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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兔歷史

    嚴格來說,古人所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妻子只有一個,是家庭的女主人,但是可以納很多個妾,“妾”是半妻半僕的角色,地位很低。

    而妻妾成群,泛指男子妻妾數量眾多。

    古代一直奉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理念,而納妾自然成為延續香火的最好方式。

    所以在古代,不僅皇帝有後宮佳麗三千,民間有錢有能力的男子,納幾房小妾都是很正常的,即便是沒錢沒能力的男人,有時候為了完成傳宗接代的任務,也會砸鍋賣鐵去娶妻納妾。

    有時候,納妾甚至超過了風俗習慣,上升到一種法律規定,像明朝法律就明文規定:“凡男子年滿四十而無後嗣者,當納妾。”

    在此規定下,即便是怕老婆、愛老婆的戚繼光,最後也因為正室未生養而納了幾房小妾。納妾,貫穿了幾乎整個封建社會時期,在皇家管這叫“三宮六院七十二妃”,民間則稱其為“三妻四妾”。

    這其中的原因,除了傳宗接代外,還有生產上的需要,古代以自給自足的農業經濟為主,人口多,就意味著勞動力多。對於統治者而言,不管是打戰、收稅,都需要有一定數量的人口作為支撐,所以就鼓勵多生多育。

    所以像大才子李白、蘇軾都是妻妾成群,大清官海瑞也在花甲時,買了兩個年輕的小妾,這在古代,算不上是什麼汙點,只是社會風氣如此。

    到了新中國成立後,這種體現男女不平等的納妾制度就已經被徹底廢除了。

  • 2 # 華夏人文記錄

    用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妻妾制度不僅愚昧,更近乎殘忍。那麼,就是這麼沒人性的制度,為什麼能延續幾千年呢?

    第一,這是男尊女卑思想的產物。在那個落後的年代,女人生來就是為男人服務的,似乎除了傳宗接代,女人們的生命再沒有了其他的意義。所以一個男人可以選擇與幾個甚至幾十個女人共同生活,以便於子嗣綿延,香火不斷。第二,古時因為醫療技術的落後,人的壽命普遍不高。所以,男人們才會更加拼命地撒網播種,這就從另一方面成全了妾的存在。

    當然,以上所說的所有,還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你要有錢!

  • 3 # 鍾然隨筆

    妻妾成群的婚姻形式與當時的生產力水平,社會發展形態是緊密相連的。隨著男人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扮演起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婦女在相當長的時間裡以主內為主,逐漸脫離了與外部的經濟交流和聯絡。也失去了掌控經濟主導地位的能力,進而在家庭中處於弱勢地位。拋頭露面的權力只有男人擁有,所以才給男人帶來更多的選擇與擁有。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中,以三從四德為美德,助長了男人擁有財富後,不僅僅擁有妻子,還擁有娶妾的權力。這是在封建制度下很多富有的家庭出現了妻妾成群現象的根本原因。妻妾成群,表現出來對婦女權利的極大蔑視和不平等。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婦女的地位得到了極大提高。同工同酬,婦女能頂半邊天,使女性的經濟地位不斷提升。法律上的一夫一妻制,經濟上的人格獨立,使妻妾成群的現象基本杜絕了。

  • 4 # 籬落三千

    古時候人們封建思想根深蒂固,階級制度明顯,王公貴族等大戶人家男子多奉行一夫多妻制,或者說一夫多妻妾!原配為妻而後為妾!這與當時的社會環境有關!

