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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時候沒錢也沒嫌棄過他,只是房子要一年後才能取消我的名字,本來也不想要啥,之前的付出也是兩個人想一起奮鬥未來,既然不能在一起就好聚好散,但是要求寫協議總覺得很侮辱人,在一起4年這點信任都沒有,感覺之前認識的那個人很陌生,到底應不應該寫?內心是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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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初見48079

    他是怕你回頭後悔了,到時候又有說不清的東西。這樣的男人就應該跟他要回自己的東西。他都對你不仁你沒必要對他有義。

  • 2 # 靈魂有馨香

    你前男友這樣做超出了我對男人的認知,有沒有可能是因愛生恨?你有沒有劈腿?在戀愛期間移情別戀?或是做其它對不起他的事情?你們戀愛了四年,他是什麼樣的人你大概是清楚的吧!共同買房寫雙方的名字,目的肯定是走進婚姻,建立家庭,為什麼分手了?問題出在誰身上?

    雖然人都是會變的,但是變得面目全非的極少,有的時候表現得越決絕,內心裡的傷越重。

  • 3 # 真姐情感說

    女人是感性的,男人是理性的,關於為何感性,為何理性,有人專門回答了這樣的問題,在此不做闡述。感性的人注重感情,理性的人注重利益。

    01

    在一起時,你儂我儂,男人那時也理性,但畢竟有感情的存在,不好太過計較,分手後,再好得感情都是浮雲,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你說你什麼都不想要,他卻要你寫協議,房子是你們共同奮鬥得結果,你說不要,他就相信了嗎?男人的理智不僅在於利益放首位,還在於他知道自己會出爾反爾,所以也不信任你。

    這份協議無論出於什麼緣由都要寫,不寫你將不得安生。怎麼寫,就看你。你覺的寫協議侮辱了你,那就寫不侮辱自己的條款,比如,房子一人一半,存款一人一半,誰也不佔誰的便宜。你這麼寫,男友一定不願意,正好就不要寫了,反正你也不想要。

    02

    四年的感情在利益面前化為烏有,還拿個協議噁心你,你就真的甘心?也許現在你覺的無所謂,將來的某一天你一定會後悔,會覺得今天做的一切太幼稚。

    既然這個男人要這麼急於跟你劃分界限,撇清關係,你有什麼必要當聖母,這房子是你們共同奮鬥的結果,理應有你的一部分,你放棄他不會念你半個好。

    要寫協議就把賬算個清楚,省的日後麻煩,分手後你們有各自的生活,從此各不相干,不算清楚,寫清楚,日後有麻煩再來找你,那還能扯的清嗎?

    總而言之,要算就算清楚,要分就分乾淨,你這樣什麼都不要,他也不會說你的好,該怎麼算就怎麼算。聖母並不能給你帶來任何好處。

  • 4 # 飛天木蘭

    你們的房子產權證上寫的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又是一起打拼才買的房子,分手後一方如果不要房子,按房子漲價情況,可以得到出資份額比例款項,你不要房子,拿錢是應該的,為什麼不要呢?

    男朋友叫你寫協議也是應該的,這點你要理解他,因為你們房產證上寫的是兩個人名字,他必須要去把你的名字去除掉,如果沒有你的協議是除不掉的。這是手續問題。還有就是怕你反悔,你現在不要房子不要錢,日後萬一後悔又回來與他鬧就麻煩了。他不想留下隱患吧。

    既然分手了,把個人財產要分清楚,你拿錢走人,給他留一張協議,這樣他可以順利過戶到自己一個人名下,不要留下糾葛,這樣互不相欠蠻好的。

    如果你同情他想幫助他,你可以換一種方式,比如,按規定他要給你多少錢,他一時拿不出來,你可以讓他給你寫欠條,這樣你隨時都可以問他拿錢,萬一你真的不想要錢,就不需要急著問他拿,讓他知道你是在幫他,無論如何他是欠著你的人情的。這樣,你心裡會舒服點,他也會感激你。

  • 5 # 木易65情感原創

    感覺你更男人,他更女人!當然這是從你題面的理解。

    男女朋友在一起久了,有共同努力的成績和財產,臨了因各種原因而分手,這些成績和財產就可能成了爭執點,你放棄你自己的那部分,是你對事情終結的一種方式,也說明你對那段感情的價值認可或者急於擺脫困擾。而他要求你立下協議,固然有小人之心,但也是務實做法,不想你將來後悔而再起糾葛。他如此做法,也有可能是因為分手而氣急敗壞,有些男女,在情感上心有不甘而言行極端以激起對方反彈來達到拖延效果,以求用時間來緩和挽留。你現在對寫協議的猶豫和氣惱不就達到了他有藉口與你糾纏的效果嗎?同時也說明你並不是心甘情願的放棄房子和錢財,你只是急於擺脫他而已,難免將來後悔了再去與他分奪!

    對於房子和錢財的歸屬決定,在這裡就不以法理來論,你主動放棄就是法理的結論,而他行以文字也在理在法,只是不合情而已,你糾結一紙協議,事實上也在糾結那份情,否則一字落籤一了百了!

    想清楚吧,也許他因情而故意糾纏,也許你也因情而故作絕決,不應以人品來看待他的這個行為,否則你怎會跟他一起四年,還共同努力創造房產錢財?

  • 6 # 無謂者1

    同為女性,我想樓主內心還是很在乎這段感情,但男友讓你太失望,所以才想啥都不要,走的乾乾脆脆,也是希望他能好好的,他要求你寫協議,明擺著是你們之間毫無信任可言,或者是他從未信任過你,糟蹋了這段感情更還無形中又傷害你一次,如此男性,何必留戀?

    別寫協議,和他談談,直接告訴他,你人品不好,反悔了,一起購置的房產按照出資比例清算,看看誰拿房,誰拿錢?(建議樓主拿錢,拿了錢換個安靜的地方療傷)如果沒錢,就出售房子,分錢,自己努力工作換來的,不能便宜不信任你的人。

    我和男友一起三年了,前段時間把我惹急了和他分手,他啥也沒說,就是不給我房子的鑰匙(我名下購置的毛胚房,他說要免費給我裝修好,等我回到這個城市時還有一個家,140多平,裝修加配置至少30萬)折騰折騰,又和好了

  • 7 # 使用者740587424878

    你和你男朋友一起買了房子,你提出分手,啥都不要,他當然要你寫下成約書?那是正據,怕你今後告他?從心分割財產?

  • 8 # 叢中笑兮

    我覺得非常應該寫!

    分手後求複合,糾纏的多得是。

    因為感情說濃就濃,說淡就淡。

    既然分了,就明算帳!

    這個不是信任不信任的問題,

    不管分手是誰的原因,既然你說不要就該寫下來,因為這是重要的錢財問題,

    正式地變成字據,而不是讓別人覺得你是當時頭腦發熱衝動做出的決定。

    你可以說是你這個覺得是理智的,但別人覺得不踏實。那如果萬一呢,突然以後你想要了,你家人說服了你,怎麼辦?

    你可以覺得他道德有問題,或者做法不夠男人,但男女朋友不是法定關係,她們之間互相借錢,我覺得是有必要打借條。

    從這點基礎之上,是需要保護自己的利益,萬一眼瞎,怎麼辦?

    免得以後扯皮,對雙方都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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