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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先生6840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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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樺姐談養育
正常程度的體罰自己的孩子是否有必要?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大部分情況下,都沒有必要打孩子。我們很多時候,總認為,跟孩子講道理,孩子不聽,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因為,不是孩子不聽道理,而是:
1、我們講的道理太概念化。孩子沒有體會過,沒有經歷過,沒有看到過,他感受不到。所以,他不相信你說的。舉個最常見的例子,我們總跟孩子說:“冷飲吃多了,肚子會疼,會拉肚子”,可我們會發現,說了很多遍,孩子還是要吵著吃冷飲,然後,我們就會怪孩子不聽話。
其實,問題不是孩子不聽話,問題是“肚子疼”是什麼感覺?“拉肚子”是什麼樣的?孩子沒有體驗過,沒有看過。所以,他理解不了,他覺得父母在騙他。
所以,如果,這個時候孩子捱揍的話,孩子該有多委屈。他壓根都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2、情緒沒有被理解。如果,父母說了很多的道理,孩子還是一直鬧,不是事情的問題,而是孩子的情緒沒有被理解。也就是,孩子的感受被忽略了。比如說,孩子想買一個玩具,但是家裡已經很多了,你不想給他買。一般,我們都直接拒絕,孩子就會哭鬧,然後,講道理,孩子繼續哭鬧........
其實,這個時候,孩子就是覺得那個玩具好看,想要。如果,父母能夠看到他的感受,孩子的情緒很快就緩和。可以告訴他:“那個玩具真好看,你想要那個玩具,對嗎?”
孩子會點頭,這一個點頭的動作,孩子的情緒就緩和下來了,因為,你說出了他心裡的想法,他覺得你關注他。然後,說:“媽媽也覺得那個玩具特別好看。“這是在認同孩子的感受,他覺得你理解他,情緒又緩和一點了。然後,這個時候,再告訴他不買玩具的原因,要比一上來,就拒絕效果要來的好。
其實,很多時候,孩子只需要被理解,家裡的玩具多,他比誰都清楚。
3、父母帶著情緒講道理。很多時候,我們認為,我們是在跟孩子講道理,孩子不聽。其實吧,我們不知道,我們不是在講道理,是在“講情緒”。因為,孩子聽到的是我們的吼叫聲,看到的是父母滿臉對自己不滿的情緒。那麼,這個時候,孩子也會產生害怕等負面情緒,他就完全聽不到父母在說什麼了。
試想一下,對方讓你感到生氣,害怕,不滿的時候,他跟你講的道理,你會聽得進嗎?所以,跟孩子講道理時,第一步是先詢問他的想法和感受,表示理解,第二步是溫和的講道理,多站在孩子的角度想問題,用孩子能夠聽得懂得語言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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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虞海棠
有一種說法: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全的教育!很多人也是支援具體教育行為中對違規者尤其是屢教不改者應該有懲戒手段!
現實中的確對有一些孩子口頭教育和口頭訓誡已經失去效力,如果不及時加大力度糾正他們的錯誤思想或行為,任其發展,情況只會越來越糟,小毛病會養成大毛病,小錯將來釀惡果的例子太多了…所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小小體罰一下(如:罰站)調皮孩子,達到震懾和教育的效果即可,不能太激烈引發事故和觸犯法律!
孩子常違規,需要老師家長要多付出精力,多做工作,去找他們談心,教育他們自己認識到錯誤,主動改正才是最安全穩妥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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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靈滌盪
正常程度的體罰自己的孩子,不存在必不必要之說,也沒有對與錯可言,因為這是作為家長的您在教育自己的孩子。
教育孩子的方法多種多樣,歸納起來不外乎兩大類,即"文教"和"武教”。古時有"棍棒底下出孝子"之說,這就是典型的武教,題主提到的正常程度體罰自己的孩子,也歸類於武教。
"武教″,顧名思義,是用粗暴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孩子,這種孩子一般叛逆心較大,正常的、斯文的管教對其沒什麼收效,只有用蠻王教才能將其震懾、警醒,才能"浪子回頭"。
"文教",相對於"武教"來說,就斯文多了,正常的言傳身教就能使孩子明白事理,循規蹈矩,根本不需去動用蠻王教,這樣的孩子父母相對就輕鬆多了。
而今的年代,大多孩子都還是聽話明事理的,用"文教"完全能解決問題。估計喜歡用"武教"教育孩子的家長,要麼是孩子確實難管教,只能動用蠻辦法;要麼是家長從小成長於父母棍棒的淫威之下,"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觀念對其根深蒂固,不自覺地運用到了管教孩子之上。
而今社會文明,人們的教育水準大幅提高,教育孩子的方式也更先進,更現代,"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觀念早已過時,"武教"的模式應儘可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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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夢田的稻草人