    當時男尊女卑的思想嚴重,男子主家代表的是勞動力是生計!是家族延續香火的關鍵!而女子社會地位底下,是負責生育的工具!更有甚者女子為奴婢甚至可以交換買賣!古時候人們認為人丁興旺多子多孫就是福!女性一生生育年齡不過十幾年!這時候男主想要多子多孫便會尋找適齡女子納妾!為自己生育!更有富有人家或王公貴族以多妻妾為榮,攀比炫耀!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當時各國戰爭不斷!冷兵器時代兵馬充足是戰爭的關鍵!一場戰事青壯年的消耗是天文數字!“一將功成萬骨枯”就是最真實的寫照!一場大規模戰爭就會造成一箇中等國家勞動力的枯竭!勞動力的迫切需求也是造成當時人民思想娶妻求子,多妻多子的關鍵

    再一點!皇權的對映影響!大家都知道說起古時候皇帝“後宮佳麗三千”普通百姓崇尚皇權!有些富足人家便有一學一!很多社會風氣都是從皇族中流出在民間蔓延開來!

    當然這些也是針對王公貴族,大戶人家而言!尋常百姓生活拮不會奢望妻妾成群!畢竟人口代表穿衣吃飯代表消耗,需要財力物力做支撐!所以說妻妾成群也不是主流現象!

    不管怎麼說,人民思想的迂腐,社會的動盪不安是造成社會封建的根本所在!這也終究只能成為歷史!消失在歷史長河中!

  • 5 # 退休職工老於

    封建社會,是男權社會。妻妾的多少,在某種程度上講,是男人社會地位的象徵。封建帝王,可以三姑六院七十二嬪妃,且等級森嚴。皇后、妃子、答應、常在,……名目繁多。既使晚上伺寢君王,都得勾心鬥角、相互殘殺。那些沒有家庭背景的也沒有錢財送給宦官的,也許至死也見不到皇帝,空耗青春,抱恨終身!《上陽白髮人》,就揭露了封建社會這種獨有、殘酷的社會現實。。

    皇帝花天酒地的奢靡生活,帶壞了整個社會風氣,上行下效,各級官員,相互攀比,導致妻妾成群,還不過癮,還要到妓院、秦淮河,吃花酒、嫖娼妓,導致社會上。笑貧不笑娼,《三言兩拍》中記載的。《賣油郎獨佔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寶箱》都反應了這些醜惡導致婦女被欺辱的悲慘遭遇,

    同樣處在封建社會,那些生活在社會低層的勞苦大眾,無力娶妻、打光棍兒的人大有人在。

    所以說,妻妾成群是封建社會畸形產物,這些被欺辱的婦女,終日以淚洗面,鬱郁終生。

    而嫁入豪門的,如同囚禁在龍中的金絲鳥,如同玩偶一般。為根本沒有自己的青春尊嚴 。

    妻妾之間,相互爭寵,爾虞我詐,青春易逝紅顏老,上演了數不勝數的人間悲劇。現今社會。養小三,包二奶都是這些封建陋習遺毒,也必須被唾棄。

  • 6 # 博古玩收藏

    很多男人會經常幻想自己如果能回到古代就好了,因為古代有著與現在不同的風情,而更重要的是男人在古代的地位非常高,無論什麼地位的男人大都可以三妻四妾。 三妻四妾對於男人來說一直是非常大的誘惑,但是這其實這是表象,事實上坐擁那麼多的妻妾也是有著很大的煩惱的,而這個煩惱也只有在六十歲之後才能被解決掉。

    “一發妻二平妻四偏妾”,髮妻持家,平妻在旁輔佐,偏妾則要盡心伺候夫君與三房夫人。古代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三妻四妾的意思應該多妻的意思,古代的皇帝還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古時所謂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封建時期的一種婚姻制度。是一種對女子的迫害。

    同是喪偶,男子再娶為續絃,女子再嫁是壞節。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於男子,是社會制度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又加劇了男女的等級分化,於是出現了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只能從一而終。古書有明確的記載,所謂三妻,是指春秋時期,齊國君主得一段佳話,傳說當年齊國君主立後不決,乃至朝野上下議論紛紛,後來君主戲言稱立後三人,而事未成則卒,乃至史官未知其意,故稱三妻,至於四妾,則是為了湊個押韻而已。這就是所謂的三妻四妾名字的由來以下則是多妻制度的來源 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 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中國式的“姬妾制度”,是一種極度沒有人性、極度殘忍無情的制度。因為它將“階級”帶進了家庭、帶進了同床共枕的人兒、帶進了手足之情中間,強行把血脈相連的一家人分成了壓迫和被壓迫的兩類。這實在是對人性莫大的嘲諷。光從制度含義來講,姬妾制度連阿拉伯國家的“四妻制”都不如。不能不說,這是“仁恕”之道背後的黑色幽默。 其實中國古人很早就對姬妾制度提出了異議。《易經》言:“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然而,遠見卓識和人性平等,強不過享樂主義和獨裁專制,姬妾制度仍然存在,並且發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矩。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目為不守禮法之徒。

