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聚焦三農瞭解事實
-
2 # 使用者4182277975089
我們村一位老支書,佔著村裡的大水塘,還佔了全村裡的菜地。村民還沒投訴下這邊就馬上知道了,還去村民家罵人。
感覺定罪是很難的,既然敢侵吞就有那敢做的底氣。
-
3 # 老頑童四公
集體土地私人無法侵吞!
全村都知道,此地是誰人的,還是公家的!
想侵吞也無此本事!
誰夠膽霸佔,法庭見!
判你賠償當年收入三倍的損失!!!
……!!!
-
4 # 山農歌
資料說話,依法辦事:
根據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或許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構成本罪。 -
5 # 視野觀察線上
這個地主要是看什麼人,如果老百姓侵吞罪就大了,村書記主任就是一個村的一家之主丶全村的所有東西都象自己家的一樣的丶多種個十畝二十畝的地怎麼叫侵吞集體耕地和財產呢
-
6 # 夢醒12499
凡是個人侵吞集體耕地,不管多少都應受到懲罰。因為,惟有如此才能震攝和扼制住惡意侵吞集體耕地和廣大村民利益的歪風斜氣;才能還農民一個睛朗的天;才能調動億萬農民的愛國熱情和活力!
-
7 # 使用者83723327651
請問廣東揭陽惠來溪西鎮村頭有一包工頭有上百畝私人土地,自已一間一間地賣給村民做房地(一房屋地1O萬不等,鬼去查,
-
8 # 使用者6662738795297
據我初估算邳州市鄒莊鎮十幾個村莊約有1500畝集體荒地被個人或村領導大小幹部及幹部親友佔有,本人7口之家,同擠在200平方宅院中,這還有天理嗎!1998年我承包了集體河堤41米,承包期30年,可2020年,村鎮水利部門依河道治溽為由頭強行毀壞我在承包段的樹木,還不允許我要說法,在開挖的時間鎮政專帶了幾十名打手,對承包人恐嚇威脅。
-
9 # 樹月孤舟
這裡主要是‘’侵佔"兩個字,是沒經過集體允許的,屬於強行佔用,強行佔用就是違法的。土地寬鬆的地方一畝地不算個事,土地緊缺的地方,一分地都是大事。在農村大事有村民代表大會或者全體村民大會決定。土地是不能亂佔用的。
-
10 # 雨軒品茗2
刑法並沒有侵佔土地罪這個罪名。與之相牽連的罪名有破壞耕地罪、破壞林地罪、職務侵佔罪和侵佔罪。不存在侵吞土地的可能。因為土地所有權國有或者集體所有,任何個人不能擁有土地所有權。如果非法佔用土地進行採砂賣土,涉嫌破壞耕地罪或者林地罪,立案標準是五畝土地喪失耕種條件。如果幹部侵佔用來耕種,涉嫌職務侵佔罪,標準是承包費達到一萬。其他村民涉嫌侵佔罪,標準也是一萬元。
-
11 # 京平律師事務所
《刑法》
根據《刑法》第342條的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構成非法佔用農用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對於其中的“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進行了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汙染。
(京平·金)
-
12 # 老肆581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集體耕地、如果個人侵吞集體耕地是違法行為,可拿出土地證去法院上告,告個侵吞集體耕地罪名。
回覆列表
這種侵吞的方法也分多種多樣,有采取詐騙手段訂立的承包合同,或者是詐騙承包人侵吞的,還有趁人之危簽訂的承包合同,還有屬於承包別人的土地非法將它變成非農用地建設用的,這些基本上都屬於侵吞集體耕地。還有就是個人利用某種關係,侵吞集體耕地用來養牛養羊或者是建造其他東西等。我們在判決的時候,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它所採取的手段等等才能進行判決。
①如果違反刑法:我們刑法當中有規定,如果違反土地管理法,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數量較大,造成不可挽回的錯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處罰金。其中非法佔用基本農田5畝,或者是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才能構成犯罪。
今年有人私自佔用耕地,挖龍蝦池塘,造成基本農田在復墾以後無法使用,緩刑兩年,繳納復墾金等3點多萬。
另外究竟有沒有私自佔用集體耕地,那要看是否改變耕地或者是基本農田的用途,以及是否繳納承包費用等,如果這些都有法可依,有理可循,那也不算做侵吞集體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