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裝置的設定及要求:
1、一般要求
首先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節約投資,如果實地測量的自然接地體電阻已滿足接地電阻值的要求而且又滿足熱穩定條件時,不必再裝設人工接地裝置,否則應裝設人工接地裝置作為補充。
人工接地裝置的佈置應使接地裝置附近的電位分佈儘量均勻,以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保證人身安全。
2、自然接地體的利用
建築物的鋼結構和鋼筋、行車的鋼軌、埋地的金屬管道(可燃液體和可燃可爆氣體的管道除外)以及敷設於地下而數量不少於兩根的電纜金屬外皮等,均可作為自然接地體。變配電所可利用它的建築物鋼筋混凝土基礎作為自然接地體。利用自然接地體時,一定要保證電氣連線良好。
3、人工接地體的裝設
人工接地體有垂直埋設和水平埋設兩種基本結構型式。
常用的垂直接地體為直徑50mm、長2.5m的鋼管或L50×5的角鋼,為了減少外界溫度變化對流散電阻的影響,埋入地下的垂直接地體上端距地面不應小於0.7m。
對於敷設在腐蝕性較強的場所的接地裝置,應根據腐蝕的性質,採用熱鍍錫、熱鍍鋅等防腐蝕措施,或適當加大截面。
當多根接地體相互靠近時,入地電流的流散相互排擠,這種影響稱為遮蔽效應。這使接地裝置的利用率下降,所以垂直接地體的間距不宜小於5m,水平接地體的間距也不宜小於5m。
接地網的佈置,應儘量使地面的電位分佈均勻,以減小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人工接地網外緣應閉合,外緣各角應作成圓弧形。35~110kV/6~10kV變電所的接地網內應敷設水平均壓帶。為了減小建築物的接觸電壓,接地體與建築物的基礎間應保持不小於1.5m的水平距離,一般取2~3m。
接地裝置的設定及要求:
1、一般要求
首先充分利用自然接地體,節約投資,如果實地測量的自然接地體電阻已滿足接地電阻值的要求而且又滿足熱穩定條件時,不必再裝設人工接地裝置,否則應裝設人工接地裝置作為補充。
人工接地裝置的佈置應使接地裝置附近的電位分佈儘量均勻,以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保證人身安全。
2、自然接地體的利用
建築物的鋼結構和鋼筋、行車的鋼軌、埋地的金屬管道(可燃液體和可燃可爆氣體的管道除外)以及敷設於地下而數量不少於兩根的電纜金屬外皮等,均可作為自然接地體。變配電所可利用它的建築物鋼筋混凝土基礎作為自然接地體。利用自然接地體時,一定要保證電氣連線良好。
3、人工接地體的裝設
人工接地體有垂直埋設和水平埋設兩種基本結構型式。
常用的垂直接地體為直徑50mm、長2.5m的鋼管或L50×5的角鋼,為了減少外界溫度變化對流散電阻的影響,埋入地下的垂直接地體上端距地面不應小於0.7m。
對於敷設在腐蝕性較強的場所的接地裝置,應根據腐蝕的性質,採用熱鍍錫、熱鍍鋅等防腐蝕措施,或適當加大截面。
當多根接地體相互靠近時,入地電流的流散相互排擠,這種影響稱為遮蔽效應。這使接地裝置的利用率下降,所以垂直接地體的間距不宜小於5m,水平接地體的間距也不宜小於5m。
接地網的佈置,應儘量使地面的電位分佈均勻,以減小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人工接地網外緣應閉合,外緣各角應作成圓弧形。35~110kV/6~10kV變電所的接地網內應敷設水平均壓帶。為了減小建築物的接觸電壓,接地體與建築物的基礎間應保持不小於1.5m的水平距離,一般取2~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