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的基本措施有:
(1)控制可燃物。用非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採取區域性通風或全部通風的方法,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濃度;對能相互作用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分開存放。
(2)隔絕助燃物。就是使可燃性氣體、液體、固體不與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等助燃物接觸,即使有著火源作用,也因為沒有助燃物參與而不致發生燃燒。
(3)消除著火源。就是嚴格控制明火、電火及防止靜電、雷擊引起火災。
(4)阻止火勢蔓延。就是防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竄入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裝置、管道或空間,或阻止火焰在裝置和管道中擴充套件,或者把燃燒限制在一定範圍不致向外延燒。
(5)認真貫徹防火責任制度。配備好適合的足夠的滅火器材。
二、控制可燃物限制燃燒的基礎或縮小可能燃燒的範圍:
1、以難燃燒或不燃燒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作建築結構、裝修材料);
2、加強通風,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濃度;
3、用防火塗料浸塗可燃材料,改變其燃燒效能;
4、對性質上相互作用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物品採取分開存放、隔離等措施;
5、家中不可存放超過0.5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6、切勿在走廊、樓梯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一、防火的基本措施有:
(1)控制可燃物。用非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採取區域性通風或全部通風的方法,降低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的濃度;對能相互作用發生化學反應的物品分開存放。
(2)隔絕助燃物。就是使可燃性氣體、液體、固體不與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等助燃物接觸,即使有著火源作用,也因為沒有助燃物參與而不致發生燃燒。
(3)消除著火源。就是嚴格控制明火、電火及防止靜電、雷擊引起火災。
(4)阻止火勢蔓延。就是防止火焰或火星等火源竄入有燃燒、爆炸危險的裝置、管道或空間,或阻止火焰在裝置和管道中擴充套件,或者把燃燒限制在一定範圍不致向外延燒。
(5)認真貫徹防火責任制度。配備好適合的足夠的滅火器材。
二、控制可燃物限制燃燒的基礎或縮小可能燃燒的範圍:
1、以難燃燒或不燃燒的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作建築結構、裝修材料);
2、加強通風,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濃度;
3、用防火塗料浸塗可燃材料,改變其燃燒效能;
4、對性質上相互作用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物品採取分開存放、隔離等措施;
5、家中不可存放超過0.5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6、切勿在走廊、樓梯口等處堆放雜物,要保證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