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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光138230619

    結婚要彩禮是陋習,應該逐步地從嫁娶活動中弱化,以致於消失。

    在農耕社會,特別漢文化圈中,當事男女在婚嫁活動中極為被動。女子嫁人,往往不知所嫁之人什麼模樣,品行如何,但憑媒人說合,人品長像的描述,與男方家裡肯使出的財力有莫大關係,財雄勢大的,能拿出豐厚的彩禮,對於一般的女方家庭,甚至家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誘惑力的,以至於未來女婿究竟是個怎麼樣的人已經變得不那麼重要,在豐厚彩禮的襯托下,一切也變得金光閃閃起來。兩情相悅的婚後生產,倒像是運氣賭來的。

    有錢人家鬥彩禮,沒錢的人家也得湊彩禮,畢竟家族繁衍很重要啊!

    一旦新媳婦過了門,連姓也隨了夫家,“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沒事經常回孃家是件很難(羞恥)的事,就算想接濟一下孃家,也是偷偷摸摸的。所以那時女方要些彩禮,是說得通的。

    現在的情形大不同了,男女自由戀愛,婚姻當事人大體上還是兩情相悅的,男女視對方為滿足自身需求的要件,男女均權。

    要彩禮也只是習俗的慣性罷了。現在女家要彩禮,於情理是不太通的,最常講的是“女兒養了這麼大嫁給你”云云。現實情況是,小兩口結了婚,一般都會單過;生不生,什麼時候生孩子也基本上自願,不存在養了這麼大給了你的概念,如果說有,雙方父母是都有付出的!

    過去的媳婦過了門,即是夫家人,年輕時是太太,老了就是老太太,入夫家族譜,為了女兒過得好,孃家人為避嫌,常常宜敬而遠之。

    現在的女子婚後何償需要這樣呢!只要小兩口好,不再需要太多顧及夫家長輩的想法,事實上也鮮見媳婦講自己婆婆好的,倒是有不少媳婦依著自己孃的主意在夫家較勁。

    在這情形下,要彩禮只能說是一種世俗習慣,一種陋習。彩禮是好東西,至於說是不是合乎情理,是完全沒有考慮的。

    彩禮也可以存在下去的,做為婚姻氣氛烘托的一部分,但是不要強要一定數額,視經濟能力,雙方商量著來。

    再者彩禮不能保證婚姻質量,非旦不能保證,還有可能成為幸福婚姻的下的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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