我們一定是崇尚不打不罵,不驕縱,不懲罰的養育方式,這也是父母文明和智慧得以體現和運用的最好的映證。但是適當的懲罰又不失一種靈活應對的有效補充。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是否必要,取決於當下情境。是否適當,同時也要看孩子處在哪個年齡段。 至於您說的“正常程度”要如何把握,其實也有許多需要探討的點。
1. 家長要在孩子成長的不同時期幫助孩子發展不同的成長課題。兒童的成長是分階段的,只有完成前面要發展的課題,才會發現下一個。當然,每個個體的發展速度、發展程序、前後順序也是各有不同。
整體來說,我們特別關注兒童早期的積極養育,包括:
0-1歲建立好的客體,建立自體感,
1-3歲形成安全依戀關係,建構自我,
3-6歲形成好的品質,積蓄內在力量。
在成長的每一步,父母的愛和陪伴給一個孩子安全感,價值感,效能感。
埃裡克森人格發展八階段理論中,是這樣描述早期生命課題發展人物的:
嬰兒期0-1歲: 發展希望,完成基本信任對不信任
兒童期1-3歲: 發展意志,解決自主與害羞和懷疑的衝突
學齡前3-6歲: 發展目的,解決主動與內疚的衝突
學齡期6-12歲:發展能力,解決勤奮與自卑的衝突
到了青春期: 重點發展忠誠,解決自我同一性對角色混亂
我們需要知道,對一個探索發展自我中的寶寶,完全還未形成對錯觀念,就開始打罵懲罰,這是兒童成長髮展中的一場災難。
對一個兒童第一次犯錯,為了給他長點記性,就打罵懲罰,這可能會變成一種負強化。
對一個青春期的孩子動輒打罵教訓,自我同一性無法建立,可能會形成巨大的陰影籠罩未來漫長的歲月。
有的人用童年療愈一生,而有的人要用一生療愈童年。
2. 兒童的成長是榜樣模仿習得,父母要為孩子做好榜樣為人父母,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不經過培訓就上崗的職業。養育出優秀的孩子,還是問題孩子,對於父母的愛的能力,還有養育智慧,真的是一場考驗。
打罵和懲罰,始終都是不夠智慧的產物。但凡能用文明方式解決的,就無須動粗動手。
沒有捱過打的孩子不知道打人。沒聽到罵人的孩子也學不會罵人。
有個孩子來諮詢很小的孩子說髒話的毛病,我問這些話家裡人有誰也說過嗎,媽媽想了想,爸爸經常說,每次都跟爸爸說當著孩子面要注意點。 大人自己改不掉的毛病,卻要求小孩做到,這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我們都是在陪伴孩子成長中完成自我成長的,這是一次學習和讓我們自己變得更好的機會。 孩子出問題,要修改的是大人的榜樣原件,而不是影印件的孩子。
3. 打罵懲罰不是必需品,也不是洪水猛獸,關鍵在愛的底色我不認為,只有打罵懲罰才能造就優秀孩子,當然我也不認為,不打不罵不懲罰就能養出好孩子。
有的孩子小時捱打,長大之後打父母。有的孩子小時候不捱打,挨批評都會自殺。這些情況的發生,令我們心痛,更需要警醒。
優秀孩子的培養離不開父母的愛和陪伴,那份安全感,那份被尊重的自由,那種被理解被接納的價值感,所有那些成長中獲得的,形成的,內在的力量才是孩子一輩子可以承擔風雨,抵禦挫折的最好的保護傘。
當然,我們也需要警惕以愛之名,拿著“都是為你好”當藉口去責罰打罵孩子,這樣做也是不對的。
4. 現實情境下體罰需要注意的點:- 論事不論人
- 不傷及自尊
- 不使用愛的剝奪的言語
- 年幼無知時犯錯不能體罰,否則就是負強化
- 青春期開始就不能體罰了,打罵會造成難以彌合的創傷
願每個孩子可以健康快樂地長大,也願每一位父母都能成為孩子快樂幸福能量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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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心理講師初雪
教育孩子的過程,並不是一帆風順的,既有晴空萬里,也有狂風暴雨;一般情況下,不建議使用體罰孩子的手段,因為體罰孩子往往是父母想不到更好的教育方法或者是無能的表現;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可以在正常範圍內使用懲戒手段,當然,懲戒不僅僅指“體罰”。即使是“體罰”孩子,也不能是父母情緒的隨意發洩,而是作為教育孩子的手段。
如果在極端情況下,要體罰孩子,或者打孩子,也要按照科學的流程打孩子,而不是隨意地打孩子,主要要注意以下幾點:
1.打孩子要分年齡段。一般來說,0-3歲,孩子剛來到這個世界上才不過3年時間,是安全感建立的重要時期,父母要無條件地接納他們,這個時期,堅決不能打。
3-6歲,孩子有了一定的規則意識,這時,父母就要幫助孩子建立規則,可以在孩子違犯規則時適當地以“打”為懲戒的手段。
6-12歲的孩子進入青春早期,當他們犯錯誤時,可以打,但是儘量少打,最好不打。
12歲以後的孩子,他們的自我意識覺醒,堅決不能打。這個時期打孩子,容易加劇孩子的叛逆心理,造成孩子的過激行為;或者助長孩子的暴力傾向。
2.找一個孩子該捱打的事情打他。特別是那些原則性問題,可以作為懲戒的標準。一定要注意,該不該打孩子不能以父母的情緒作為判斷標準。
3.在打孩子之前要先警告他。如果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他不再出現不當的行為,就不打了;如果警告不聽,再根據情況打。
4.打孩子時,要注意打的部位,進行準確定位,而不是順手就打。比如打屁股,幾秒鐘之內打完,不能打的時間太長,更不能抓住孩子的要害部位就打,比如頭、臉、頸椎、大臂和腰等部位,都不能打,以免讓孩子產生被侮辱的感覺或者因為父母一時情緒失控傷害到孩子而遺憾終生。不能在臥室裡打孩子,因為臥室是休息的地方,如果要吵孩子或者打孩子,可以去客廳或者書房。
