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
1. 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通行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可在如下道路通行:
南北方向行駛的車輛可通行京承高速、京沈路、天北路、木燕路、龍尹路、順密路(木林東口)以北路段、七大路(後嶺上路口)以南路段。
東西方向行駛的車輛可通行京平高速、昌金路、順平路(杜莊東口)以東路段、白馬路(溝東南口)以東路段、白馬路(馬坡路口)以西路段、龍塘路(後嶺上路口)以東路段、順平南線(小塘東口)以東路段。
(二)除上述道路外,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24小時禁止通行。
2. 以下區域內道路24小時禁止核定載質量8噸(含)以上本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載貨汽車通行:
沿昌金路(京沈路與昌金路交叉路口)至木燕路(不含)、木燕路(王各莊路口)至順平南線(不含)、順平南線(田家營南口)至右堤路(不含)、右堤路(右堤路口)至外環路(不含)、外環路(王家場東路口)至機場東路(不含)、機場東路(吳家營南橋)至外環路(不含)、外環路(仁和橋北口)至順白路(含)、順白路(北環路口)至京沈路(含)、京沈路(馬坡橋)至昌金路(不含)區域內的道路。
3. 以下區域內道路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一)沿白馬路(馬坡路口)至右堤路(含)、右堤路(向陽村路口)至順平南線(含)、順平南線(右堤路口)至機場東路(含)、機場東路(楊家營路口)至外環路(不含)、外環路(仁和橋北口)至順白路(含)、順白路(北環路口)至白馬路(含)區域內的道路。
(二)昌金路(不含)以南、白馬路(含)以北、京承鐵路白馬路跨線橋至昌金路跨線橋路段以東、右堤路(含)以西區域內的道路。
4. 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通行應遵循以下規定:
每天0時至6時可以在順沙路(西杜蘭路口至東海洪東口)路段、外環路(東海洪東口至望泉寺路口)路段、順於路(物流園路口至西環路口)路段通行。
5. 載貨汽車確有需要在禁行道路上通行的,應到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交通支隊車管站辦理通行手續並持證通行。
6. 軍車、武警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載貨汽車不受本通告規定的限行措施限制。
7.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定禁令標誌。對於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8. 《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北京市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北京市順義區交通局關於部分割槽域及道路限制載貨汽車及黃標車通行的通告》(順交字〔2014〕70號)中,關於載貨汽車的交通管理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限行
1. 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通行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可在如下道路通行:
南北方向行駛的車輛可通行京承高速、京沈路、天北路、木燕路、龍尹路、順密路(木林東口)以北路段、七大路(後嶺上路口)以南路段。
東西方向行駛的車輛可通行京平高速、昌金路、順平路(杜莊東口)以東路段、白馬路(溝東南口)以東路段、白馬路(馬坡路口)以西路段、龍塘路(後嶺上路口)以東路段、順平南線(小塘東口)以東路段。
(二)除上述道路外,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24小時禁止通行。
2. 以下區域內道路24小時禁止核定載質量8噸(含)以上本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載貨汽車通行:
沿昌金路(京沈路與昌金路交叉路口)至木燕路(不含)、木燕路(王各莊路口)至順平南線(不含)、順平南線(田家營南口)至右堤路(不含)、右堤路(右堤路口)至外環路(不含)、外環路(王家場東路口)至機場東路(不含)、機場東路(吳家營南橋)至外環路(不含)、外環路(仁和橋北口)至順白路(含)、順白路(北環路口)至京沈路(含)、京沈路(馬坡橋)至昌金路(不含)區域內的道路。
3. 以下區域內道路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一)沿白馬路(馬坡路口)至右堤路(含)、右堤路(向陽村路口)至順平南線(含)、順平南線(右堤路口)至機場東路(含)、機場東路(楊家營路口)至外環路(不含)、外環路(仁和橋北口)至順白路(含)、順白路(北環路口)至白馬路(含)區域內的道路。
(二)昌金路(不含)以南、白馬路(含)以北、京承鐵路白馬路跨線橋至昌金路跨線橋路段以東、右堤路(含)以西區域內的道路。
4. 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通行應遵循以下規定:
每天0時至6時可以在順沙路(西杜蘭路口至東海洪東口)路段、外環路(東海洪東口至望泉寺路口)路段、順於路(物流園路口至西環路口)路段通行。
5. 載貨汽車確有需要在禁行道路上通行的,應到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交通支隊車管站辦理通行手續並持證通行。
6. 軍車、武警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載貨汽車不受本通告規定的限行措施限制。
7.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定禁令標誌。對於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8. 《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北京市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北京市順義區交通局關於部分割槽域及道路限制載貨汽車及黃標車通行的通告》(順交字〔2014〕70號)中,關於載貨汽車的交通管理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內容,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