樣,始終是孩子的親生父母,可當你們想起孩子的那一瞬間,你們有沒有想過,孩子的的今天是怎麼走過來的,當孩子拉著你們的手,希望你們留下的時候,甚至哭著跪下來求你們的時候,你們可有半絲悔意和同情,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們,你們沒有,既然走得那麼絕情,你們還回來幹什麼?
哦!今天終於過不去了,想到自己還有孩子,孩子贍養父母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過我覺得相對那些拋夫棄子/拋妻棄子的人來說:不是孩子有沒有贍養他(她)的義務,這個全憑孩子自己作主,不過我覺得孩子還是應該負起這個責任,那種血濃於水的親情關係是永遠改變不了的,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是就算孩子承擔了這一義務,真不知道那些父母們如何面對孩子,對孩子說:自己錯了、或者說對不起之類的,恐怕面對孩子想說也說不出口吧!當初說走就走的那般勇氣到那裡去了,誰都有撐不住的一天,所以我認為我們每一個為人父母的,有些事情還是不要挺而走險,做事之前還是考慮一下後果,沒有誰能限制誰的自己,更不會用道德去綁架別人的自由,不過做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然也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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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面三個姐姐,下面三個弟弟,出生1953年,三歲時因舅舅沒有孩子過繼給舅舅做兒子,並改姓王。
我出生時可是家裡寶貝,無奈親舅舅啊我母親的親哥,好在那時我弟弟出生了。
我知道送給我舅舅時母親非常傷心,不知哭了多少次,好在不是很遠,一個多小時路程,從此我兩邊跑,兩邊都把我當親兒子。
剛才提到的問題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情況可能和我差不多,只是送養物件不一樣而己。你親生父母雖然沒有撫養你,但是至少他們給了你的生命,而且你母親十月懷胎也吃了很多苦,一生中你有兩個親人,一個是你親生父母一個是你養大成人父母。
在法律上你沒有對親生父母贍養義務,但是從親情,從良心上你應該怎麼做用不著旁人明說。生的父母在一邊,養的父母大如天這是對我們這類人的說法,但是我從來沒有對我親生父母不敬,雖然他們離開我很多年,每年清明節我必須帶上兒子一起去祭祀他們,讓孩子記得我們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