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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王嘟督

    不能!!很明確也不行。 】】可以登記養狗,對那些不帶牽引繩的、因顧慮不周導致狗狗危及他人的。 提高懲罰力度~上升到刑事責任(對人構成生命財產安全)。 如同提高未成年保護法裡的懲罰力度一樣。 【【進入全民法治社會,才有道德可言,一味強調道德、情感,只會讓透明犯罪(指那些不講理的無賴)肆無忌憚。

  • 2 # 毅而三思吳六奇

    2018年11月15日,杭州市出臺《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據稱這是繼成都之後第二個禁止飼養“中華田園犬”的城市。然而,這一規定雖然能讓人理解到市政府的良苦用心,卻不得不吐槽其表現太“血統論”。

    略微瞭解畜牧養殖史的人都知道,迄今為止包括且不限於貓狗、牛羊、馬騾、雞鴨在內的很多種家禽家畜都曾因歷史上的雜交優選而出現優良品種。甚至於歷史上的金魚,而今的水稻也都可以看到“雜交”的優勢。禁止某些“品種”是否就是正確的呢?謬誤!

    2014年,《法制晚報》就新疆烏魯木齊周邊的歷年野狗成害發文“野狗變狼羊群遭殃 亟待政府建立流浪狗收養機制”,文中雖有不妥之處,但內容直指流浪犬被丟棄的本質。

    用“寵保”名義騙錢,可以做到借錢去美國留學後,兩年回本還清。而且這一“行業”大多涉及臺灣人的詐騙行為,這些人會以絕育放生,即文中的“TNR(Trap Neuter Release)”代替國際上的安樂死,所以文中才有“哪裡的TNR做的更好,哪裡被咬傷的人就更多”之說。

    甲地寵保捕獲流浪狗一百隻,透過TNR方式,向甲地政府申領絕育資金。而後打通關節,與寵物醫院達成協議後,拿錢走人去乙地。

    到乙地郊區後,以TNR名義放生流浪狗,而後二次捕捉,再以TNR方式向乙地政府申領絕育資金,而後打通關節,與寵物醫院達成協議,拿錢去丙地……

    於是一年下來,這些“寵保”詐騙犯能拿到多少錢?且都是人民、納稅者的錢。但問題不止如此。通常提起獅虎等猛獸時,我們會談論它們的身長、體重、肩高等重要資料。而狗也未能例外,同樣有大中小型之分,甚至於像一些報道中可見如貓、兔等動物,也是因體型巨大而為人見知。所以不僅是狗,任何體型超過一定程度的動物,都可能對人有潛在或直接威脅。

    然而相較於禁養名單中的各種“血統狗”,中華田園犬的尷尬,在於只能以個體的實際身長、體重、肩高等資料去判斷。無論是杭州的34種,還是成都的22種,唯獨中華田園犬是沒有大資料可參考的。

    用藏獒和狼青雜交,這是“中華田園犬”;

    用吉娃娃和臘腸犬雜交,這也是“中華田園犬”;

    顯然藏獒與狼青的後代,比吉娃娃和臘腸犬的後代更有危害,可偏偏兩者都是“中華田園犬”,不然的話,它們又各自有什麼品種名稱呢?而如今在中國各地,無分大街小巷還是鄉野村中,到處可見品種不一的寵物犬,在狗主的注視下聳屁股。它們的後代,都是“中華田園犬”。而後在無人領養的前提下,極有可能被狗主遺棄,再被這些寵保詐騙犯用來施行“哪裡的TNR做的更好,哪裡被咬傷的人就更多”。

    那有人說了,自己有愛心,不會遺棄它們。再舉個例子,2014年安徽空巢老人去世1周但無人知曉,事後被發現時疑遭10條寵物狗啃屍。看到這裡,是不是想到了捨身飼虎、割肉喂鷹的偉大?但重點是:它們嘗過了人肉,被發現後也是要被擊斃的。即便沒有發生啃屍,誰又能肯定它們在老人死後不會成為流浪狗?不去傷害老弱病殘孕?

    因此,瞭解這些問題後可發現,重點從不是提問涉及的“禁養某些犬種能否從根源上解決狗患”,而是現有的問題已經超越了狗患本身,成為了一些群體或個人,傷害社會大眾、破壞社會治安的潛在不安定因素。較之主觀判斷市政府的禁養名單涉及“血統論”,倒不如先去批評這些人的錯誤行為。

    雖然我很不理解如今對“遛狗不拴繩、飼養不打針、放生很隨意”等行為的寬容,但這件事從不是《規定》難為大眾理解,而是對真相的認識需要時間,對政府的信心也需增強。另外,我毫不懷疑這些被揭穿的“寵保”騙子,會氣急敗壞地煽動輿論攻擊政府,畢竟“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

  • 3 # Allen小萌

    要從根源上解決狗患,首先養狗人士的素質要提高,狗狗必須每年打預防針,出門遛狗必須清理狗狗糞便,帶上牽引繩!不能隨意丟棄狗狗!辦理狗證,以便更好的管理!國家也應該適當的修建一些流浪動物救助站,不能讓流浪狗危害到市民的安全!

