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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牛牛小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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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格格小屋star
對前任還有一些不捨和遺憾,有的時候我們懷念一段過去的時光,更多是在懷念過去的自己
分手再聯絡前任是對現任的不公平,打著好朋友的名義滿足自己的私心,而不考慮別人的感受。
曾經有遺憾曾經的感情由於一些誤會或者客觀的原因不得不分開,心裡一直有一些不甘,所以會放不下前任去聯絡。
但是事情畢竟已經過去了,還是得往前看,朝前走,珍惜現在的身邊人,不要再重複遺憾。
懷念曾經的時光我們經常會懷念曾經的美好,一是因為時間久了之後,我們往往會留下美好的記憶,將過去美化,二是懷念曾經那個時候的自己。
而前任也是過去的記憶,如果不珍惜現在的愛情,現任也可能即將成為過去的回憶。
對現在的感情不滿只有我們對目前狀態感到不滿時,才會頻頻懷念曾經的情人給自己留下的那些美好。
遇到感情中的問題,不是想辦法如何解決它,而是逃避。
如果很愛現任,是不會做出讓她傷心的事情的,在乎她的感受,不忍心傷害她。當你不那麼在乎現任的感受時,你只在乎自己,用各種方式和手段滿足自己的需求。
今天走在路上,有一對情侶在爭吵,女孩坐在地上哭喊抱著男孩的腿,男孩叫來了警察,警察也束手無策,從斷斷續續的爭吵中應該是因為兩個情侶因為一點小事吵了一架,女孩覺得男孩不夠體貼,想起前任的溫柔貼心就私下聯絡了前任,見面後發現前任已經對自己沒有感情也顯得不耐煩,不願意再被打擾。
不湊巧被現任男朋友知道她私約了前任,當機立斷的要分手,女孩後悔莫及,怎麼保證也沒有用,已經消耗了信任,現在不願意再相信她,好像她私下聯絡過很多次前任。
看著坐在地上嚎哭的女孩覺得有些憐憫,但是這樣徘徊在前任和現任之間,確實不是明智之舉,不懂的自己真正想要的,會失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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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嶧縣西門裡老李
這個問題有點繞,繞的我頭暈,好大會兒才搞明白。(笑)
分手了為什麼還聯絡?舊情未了唄!人可能大都是這樣。在一塊時互相看著不順眼,“我怎麼找了個這麼個熊人”?恨不得立刻一拍兩散。可真的分手了,沒過三天,冷靜下來,又想著前任的好了,人是有感情的高階動物,一草一木皆有情,何況人乎!
捨不得了為什麼還要交現任?這就有點複雜了,姑娘的心思咱別猜(猜也猜不透),反正是知道她又找了。為什麼要交?可能是“空窗期”久了太寂寞?可能是“還聯絡”你時,你的反應太冷淡,她覺得複合無望?亦可能現任的顏值或身價比你高?
有了現任為什麼還要聯絡前任?這就更復雜了。首先說這並不稀奇。前不久一個也當了“前任”的小夥兒,邀我答:為什麼她同時交了幾個男人,還和前任的我聯絡?可我也沒想出個子醜寅卯來。
比起來,這個姑娘已經不錯了。可能她和現任這個交往一段後,與她的期望值有距離,新不如舊,又念起你的好來了?也可能她覺得你們各有千秋,有了“東食西宿”的想法?當然,也有可能她是個大度的姑娘,認為做不成夫妻照樣做朋友?
其實呢,這個“她”是怎麼想的並不重要,我們猜透了這三個為什麼也並不重要。關鍵是“你”想的啥?
如果不是我說的那樣,那就更別再問什麼為什麼了。她再“為什麼”,只要“我”不想那啥了,心如止水了,管她那麼多幹啥?乾脆不理,反而自已心靜,對她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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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鴻運良好
這個事並不矛盾,分手了還聯絡,說明兩人都是胸襟坦蕩之人。做不成夫妻還可以做朋友嗎?這是電影電視劇中常有的臺詞。要是有某些原因兩人不能在一起必須得分手,而不是兩人談不來、這以後保持聯絡很正常,不能成為一家人做朋友、不越線有何不可呢!
有了現任還要聯絡前任。聯絡不代表兩人還在談戀愛,畢竟二人相戀過遭家人反對或其它事不能結合,誰也不怨恨誰。有事聯絡或相互問候一下過的好吧!這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你不能腳踩兩隻船,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前任還保持曖昧關係,現任正在處物件。如果是這樣、早晚會露餡的。俗話說‘’紙裡包不住火‘’人在做天在看‘’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一旦玩不轉了,你會落得雞飛蛋打、兩頭不是人。那是啥呢、自己想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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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雙良線上
是啊,分手了為什麼還要聯絡?既然是捨不得又為什麼要分手呢?每個人的理解不同蠻糾結的關係和感情。我是這樣理解的,很無奈但還有期待。無奈就該絕決的離去,期待就該解決問題尋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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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那美a
有些人很喜歡,但是卻並不適合,有一句話叫做:見不得 離不得。
不見的時候,心裡很想對方,兩人見面了,卻處處是矛盾,很難相處,徹底分手了,矛盾少了,反而開始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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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鵝7359
分手了不代表不愛,也許是有苦衷,也許是兩個人不合適。交現任可能是因為想借助一段新感情忘記前任,又或許是用一段感情填補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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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roberwang
如果分手了,最好是一別兩寬。沒事就不要聯絡前任,一來對方過的好,跟你沒有關係,對方過的不好,你自己又會心生內疚。不如相忘於天涯。做個陌生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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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分手了,就要把自己的感情屢明白了再去開始下一段感情才是對自己負責任,也是對下一段感情負責任。不論我們在前一段感情中有多麼的無辜多麼的傷痛,都不要稀裡糊塗的開始下一段感情,這樣做的後果就是負人負己。對現任最無辜的傷害?
我認識一個女性,她在前一段婚姻中,表面上她是一個受害者的身份離異的,可是她在離婚沒多久就跟不同的男人同過居了,後來幾經折磨,終於找到了現任,可是她跟現任都同居很久了,現任同居男友已經開始買房,對她也很不錯,向著結婚方向走了;而這個女的前夫人家早就結婚了,可是這個女的到現在還會半夜三更的給前夫打電話,現在一旦過得不如意了就會打電話大哭,還會大罵,甚至還會自以為是的以之前的身份去管前夫家的家事,這個女的前夫把她的號碼都拉黑了,她還會換著不同的電話號碼給她前夫半夜三更打電話,哎!這樣真的好嗎?現在的現任同居男友要是知道了會是怎樣的感受呢?還會不會再繼續下去呢?這個女的既然認為自己在前段婚姻中是個受害者,那麼她現在又在做什麼?難道不是在傷害她的現任適婚物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