    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暱,卻沒有資格稱夫妻。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禮記》:“奔者為妾,父母華人皆賤之”、“良賤不婚”。那就是說,假如小兒女們自由戀愛受阻,相約私奔的話,則女方沒有資格為妻,雙方家族都只認為她不過是一個妾而已。 唐朝時白居易便就這種“奔者為妾”的社會現狀寫過一首長詩《井底引銀瓶》:井底引銀瓶,銀瓶欲上絲繩絕。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與君別。憶昔在家為女時,人言舉動有殊姿。嬋娟兩鬢秋蟬翼,宛轉雙蛾遠山色。笑隨戲伴後園中,此時與君未相識。妾弄青梅憑短牆,君騎白馬傍垂楊。牆頭馬上遙相顧,一見知君即斷腸。知君斷腸共君語,君指南山松柏樹。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終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門無去處。豈無父母在高堂?亦有親情滿故鄉。潛來更不通訊息,今日悲羞歸不得。為君一日恩,誤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將身輕許人! 一個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為隨愛人私奔,便從此失去了為人妻的資格,“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頻有言。

    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換不來男家的認可,她沒有資格參與家族祭祀,她生的兒子算不得夫家首選的繼承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姬妾制度,所蹂躪的,不僅僅是這些誤終身的女子,愛她而無自主權的男人、以及她的兒子,都在這種制度下有苦難言。男子只能與父母認可的嫡妻同床異夢,眼巴巴地看著心愛的女人成為嫡妻的生育工具。 再換一個角度: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為什麼同是私奔,女子便為妾,男子便安然無恙?這是個什麼道理?——此外,在這種情形下成為男子嫡妻的女人,又能有多少幸福可言? 此外,在禮法中,妾的數量是有嚴格規定的。 《禮記》規定:“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周禮》:“王之妃百二十人:後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擁有以皇后為首的一百二十個女人,皇后為嫡妻,她擁有單獨與皇帝相處的資格,其它姬妾不能與丈夫獨處,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經過皇后的批准。——這種制度在明清皇宮更進一步:皇帝選中侍寢的妃嬪後,要將名單送給皇后審閱,假如皇后應允,便加蓋皇后印。假如皇后堅決不蓋此印,皇帝也往往沒有辦法。如想廢后、更換嫡室,那往往要影響皇帝的身後名譽,除了昏君,沒有誰願冒這個風險。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數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數目便在禮法上銳減: 大夫只能納兩妾,士族只能納一妾。普通富民則要到嫡妻年過五十無子的時候才能納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後,她便必須離開。 這個規矩對帝王的妾也一樣管用。 不過,規矩歸規矩,肯照辦的沒有幾個。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擁有財富特權男子的享樂方式,他們又豈能讓規矩約束手腳? 於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個名目之後,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

  • 7 # 葉之秋

    不是古人可以妻妾成群,是古代的有錢人、當權者,才能妻妾成群!

      一些平頭百姓也想著穿越到古代妻妾成群,純屬妄想。咋不穿越過去當太監呢?

      古代是有許多有錢人妻妾成群,但是,更多的是普通老百姓,他們大都還是一夫一妻。

      為什麼明明有制度允許,許多人還不娶小妾?有的是因為感情好,有的是因為老婆嫉妒,最根本原因還是生活壓力大,養不起!

      古代沒有很好的節育措施,娶一個老婆就有可能生七八九十個娃。若是娶三妻四妾,你想想,養得起那麼多張嘴嗎?