  • 4 # 不錢不賤

    有人覺得有“人患”,所以就駕車碾壓跳廣場舞的人;

    我覺得沒狗患,“狗患”只在矯情族的想象裡;

    我也覺得有人患:偷狗賊、虐狗狂、黑產族,這些人對社會的危害遠大於幾隻可憐的流浪狗,狗黑中很大一部分就是這些人,他們利用部分人的怕狗心理,製造社會矛盾,試圖讓他們的非法職業和行業(國家沒有狗肉檢疫標準)合法化。

    那些專捕流浪狗屠殺賣肉賺錢的正在偷著樂,做著陰暗的無本“生意”,他們本來還有點戰戰兢兢,現在可以大大方方了,還能在網上自我貼籤:“打狗是英雄”。

    毀三觀嗎?那就醒醒吧,愛狗也好怕狗也罷,我們共同呼籲動保法:規範養寵行為、懲戒遺棄、不得虐待和虐殺,讓網上黑產狗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們才是大眾嚮往和諧生活的共同敵人。

  • 5 # 嘟嘟老爺車

    禁部分犬種是治理狗患措施之一,僅禁犬當然不能根治狗患,但根治犬患必須禁一部分對人危害大的犬種,這沒毛病啊。樓主這問題很怪,有偏向性,容易誤導人,用這種方式表達觀點,不可取!

  • 6 # 下次已無緣

    政府應該保護本土犬種,五千多年的歷史不能沒後。對外入犬種飼養備案管理,善始善終,不得隨意丟棄,掛入個人信用體系最好,這樣可以讓養犬的人更有責任心也可以打消某些只圖一時興致養犬人的念頭。規範寵物店及相關醫療診所。希望相關部門能出點本土犬種教科書讓小朋友知道華人有自己的犬。謝謝

  • 7 # 位元精神

    城市禁養是一刀切式的懶政行為。要規範養犬第一,嚴格認證需要養犬的個人和機構的資格,不合格者禁養,無證擅自養犬者,處行政拘留十五天加沒收犬隻加罰款且三年不能申請養犬。第二,犬隻辦證必須由公安機關指定地點定時注射疫苗,有證犬隻必須埋植帶定位晶片以便查驗和尋找,有證犬隻自然或意外死亡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並由公安機關收回養犬證。第三,繁育犬隻要經更嚴格的稽核,要取得犬隻繁育證,繁育出的幼犬要立即申報,採取防疫注射和晶片埋植,有養犬證無繁育證的犬隻一律絕育,無證擅自繁育犬隻者入刑。第四,限定個人與機構的養犬數量,超出數量的犬隻按無證流浪犬處理。第五,養犬證要對應人與犬隻,養犬證外借無效,獸醫或寵物店要申請專門的代養犬隻證。第六,遛放犬隻必須帶齊證明,犬隻必須配帶牽繩嘴套,犬主必須要處理犬隻的糞便,否則按無證流浪犬處理,並登出養犬證三年內不得申請。第七,有證犬隻破壞公私財產,犬主照價賠償,傷害他人身體,犬主承擔後果視傷害程度自至入刑。第八,無證,無主流浪犬一經發現必須由公安機關立即捕捉檢疫,有疫情立即撲殺無害化處理,健康犬隻交由專門的領養中心暫養並公示,由持有養犬證的個人或機構前來認養,其間產生的檢疫與飼養費用由認養方負擔,十個工作日後無認養的犬隻做安樂死並無害化處理。第九,獎勵舉報各種對違規不文明養犬,舉報屬實獎勵(500至5000)圓人民幣,獎勵舉報各主管單位對此類事件的不做為或亂做為現象,舉報屬實獎勵(5000至50000)圓人民幣。對舉報人資訊保密。

  • 8 # 愚人也會笑

    城市禁養了大部份犬種,最少減小了很多 隱患,愛狗人士的囂張氣焰也沒有那麼高了,如今除了捶胸頓足就是垂死掙扎,比如狗教搞什麼萬人請辭等小動作來抗議,再有就是垂頭喪氣,找個角落嘆毛孩子命苦。

    雖然從根源上解決不了全部問題,但最少解決了城市裡的大部份狗患的問題,愛狗教是由城市的閒人發起,也鬧得最歡,雖然波及不了農村,但也有影響,其危害之大顯而易見。

    對狗的稱呼叫什麼寶貝、兒子、女兒、爸爸、媽媽、爺爺、奶奶、老公、老婆等全出自愛狗人士之口,養條狗後,那個嘚瑟勁比原子彈爆炸還要威猛。

    養狗本來就是小事一樁,為何愛狗人士出現後就搞得一塌糊塗,神憎鬼厭的,好好想想吧“善良”、“善心”的愛狗人士。

  • 9 # 氵炙

    解決狗患最主要還是從人開始,第一嚴管犬隻的買賣和贈送,沒有經過培訓的狗只不能買賣,私自送人要收高額養狗稅;第二規範養狗人的養狗規範,文明養狗;第三,建立規範的養殖場,分類養殖寵物狗和食用狗,對寵物狗進行常規化的培訓,不吠人不咬人,並注射疫苗和身份證明,養殖的犬隻可以從流浪狗中挑選,優勝劣汰,這樣不單單解決了流浪犬的問題還能有經濟實惠,從而杜絕流浪犬。

  • 10 # 正義老阿姨

    不能、不應該限養太多的狗、只要不是烈性犬都不能限制、人家養了好幾年、你政府說不讓養就不讓養、人家怎麼處理、有感情的搏奪養狗的權利、不讓養都扔給社會、流浪狗不更多了嗎、給國家造成負擔、狗本身有主卻不讓養、應弄成沒主成為流浪狗、這樣限制不太適合辦徵、拴放、打疫苗、罰錢這就能解決問題、並且也能安全了、就不存在狗咬人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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