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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impy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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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拴住和鎖住
我就一個初戀還戀了一生!人最美好的時光是青春歲月,而最甜美的記憶還是青春發月裡的初次,所以不曾遺忘的是初次的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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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嵐草3
我想知道:你老婆能不管不顧(都說母愛偉大,能丟下已經一歲多的孩子)的丟下一切去投奔她的前男友(讓她傷心不已的人或當成垃圾的人),你對她做了什麼?除非拿經常拿前男友說事或比她前男友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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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職場小白姐
只能說,她對前男友是真愛。她枉為人母。
人都有追求愛情的自由和勇氣。
現代社會對感情愈發縱容,人們的道德觀價值觀並沒有太多的束縛。婚內出軌的現象比比皆是。
她為了前男友而離婚,證明了兩個問題,第一,她匆匆與現任結婚只是為了賭氣,並沒有深厚的感情基礎,也沒有做好長期婚姻的準備。第二,她匆匆與現任離婚也是因為意氣用事,她不見得做好了與前男友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準備。
無論如何,這是她自己的選擇,無可厚非。
然而,放棄一歲的兒子,著實不妥。
如果沒有做好教育和撫育孩子的準備,為什麼要貿貿然生下孩子?
既然已經生下了孩子,為什麼為了一段所謂前男友的感情而放棄孩子,尤其是孩子還這麼小,這麼依賴自己的親生母親的時期?
這樣的一個女人,自私又無知,以為追求真愛就是大無畏了嗎?
錯了。
這樣的行為,只是增添了幾個人的不幸,尤其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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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陽人在蘇州
這種女人就是信奉“愛情至上”的人,既家庭觀念淡薄,又沒有責任感,因為前男友是真愛,而兒子不是和自己真愛生的孩子,所以她可以為了前男友而捨棄兒子。
我們家有個遠房表妹(玲玲)就是這樣所謂“為了真愛可以拋夫棄子”的女人。
玲玲年輕的時候在南方城市的一家服裝廠打工,在那裡認識了她的初戀男朋友。兩個人都是背井離鄉的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求生存,使得倆人有很多共同語言,再加上工廠的生活枯燥無味,很快倆人談起了戀愛,走到了一起。一年以後,倆人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但玲玲的父母死活不同意女兒遠嫁,非要在老家給她找個物件。後來玲玲拗不過媽媽的以死相逼,同意嫁給家裡介紹的物件。家裡介紹的物件條件很不錯,男孩子個子高長相好,家裡有房有車,見過玲玲以後,覺得玲玲長得漂亮大方,再加上媒人的大力撮合,沒想那麼多,就同意了。
結婚一年以後,玲玲生了一個大胖小子,這可把婆家高興壞了,大擺宴席,更是把玲玲寵上天。但玲玲一直放不下自己的前男友,時刻關注著對方的訊息,在得知對方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女朋友,也一直還沒有結婚,且對方還發資訊給她,告訴她:自己依然愛著玲玲,只要玲玲願意來找自己,自己依然可以接受玲玲。玲玲本就是迫於父母的壓力才嫁給現在的老公,對現在的老公也沒啥感情,得知這一訊息後,就像著了魔一樣,幾經思量,還是不顧家裡人的反對,選擇離婚,義無反顧的去找她的前男友了。
這種為了前男友而離婚,連剛滿一歲的兒子都可以拋棄的女人往往都很感性,人活得也很自我,比較自私,只顧自己快樂,不管別人哪怕是自己的孩子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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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康樂舅
她本來就是無奈才嫁給你的!她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一旦有機會,馬上就回頭!這種情況在孩子大了以後,她才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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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草根且樂
真愛!
為了真愛,女人可以放棄一切!
此乃古人所云,最毒莫過女人心的出處。實為大大的偏見,女性最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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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二月春花
怎麼想的,能怎麼想啊,想和前男友重敘舊情唄。
先不說她是何故與前男友分手,總之是分手之後,又嫁人有子。
組成一個家庭不容易,婚姻不是兒戲,說過就過,說分就分。況且你們已經有了孩子。
這個女人心智不成熟,任性。雖然這個女人結婚做了媽媽,顯然,自己還沒有進入為人妻、為人母的感情狀態。覺得自己還像個孩子,認為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人人都說母愛是偉大的!到她這兒,孩子竟然抵不過前男友的感情誘惑。
這個女人對孩子、對家沒有責任感,太自私。想想兒子還不滿一歲,她就拋家棄子,為了前男友而離婚。
你將孩子帶到人世間,就有撫養他的義務。如今,這麼小的孩子,你讓他離開媽媽的懷抱,對孩子今後的健康成長勢必有影響。
女子為前男友義無反顧拋家棄子,其實是,即對自己今後的幸福不負責任,又對孩子不負責任,對老公和這個家不負責任。
感情不穩定,無主見,分不清輕重。這樣的女人,感情不穩定,拿著感情當兒戲。如果當初是前男友拒絕的她,那麼,她就不應該和他複合;如果當初是女的拒絕的男的,女子更不應該放棄自己現在的生活,再去招惹他。
女子被所謂的愛情衝昏了頭腦。生活中不吃點虧,她就不長記性。
放著好端端的日子不過,瞎折騰。總有一天,她會為自己的任性而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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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獨自成山
怎一個蠢字了得!
