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5824934140

    首先我要堅決支援政府出臺允許安樂死的法律。這是造福那些生命已經走到盡頭,而且根本沒有希望的病人。對他們而言,能夠安樂死就是一種享受,解脫了他們的痛苦,那是多麼好的一件事啊!

  • 2 # 一帆風順4557455375161

    人生到世間來,就是叫受苦的,如在世間的罪沒有受完,和來世的任務沒有做完,那就不能死,安樂死是西方人用的方法,叫你早去見上帝受訓,

  • 3 # 風中這塵66148412

    安樂死應該是每個人的權利我們無權決定自己來到這個世界,但我們應該有權決定自己體面的離開這個世界。實行安樂死是社會的進步,前提是:患者確實患了目前無法治療的疾病,並且疾病的進展已經不可逆轉,患者承受非常大的痛苦,患者意識清醒,明確表達自己的意願,任何人不能替患者做出決定,

  • 4 # 無的手

    個人覺得可行 。首先尊重個人意願,不違現行背法律的情況是可以的。至於因犯罪而被執行死刑的人也可以讓安樂死。

  • 5 # 玲玲274471989

    當人的生命已經沒有生存的可能,過度醫療只能維持苟延殘喘時,象受刑一樣的受罪,安樂死就是人道的解脫,怎麼能扯上剝奪二字。

  • 6 # 回聲嘹亮30818734

    要看什麼情況了,如果得了不治之症,年齡大了,病痛折磨影響基本生活沒了尊嚴了,還不如安樂死呢,至少減少痛苦。

  • 7 # 張興祥6

    生命給人一次,難活到百歲,多麼寶貴。但吃五穀六米,那有不生病的道理呢?特別是絕症,帶給人多麼痛苦,多麼絕望。給這些人安樂死,你會同意嗎,本人也同意嗎。同樣肝癌,同樣難受,透過治療,有的3個月,有的半年…還有的活了更長時間。有個別奇跡般活著,跳廣場舞,參加各種活動。當然有個別的肝癌患者自殺身亡。在這人群中,都安樂死,其中一些人能堅強活下的人,就被剝了生存慾望。另外醫學在發明,在創造,發展很快,如果多活一,兩年,趕上這技術,這新藥的吋侯,就有救了。安樂死和絕症抗衡的人群,我支援和疾病作鬥爭,堅持治療的患者。

  • 8 # 春暖花開141701402

    我也支援安樂死,雖然我現在還年輕,但是不能保證老了就無病無災,如果生了那種即折磨人又花錢的病,我想安樂死就是一種解脫。

  • 9 # 使用者6456452646267

    支援安樂死,我要是老了,有病疼折磨,我不想拖累兒子家人,不要做無用的搶救,實施安樂死就好,有尊嚴又沒痛苦的離開人世有什麼不好哩

  • 10 # 24270016

    為解脫痛苦而剝奪生命就是安樂死。解脫痛苦是目的,剝奪生命是手段。當然還應該補充的是痛苦者沒有可能擺脫痛苦的剝奪生命才能實行安樂死。沒有可能擺脫痛苦何必還要他受折磨!沒有希望和未來的痛苦還不如讓他結束!還有一個因素就是看條件。高階領導人有很多醫療及護理資源可用,同樣的疾病他們就有條件擺脫痛苦,獲得沒有痛苦的未來,因為國家需要他們活著,痛苦點也得堅持。獨生子女的父母是最沒有條件的,應該對他們首先實行安樂死。獨生子女都正好趕上工作壓力最大的時期進入工作崗位。當今勞務市場基本控制在用人單位,甚至有的單位以施捨的姿態。獨生子女的父母格外愛孩子!寧可死也不會連累了孩子。他們又最愛國,當初他們理解國家的艱難,遵守規則只生一個,現在他們也看到國家若對他們加以照顧,會使國家的負擔太重,說不定為此而誤了國家大事!何苦為了苟延殘喘多活幾年拖累他們刻骨銘心愛著的國家及孩子!拖累國家及孩子,他們的痛苦感要大於身體的痛苦感。何苦受這雙重痛苦的折磨!對他們實行安樂死,對各方面都好,否則當他們失去自理能力能力時,有人會選擇自殺,儘管他們知道這樣做對國家及孩子都不好,但是兩害權衡取其輕,拖累國家及孩子他們是看的最重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當前非常時期,還認為自己的老闆“剝削”員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