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羅子辰

    40歲、土都快埋半節了還孩子!在這麼嚴重的錯誤面前什麼藉口都很蒼白!高空拋擲任何東西都不對更別說是酒瓶了!在他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後果(人員傷亡)之前最好是要嚴肅批評教育或是罰款(能讓他足夠意識到自己犯了多嚴重的錯誤的金額)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犯的錯誤買單!誰都不例外!

  • 2 # 旋律59683305

    參照別的國家法律,高空拋物無論是否傷人,均要嚴判。十年起刑。在大中小城市高樓林立的現在,相關法律總是滯後。很無語!

  • 3 # 夫子觀察站

    在父母面前我們都是孩子,永遠都是他們疼愛的物件。但是法律面前沒有孩子,只要她到了這個年齡,就應該承擔響應責任!

  • 4 # ZSh1953

    從表象看是個孩子。是一個弱智孩子。其家長應把他送列弱智幼兒園去,嚴加管理,不得外出。否則,可能害人,也可能害己。

  • 5 # 唐先明75443043

    怎麼看?

    依我之見:中國《刑法》規定:年滿十八週歲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之人,也就是說年滿十八週歲就成年了,成了大人,凡觸犯中國刑法所規定之罪名均須承擔刑事責任,就年齡而言並且不得從輕丶減輕處罰,如果所犯之罪應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法院在判決和核準丶執行均必須死刑立即執行,如果本案例40歲男人高樓所拋酒瓶而砸死了路人,就依法必須處死刑立即執行。

    那麼,本案例年滿40歲的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從空中拋酒瓶的行為,是典型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憑什麼要聽該犯罪嫌疑人的糊塗老爹在哪兒胡言亂語,什麼40歲的兒子“他還小”?

    除非該40歲男子系神志不清丶意識喪失丶無法控制不住自己行為的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之人(一般俗稱精神分裂症,或叫弱智者),才能叫做“他還小”,這種無行為能力的確認必須依法經嚴格的程式確認一一即經國家專業精神病醫院鑑定確認,而非本案例犯罪嫌疑人的老爹輕描淡寫的一句“他還小”了事。同時,一旦經嚴格的法定程式確認系無刑事責任能力之一人,如果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如本案例在高樓拋酒瓶,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加的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程式規定,就本案例而言保安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一旦公安機關查實確屬精神分裂症發著實施的亂拋酒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公安機關偵查完畢應移送檢察機關並由檢察院向法院對該精神病人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

    如果本案例40歲在高樓亂拋酒瓶之人不是上述無刑事責任或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之人,那麼,這4O歲的男人就該去他該去地方一一間獄。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 6 # 青年菌

    40歲男子高樓墜酒瓶,保安盤查老父竟說他還是個孩子,是孩子也好,不是孩子也罷,子不教父之過,該好好管教管教了。

    事情發生於2019年8月9日,安徽阜陽某小區內,一行人路過的時候被從天而降的一個啤酒瓶嚇壞了。

    幸運的是並沒有被砸到,居民報警過後,肇事業主很快就被警察找到。

    據瞭解,該業主居住在23樓,警察上門是隻有一老人在家。老人家表示是自己的小孩丟的,小孩現在出去幹活了。

    民警問道:孩子多大了。

    老人說:40歲。

    40的孩子往樓下扔啤酒瓶,根據居民的反應,這不是第一次了,之前還有臭雞蛋。

    40歲的人了,就算再不懂事也懂事了,23層的高樓往下扔東西,這不光是品質道德的問題。

    最主要的是還要承擔刑事責任,還好這“孩子”運氣好,沒有砸到人。

    萬一砸到人,痴不了兜著走,家底都給賠進去不說,還得坐牢,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

    下面就來看看:

    2019年6月13日,深圳某小區窗戶掉落砸中一小孩不治身亡。

    6月17日,山東菏澤一男子行走時被掉下窗戶砸中。

    6月19江蘇江陰,一小學生行走時被高空墜物砸中頭部。

    自我行為的高空墜物害人害己,更何況是40歲的人了,“孩子”,好吧,就算是孩子,請家長好好管教管教。

  • 7 # 陳武鵬律師

    我見過巨嬰,但還從來沒有見過如此登峰造極的巨嬰。明明已經成了四十多歲的中年大叔,還天真無邪地把自己當成小孩子為所欲為。更為甚者,老父親也堅決忘掉他已經到了不惑之年的殘酷事實,而是百般袒護他的恣意妄為,為了推卸責任竟然恬不知恥地說他還是個孩子。如此厚顏無恥,讓我瞬間噁心到想一吐為快。

    據報道,最近,安徽阜陽居民小區一23樓的住戶,突然往下丟了個啤酒瓶,一位居民剛好在此路過,砸碎的啤酒瓶只距離他一兩米,這可把他嚇得不輕。民警很快根據監控找到丟酒瓶的人家。當被詢問誰丟了酒瓶時,老人辯解是自家孩子丟的,警察便打算只給以警告。但在隨後的追問中得知,老人說孩子現在出去幹活了不在家。聽到老人的回覆,民警有點懵:孩子?幹活?在追問之下才得到回覆,這位老人口中的孩子,今年已經整整40歲了。隨後民警對老人進行了批評教育,老人也稱自己不會再讓兒子往窗外扔東西了。不得不說,這對父子真是一對極品。一名年逾四十的油膩大叔,竟然自欺欺人地把自己當做不用擔責的小孩子。而古稀老夫為了捍衛兒子的偉大夢想,竟然也充滿愛心地把他當做孩子來悉心呵護,實在是讓人無言以對。當然,法律才不管他是否把自己當成小孩子,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就得接受法律約束。像他這種隨意高空拋物的違法行徑,很有可能砸到樓下行人,導致他們受傷甚至死亡。因此,男子行為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是故意殺人罪,一旦出現受害者便能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我看這種人,就是典型的不見棺材不落淚。要真出了事,他才知道痛哭流涕、悔之晚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rav4的四驅好還是奇駿的四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