      漢朝有一個諸侯王叫做中山靖王劉勝——就是劉備的老祖宗——他老人家單單兒子就生了120多個,女兒還有一百多。就這麼多娃,如果不是他老人家是王爺,有國家發工資養著,再大的家業也會吃垮了。

      有統計說,清朝的男人平均壽命只有31歲。除了天災人禍,最後幾十年打仗,最重要的原因,還是窮!戰爭和疾病也讓許多人死亡。

      在這樣的環境下,能養活一個老婆,三五個娃就已經要拼老命了。

  • 8 # 橙哥雜說

    古代有“七出三不去”的婚姻制度。“七出”:無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盜竊、妒忌、惡疾。“三不去”:有所娶無所歸,與更三年喪,前貧賤後富貴。

    “七出”中的“妒”,有許多看法認為,是指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嫉妒有害於傳宗接代。也就是說,制度允許男人娶三妻四妾。

    可是,能三妻四妾的男人畢竟只有少數,家境殷實的子弟才有,一般老百姓沒有這方面的經濟實力。再看現代,富家子弟換女友如換衣服,包小三小四的達官貴人也有不少。古今的區別是,古代三妻四妾是合法的,妻妾都有名分;現在重婚是違法的,但男女之間可以苟且,不在乎名分。

  • 9 # 歷史漫談君

    納妾的由來

    說起納妾,作為華人我們並不陌生,從宮廷劇中我們能瞭解到,皇帝很多妃子,大臣很多妻妾。納妾現象在我們中國古代非常普遍,就像人們要吃飯睡覺一樣,生活在古代的男人只要有足夠的家產和能力,便可以隨心所欲的娶無數個女子進家門。如果時間久了看厭了她們,自己在家就可以用一紙休書,根本不需要政府部門的管制,把這些女人趕出家門再娶新歡,而生活在那個時代的女人可是最慘的,必須要遵守在家從父,出門從夫的複訓,一切要聽從丈夫,不能有任何反抗,從不許忤逆丈夫一絲一毫,對丈夫是無條件服從。

    中國古代的納妾制度就是典型的一父一妻多妾制。在古代妾也被稱為次妻,旁妻等。在民間還將妾稱為小老婆,姨太太。

    納妾制度的起源

    中國古代納妾制度起源很早,它是隨著原始社會父權制的產生而出現的。據記載公元前4300年大汶口時代就出現了丈夫與妻妾合葬的現象。

    古代帝王的三宮六院。

    中國有句古話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說的就是中國皇帝的納妾現象。傳說周文王就有後妃24人。秦始皇將原六國宮中挑選的美女上千人全部收入阿房宮中,同佳麗3000人。東漢恆帝后宮5000人。到了晉武帝司馬炎後宮美女竟然超過1萬人。在帝王中後宮美女最高紀錄的保持者當數唐明皇李洪基當時從皇宮到各地行宮中,伺候皇帝的美女人數僅達4萬人之多。

    到宋朝時代以後,帝王們的後宮嬪妃且開始減少,再也沒有一個帝王后宮佳麗超萬人的記錄。但這並不表明帝王們不好色,只是他們眼光比較高,手段比較高明,比較務實了,後宮佳麗必須經過層層挑選,極品才能入宮,最終只有50人被挑選入宮,能得到皇帝的寵幸。

    到了近代納妾之風仍在繼續,最為出名的當屬袁世凱,袁世凱擁有妻妾十個人,個人生活極其糜爛和腐朽。

    民間納妾成風

    納妾不僅在帝王內成風,在中國古代民間納妾也很風行。我們大家熟悉的唐代大詩人李白也是一位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的執行者。大家知道的四大名著《紅樓夢》中的平兒,香菱都屬於小妾。還有在近代康有為是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社會改革家,他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可自己卻妻妾成群處處留情,被人稱為“風流聖人”,徐悲鴻還特地專門為他畫了一幅作品《康有為妻妾成群圖》來諷刺康有為。