5.打完孩子還要有後續措施。在打完孩子大約兩天左右,主動和孩子重新談談孩子捱打的原因,以分享感受為主,讓孩子真正從捱打中吸取教訓,有所成長。教育懲戒和教育鼓勵一樣,就像一個硬幣的兩面;教育懲戒的手段也不僅僅限於體罰孩子,也可以讓孩子“面壁思過”等方法,和孩子提前商量好懲戒的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總之,父母要做到“溫和”而“堅定”,抱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和孩子站在一起共同面對問題,這樣孩子才能感受到父母不是為了發洩情緒而體罰自己,感受到父母背後的愛而不是厭煩,孩子才能真正地從體罰中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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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太陽兒童健康
這六種情況不能打孩子
1.孩子犯錯誤,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媽媽自己都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應該怎麼做,沒有很好地在這方面以身作則時,不要急著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這方面的錯誤,清楚地知道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做時,再去懲罰也不遲。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為這時打孩子往往只是發洩自己的憤怒,懲罰時往往會失去分寸,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傷孩子。應等自己怒氣平息了,頭腦清醒了,再實施懲罰。
4.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
根據心理學家埃裡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3歲的孩子處於遊戲期階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同時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發展,自我統一性開始出現,而3歲前的孩子,這一切都沒有出現,或者只是剛剛發展。即使是有的孩子過於頑皮,體罰他的時間也只能提前到1歲半,對於1歲半以內的嬰兒是絕對不能進行體罰的。
因為在這一年齡段,孩子的活動主要是滿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為吃、喝、拉、撒、睡帶來的條件反射,是無意識的。在這一階段體罰孩子,會影響他們做出正常的生理與心理反應,導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歲的階段,孩子處在自主性與羞怯和疑慮之間搖擺的階段。兒童迅速學會走、爬、推、拉和交談等許許多多的技能,學會了如何抓握和放開。他們不僅把這些能力應用於物體,而且還應用於控制和排洩大小便。換句話說,兒童現在能“隨心所欲”地決定做還是不做某些事情。父母必須按照社會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兒童行為的任務,而又不能傷害兒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體罰,兒童就會感到疑慮而體驗到羞怯。
育兒小貼士
在孩子3歲前的這一年齡階段,面對孩子的無理吵鬧,面對孩子幫倒忙,父母往往是最頭疼的,既要管住孩子,又不能體罰他們。怎麼辦?
您不妨採用以下辦法來教育犯了錯誤的孩子:
1.冷處理。
當孩子無理吵鬧時,不去搭理他,更不要給孩子以積極刺激,避免孩子在自己吵鬧和大人滿足要求之間建立條件反射。
2.自然後果法。
對於喜歡亂碰東西的孩子,在不造成肉體傷害的情況下,可以讓他碰一碰煮熱的食物,讓他直接體會到其中的危害。
3.用生氣的表情告訴孩子他的行為不對。
你可以把自己的憤怒寫到臉上去,這一階段的孩子,已經學會看大人的臉色行事。看到大人的憤怒表情,很多孩子會停止自己的錯誤行為。
4.講明道理。
給孩子講明一些簡單的道理,說清楚這樣做會給他帶來的直接傷害。比如,你亂碰開水瓶,會被燙著的,到時候會像打針一樣痛的。
5.6歲以後要儘量少打,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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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寬度Breadth
如果你能把體罰和你自己發洩區分開來,適當的體罰是可以的。
但是你要知道體罰的目的和作用是什麼,也許你會有其他途徑達到與體罰相似的作用。
體罰像什麼呢……就像火紅的木炭,你第一次摸就被燙了,有疼痛感,讓你形成深刻印象,你不會再去摸了。目的是讓你有深刻記憶,作用是產生條件反射,下次一看到就想起來,就不摸了。
如果你理解這個道理了,那麼就有可能透過其他產生深刻記憶和條件反射的方式去教育孩子了。
比如,一段時間的禁足,就是不讓他出去玩了。再如,沒收手機,禁止玩電腦,禁止看電視一段時間,只要讓孩子產生深刻記憶能形成條件反射的都可以。不過實施過程中家長們要統一認識,如果總有說情的,偷偷幫孩子的,就前功盡棄了。
你只要正確使用了,能使孩子產生深刻記憶的,能讓孩子產生條件反射的方法,就能達到與體罰同樣的作用了。
回覆列表
每個家庭都不一樣。也導致孩子的成長也不一樣。正因為每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樣,導致了體罰各方面的一些東西,需要還是不需要,還是按照,可以按照自己的家庭去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