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429方寸世界
-
2 # MachZhang
看你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一般保證你有先訴抗辯權,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如果主債務已經屆滿六個月,而債權人未提起訴訟的,恭喜你,你沒保證責任了。如果是連帶保證,如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主債務期滿6個月債權人未向你主張,恭喜你,你也不承擔保證責任了
-
3 # 福如東海208380736
謝邀!毫無疑問,擔保人當然是要負經濟責任!沒經濟責任,擔保人就沒什麼實際意義了!如借款人到期未償還所借款項,被借單位會根據借款細則,發起收還款動義!這是一條成文的準則!如擔保人失去還款能力,經被借款方經多方商議仍未收到還款,被借款方會將相關資料移交司法部門。屆時司法部門認定擔保人無力還款,就要以物業進行抵押!以上僅是我的看法!
-
4 # my知心姐姐
任何關係都別做擔保,你如果有錢可以借給他,但是擔保意味著是借的你未來的錢,你一分沒花有可能得給他還債啊,我老公給他表弟擔保,就是這個結局,被坑的教訓不好受啊,別為了面子而把自己,其實是自己一家都賠進去了。
如果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逾期不償還的,擔保人負責償還。該擔保人屬於一般保證人。出借人應當先向借款人主張還款,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保證人擔保償還借款,該保證人屬於連帶保證。
出借人應當在保證期限屆滿前要求保證人履行償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題中借款合同已經三年,保證人應當判斷自己保證期間是否屆滿。如果出借人沒有在保證期限內向法院起訴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不需要履行保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