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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金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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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走吧不回頭
猛地看到這個問題,想,怎麼法律領域的問題到故事領域了?再一想,在故事領域,重婚永遠是一個很熱辣的主題。
明知道一方有配偶還與其同居或以夫妻名義對外界宣稱的,定為重婚。重婚罪入刑,是不告不理的罪,也就是說,當事人不告國家不管法庭不管。屬於刑事自訴案。
打官司打證據。有的人明明重了不知道幾重婚了,但是原配苦於沒有證據,或擁有的不是法定的正當程式的證據,而不被認可。讓那些做賊心不虛的不負責任的傢伙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所以,重婚罪如果要打,那要合法地收集證據;同時在對方同居期間提起自訴。認定為重婚的話,重婚的當事人,除了不知情的外是要吃牢飯的。如果這時候離婚,重婚的一方是過錯方,在財產分割上要偏向受害方。到底偏多少,好象法律沒有明確地劃分,全憑法官的判斷了。
這些是乾貨了吧,希望大家不要碰到類似的事情,這種事情表面看起來是重婚,背後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多少家庭多少無辜的孩子,奉勸那些時間讓你成人的不是人的人,多行善事,不要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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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蔥老桃花
一、中國重婚罪可分為兩類,
1、事實重婚,男女雙方在已登記而未解除夫妻關係下其中一方以外人進行夫妻關係的情況下是可以被認定為重婚罪。
2、法律重婚,男女雙方已登記而未解除夫妻關係下其中一方與外人進行再登記的也可認定為重婚。
二、如何認定夫妻關係同居
1、行為上雙方搬到一起住,日常中雙方如同夫妻般相互關懷,雙方亦發生了性行為,還有著雙方結伴出遊相互參加雙方公司的活動等可被認為夫妻關係同居。
2、雙方在內部關係中以夫妻相稱,如“老公”、“老婆”,或者以夫妻間極其親密的詞語相稱,如“親愛的”、“愛人”、“寶貝”、“達令”等一些親密詞,又或者專屬與他們雙方的愛稱,外部關係中雙方亦對身邊的朋友或雙方親屬介紹對方時,稱其是老公或者老婆等親密稱呼。
3、雙方居住一起育有兒女並共同撫養也可認定是夫妻關係同居。
回覆列表
對男方的行為先唾棄兩下,呸、呸!
違法行為裡並沒有拋妻棄子罪。
要判斷是否有罪,要看其有無具體犯罪行為:
如果是重婚,則構成重婚罪。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顯然,你的這位親戚並不構成重婚罪。
虐待、遺棄子女,構成虐待罪、遺棄罪。若沒有具體行為,單純逃避撫養義務,或與她人私通,則不構成犯罪,這些只是道德問題,造成損失可以要求民事賠償,也就是要撫養費。
雖然搞破鞋的人是道德敗壞,不夠成犯罪。但有可能構成以下行為:
1、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2、但遺棄罪的前提是平等主體,物件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3、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