    到明代後,朝廷對於納妾給予了明文規定,男子年滿40歲以後沒有子嗣必須得納妾。這就是因為中國有所謂的不孝有三,無後偉大的古訓,娶妻納妾是為了給祖宗延續香火。這也給中國古代男子納妾找到了一個很好的藉口,使納妾變成了一種名正言順,堂而皇之的行為。

    納妾實際是富人的專屬制度

    納妾現象只是出現在富裕人家以及官宦人家。貧苦百姓一日三餐尚無著落,又何談三妻四妾呢?說到底,那些妻妾只是君主專制制度的附屬品而已。

    隨著時代的進步,在現代人的觀念中,納妾制度是極其不公平的,對我們女性來說是殘酷是不問人知的,納妾制度事實上是用無數女性的血淚寫成的。但是納妾制度自形成以來已盛行了數千年,根深蒂固,延綿不斷,這是為什麼呢?

    從根本上來說,納妾制度反映了一種原始的人類社會形態,人們的心理狀態。在很久很久以前,男人出門狩獵,女人在家操持家務,獵到食物後要先讓男人吃飽,剩下的女人才可以吃。君主專制制度的產生則令納妾制度更為制度化,皇帝可以有三宮六院72嬪妃,百姓也可以三妻四妾,直到新中國成立納妾制度才徹底被廢除。

  • 10 # 四有新青年

    一說古代中國納妾是因為正室不能生育,傳統上有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思想,妻子如未能生育,害怕丈夫絕後,妻子為了維持自己在夫家的地位,所以才出此下策,晉朝時,有人名張碩,“妻無子,納妾”。但後來卻成了男人為了慾念而做的一種行為。另一方面,則認為這是傳統社會“男尊女卑”的延伸。

    “妾”字為會意字。從辛,從女。 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古代刑刀,表示有罪,受刑;下面是“女”字。合而表示有罪的女子。本義是女奴。 “妾”在先秦和秦漢時是指女奴,由於在奴隸制度下,男性主人往往和女奴發生性關係,甚至使女奴的專屬於男主人的性行為物件,於是妾的詞義開始改變。由於社會的發展,中國奴隸制度的演變,以及良賤制度的產生,妾開始指一種半自由人:她出身於良民家庭,是由購買而成為夫家的成員,這種行為被稱之為“納妾”,但她又不全屬於奴隸,身份仍屬於良民。

    周代貴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稱為媵,媵會成為側室,地位比妾高。後世媵和妾漸漸不分。《禮記》:

    "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 ...

    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 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 "

    天子有一後、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漢代以後一般計程車大夫、平民都只有一個正妻(正室),同時可擁有多個妾。多數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納妾後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於1892年納妾王氏,王氏去世後與湯國黎結婚,但只稱王氏為妾。多數朝代都禁止同時擁有多名正室(皇帝的正室為皇后,平民的正室為妻)。很少情況下,會有多個平妻的情況。因此嚴格的說,在中國歷史上,一夫多妻幾乎一直是不合法的,也很少發生。實際上中國是“一夫一妻多妾制”。成語“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就是形容妻子與妾侍很多的意思。雖然在當時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屬於賤民)成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為妻,但實際上這些法律經常被違反。正妻死後,若妾要成為繼室,要經過一重儀式,稱為扶正。例如唐玄宗開元時,以孝友聞名的李日知“卒後,少子伊衡,以妾為妻” 。唐德宗時大臣李齊運,“以妾衛氏為正室” 。

    自清朝乾隆年間承認兼祧合法性之後,民間多以兼祧之名娶平妻,即法律上的妾。生活中,兩妻地位平等,此風延續至民國。

    在中國歷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稱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稱為嫡出,一般情況下,除非正妻無子女,否則庶出子女沒有爵位及宗族繼承權。流動財產上庶出子女擁有部分財產繼承權,但一般低於嫡出子女。 《大明律》規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廕襲先盡嫡長子孫,其分析家財田產,不問妻妾婢生,止依子數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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