讓我們推一推。前任分手,後結婚。既然能結婚,說明現任條件不錯,或者很愛她,否則她也不可能嫁。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結了婚孩子都有了,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跟前任藕斷絲連,牽扯不清,甚至還拋夫棄子,去找前任重修舊好!也真是痴情到家,也蠢到家了。
說明這個女人,是真愛前任,然而,前任對她,喜歡是有的,但愛就只能呵呵了。否則,他們不可能分手,她也不可能另嫁他人。
事實上,他跟她分手了,也默許了她另嫁,就是不愛她。如今,她受不了相思之苦,殺個回馬槍,說到底,是她自己的一廂情願而已。而於前任而已,則是沒她也行,有她更好,哪個男人會嫌自己的女人多?
如果前任已婚,這個女人更是愚蠢至極,前任是不會為了她離婚的,因為他付不起停妻再娶的成本,也沒有停妻再娶的打算,左擁右抱,齊人之福,這才是前任的真實想法。
這個女人去找前任,大機率凶多吉少,少不了被人愚弄拋棄的命運,屆時,她的丈夫也會嫌棄她,對她心灰意冷,而拒絕她的求和,雞飛蛋打,偷雞不成蝕把米,這才是常態。
所以說,這個女人太愚蠢,前任勾一勾手指頭,一扯線,她就沒了主心骨,跟著人家就走了,這樣的女人於前任,根本不值得珍惜,甚至會更加看輕她。
於前任而言,她是扯線木偶,於現任而言,她是跳樑小醜。註定會大敗潰輸,一無所有。
如果我是她,必然會守著現有的一切,讓前任見鬼去,與之此生不負相見,好好自己的小日子,夫妻和順,兒女承歡,一生幸福。
愛情可以不要,但幸福一定要。且所謂的愛情,大機率是一廂情願,自我想象,真是過日子,大機率不如現任丈夫更體己溫暖。
就算也曾對前任相思蝕骨,毫無抵抗,但也會一別兩寬,兩兩各安。這一輩子不復相見,如此才能一生無虞。
因為這種痴情且無腦的女人,毫無家庭責任感,一旦見了前任,註定會摧毀自己的幸福生活,被前任操控一生。所以,如果她稍微有點腦子,就會潔身自好,與前任老死不相來往。
當然,這種女人大機率聽不進去這些話,她一定以身試法,不撞南牆不回頭,即便撞了南牆,頭破血流,還不知悔改,這才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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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撲稜撲稜蛾子
女人為了前男友而離婚,連剛滿一歲的兒子也放棄,她是怎麼想的?
她是怎麼想的,首先前提是你怎麼做的。如果從你們剛開始戀愛她就沒有真的愛過你,那她現在的所作所為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她跟你從戀愛到結婚都是真心愛過你,為你付出,為家付出的話。那她現在的所作所為必然跟你或者你的家庭有關係。
一個女人,連孩子都有了,心應該是被栓的死死的了,在這個絕對的情況下,她都能跟你離婚,可見你對她肯定沒有什麼太大的關愛。不然她不會突然之間就提離婚,任何事情有因必有果,積累的多了,或許夠了厭倦了失望了。因為你說的很簡單,所以很難主觀去判斷一些事情。但是絕對是一個巴掌拍不響。沒有哪個妻子不想安穩過日子的,沒有哪個母親是狠心的,沒有哪個子女是希望父母傷心的。
所以多看看自己的問題。如果自己問心無愧重新開始罷了。離開一個有眼無珠的女人那是越早越好。
所有的是與非你們當事人最最清楚。我們只是旁觀者無端揣測而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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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為了前男友離婚,連剛滿一歲的孩子也放棄,她是怎麼想的?
前面半句:女人為了前男友離婚。彷彿是因為追求“真愛”放棄婚姻,換句話說是女人為了情人離婚或因為婚外情而離婚,這樣寫還比較客觀一點,先說一個人有了家庭,不分男女就應該做到自律,對於婚外的異性保持距離,拒絕曖昧,這才是已婚人士應該有的姿態,如果沒想好可以不結婚,沒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結婚,一個女人為了情人堅決的放棄家庭,說明這個女人是自私的,沒道德底線的,甚至是沒有家庭教養的,老話說的好:婊子無情。話糙理不糙,所以這種女人離了就離了吧,沒什麼好留戀的,就是沒有這個前男友,以後還會有其他A.B、C男友,早點離開,避免傷害。
後面半句:放棄一歲的孩子。哎!真不想講粗話,對於這種女人簡直…不如!都說母愛偉大,為了孩子願意舍其所有,在這些女人身上卻一點也看不到,一歲的孩子應該還沒斷奶呢吧,多可憐,我一個外人都覺得心疼,更何況你是親生母親呢?你既然把他帶到這個世界上就應該盡一下責任吧,在你的腦子裡全都是情情愛愛,就沒一點骨肉親情,你和你前男友就算是真的愛也是骯髒的,受人唾棄的,在你拋夫棄子不知廉恥的情況下,你的前男友還能接納你,說明他也是…不如,這點上你們倒是挺般配。
最後願蒼天有眼,祝你們早日遭到報應,願報應來的猛烈些,要不到死你們也不知道怎麼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