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彩月39332861
-
2 # 家和興旺
丈夫前妻回來複合,老公起訴離婚,妻子怎麼辦?
對這個問題我就想問你,你兩個是怎麼認識的,之前他給你說過和前妻離婚的事情嗎,還是你沒有搞清楚,他和前妻還有感情,感情沒有達到徹底破裂的程度,你就和他談戀愛結婚了,現在他的前妻回來和他復婚,他就要和你離婚,這不是把你當備胎了嗎?再好的脾氣遇到這種事情都不能忍,問他為什麼要和你結婚,把你當什麼人了,如果你覺得這個人還可以,再和他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挽回這段婚姻,如果他堅持要離,那就跟他說,你不仁,不要怪我不義,在經濟上向他開出條件,讓他補償你的一切損失,如果他不同意,就拒絕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如果再不行的話,你也可以提出上訴說他玩弄你的感情,向法院提起上訴讓他給你賠償名義青春損失費,強扭的瓜不甜,反正在一起也沒有意義了,應該果斷做出決定。
-
3 # 平淡人生一帆順
此男真下皮,婚姻玩漂移。嫌棄結髮踢,再婚又迎妻。
被子未捂熱,又把前妻迷,一番米湯灌,迴心又轉意。要與前妻好,欲把現妻離。妻子不答應,居然訴法律,烏龜吃秤砣,鐵心伴前妻。妻子仰天嘆,淚水簌簌滴。
此男真可痞,婚姻當兒戲。朝三又暮四,吃碗望鍋裡,風吹兩邊倒,沒一點定力。
妻子不要哭,此夫不可依,淨身門外趕,看他好牛皮。強扭瓜不甜,何必苦自己。吊死一棵樹,實在是不必。只要行得正,人人佩服你!
-
4 # 麗麗99616526
遇人不淑!就是個典型的渣男!對婚姻沒有責任感的男人,把你當什麼了?既然要和前妻復婚,說明他們一直還藕斷絲連,為什麼還要和你結婚?現在又要和你離婚,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明擺著坑人嗎?
當初你自己沒有看清和深入瞭解這個男人的人品,婚姻失敗沒有經營好婚姻,一段婚姻結束一個巴掌拍不響。
既然渣男已經起訴,說明他去意已決,沒必要卑微求好。既便勉強湊和中間有個前妻也沒有安全感!毫不猶豫,果斷分手,犯不著和這種男人糾纏,浪費自己的光陰,
雖是前妻也是小三插足你合法婚姻,蒐集證據讓渣男淨身出戶,還要賠償你的精神損失費,別便宜了隨便就離了,要讓渣男付出代價!
-
5 # 康來鑫
丈夫的前妻要回來複合,丈夫起訴離婚,妻子該怎麼辦?
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深深地體會到了你的無可奈何和痛苦。
首先,我不知道你和丈夫的年齡多大?你的丈夫和他前妻有沒有孩子?你自己和現任丈夫有沒有孩子?
其次,也不知道你丈夫打算和前妻復婚,是他自己的主觀意願還是被動的?比如孩子的逼迫,前妻的強勢糾纏。
第三,你丈夫和前妻離婚的原因是感情破裂還是外部因素?離婚多少年你們相識再婚的?
第四、你和丈夫是戀愛結婚還是抱著搭夥過日子在一起的。
基於這四點最基本的情況都不瞭解,不便於對症下藥、給你支招。
我講一個發生在我朋友(暫且叫她:小曼)身上,我親眼見到的活生生的例子。
一、遇人不淑,離異後不準備再婚
小曼22歲大學畢業便和初戀結婚,第二年女兒出生,女兒半歲時,老公出軌,並且鬧得滿城風雨。
小曼一氣之下,起訴離婚,辭掉了公職,自主創業。
併發誓:此生再也不結婚!
單身近20年,小曼的事業也小有起色,女兒上了大學,前夫多次懇請小曼復婚未果,他也選擇了再婚。
二、為了避免親人的掛念,小曼二度熱戀,並再次走進婚姻
上了大學的女兒,想著形單影隻的媽媽,心裡掛念無疑。加上年邁父母的擔憂操心。在多方勸說下,小曼再次嘗試與異性交往。
小曼是一個知書達理的女性。於是,朋友給她介紹了一個大學老師——暫且叫他老吳吧。
老吳比小曼大了十歲,但是平時鍛鍊較多,尚未發福,看起來還算年輕。
小曼得知老吳和自己一樣,遭遇了配偶的出軌。
更要命的是,老吳前妻第一次出軌離婚後,他尚未成年的兒子叛逆逃學,沒辦法老吳回去和前妻復婚;復婚沒多久,他前妻再次出軌自己的同學,並一腳將老吳踢開,很快和同學結婚。
從此,老吳孤家寡人過了四年。前前後後,老吳單身了十年。
和老吳交往一年,兩人情投意合。老吳提出結婚。
小曼再三問老吳:會不會再去和前妻復婚?他兒子是否反對他再婚?
老吳的回答非常肯定:不會!
事實上,老吳的兒子和小曼相處得也非常好。
於是,兩人領了結婚證。小曼也深得老吳家人喜愛。
小曼以為找到了自己的真愛。
她甚至賣了自己單身時的第二套房子(單身時,小曼買了兩套房,而老吳沒有房子,離婚後就一直住在父母家。),和老吳共同購買了屬於他們兩人的房子。
三、再遇渣男,小曼自認倒黴,卻贏得了自己的幸福
婚姻的甜蜜期還沒有過去,婚後第三年,老吳的兒子開始逼迫老吳和小曼離婚,後來,他前妻和兒子一起逼迫。
老吳一直沒有告訴小曼,那段時間焦頭亂額。
直到半年後,紙包不住火了。小曼知道了。
老吳還在猶豫糾結中,徘徊不定。
看到老吳的優柔寡淡,小曼心都碎了。
老吳前妻和兒子看到老吳還不離婚,竟然發信息給小曼,直接侮辱謾罵她。
因為,之前老吳的家人就說過,他前妻像個神經病,那次,小曼真正體會到了。
當初兩個人共同買房的時候,是老吳付的全款,小曼沒出錢,但是裝修是小曼出的錢。按道理,房子屬於兩個人共同所有。
當時,旁邊的朋友讓小曼一定要爭取自己的利益,因為小曼賣掉的房子價格翻倍了。如果不是因為和他結婚再買他單位附近的房子,小曼打死也不會賣掉自己的第二套房子。
但是,因為老吳前妻的強勢介入,為了儘快離開那幫是非之人,小曼和老吳協議離婚了,雖然過程也很糾結,好在小曼解脫了,她現在生活的非常幸福。
損失了一點錢財,看似小曼輸了,太不值。
但小曼從不後悔,如果再來一次,她會離開得更乾脆利落。
但是,她十分慶幸自己沒有在那攤泥沼中糾結太久,離開的越早越痛快。
但願小曼的經歷能夠給你幫助,不要在乎眼前的得失,幸福一定在前方等著你!
祝你好運!
回覆列表
你想復婚,丈夫不願復婚,常言道,強扭的瓜不甜,你又何苦自找苦吃呢?要知道破鏡難圓,就是我個人的看法共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