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劃重點: 什麼是大病醫療統籌補助?
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是對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家屬患大病出院後,在患者所在單位發生的後續合理醫療開支。
大病患者所需的合理用藥及治療,由所在單位醫療機構負責保障。大病統籌補助經費是按大病病種例數和大病病種補助定額計算的單位補助經費,由患者所在單位與計領的其他醫療費捆在一起統籌使用。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家屬,大病實行免費治療,在合理醫療範圍內個人不需負擔費用。
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的出臺,主要針對這樣幾種情況:
一是患大病經過軍隊醫院初期治療後,需要長期從地方醫療機構購買藥物持續治療所產生的費用;
二是突患大病急症,就近到地方醫院搶救治療所產生的費用;
三是大病病種特殊,從治療效果考慮,需要轉診到地方專科醫院治療所產生的費用等情況。
二、講流程: 如何申請 大病醫療統籌補助 及申請條件?
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患大病,由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填報《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票據、費用清單等材料,逐級稽核上報至大單位財務部門、衛生部門。經大單位財務部門、衛生部門稽核後,由財務部門核撥到患者所在單位。大單位衛生部門填寫《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申請彙總表》,連同有關材料逐年報總後勤部衛生部備案。
符合《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情形的軍人家屬患大病,申請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的,由軍人原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辦理。
備註: ①《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 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官調到軍隊其他單位,其隨軍家屬未隨遷,符合優惠醫療條件的,可以繼續在原單位享受優惠醫療。
② 《關於進一步加強軍人及優惠醫療家屬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管理的通知》第一條:享受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的物件包括軍人和優惠醫療家屬。
三、劃依據:
① 《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
第二章 軍人一般醫療費用管理
第六條 軍人在軍隊醫療機構診治,符合合理診療範圍和用藥範圍規定的,享受免費醫療。合理診療範圍包括一般診療專案、特殊醫療專案和大病醫療統籌病種。
第四章 大病醫療統籌費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對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患大病出院後,後續治療發生的合理醫療費用給予統籌補助。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大病,是指在規定病種範圍內的單一病種。大病病種的範圍包括: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硬化、類風溼病、糖尿病(有合併症)、高血壓病(ⅡI期)、慢性精神病、腦血管意外、嚴重外傷後遺症。腎臟移植術後用藥列入大病病種範圍。
② 《關於進一步加強軍人及優惠醫療家屬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管理的通知》
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是對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患大病出院後,其後續治療應當由基層醫療門診機構保障,在合理醫療範圍內,單位自身經費保障仍然困難的,由上級單位給予統籌補助。其中,《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中由個人部分或全部支付的費用不予補助。
一、劃重點: 什麼是大病醫療統籌補助?
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是對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家屬患大病出院後,在患者所在單位發生的後續合理醫療開支。
大病患者所需的合理用藥及治療,由所在單位醫療機構負責保障。大病統籌補助經費是按大病病種例數和大病病種補助定額計算的單位補助經費,由患者所在單位與計領的其他醫療費捆在一起統籌使用。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家屬,大病實行免費治療,在合理醫療範圍內個人不需負擔費用。
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的出臺,主要針對這樣幾種情況:
一是患大病經過軍隊醫院初期治療後,需要長期從地方醫療機構購買藥物持續治療所產生的費用;
二是突患大病急症,就近到地方醫院搶救治療所產生的費用;
三是大病病種特殊,從治療效果考慮,需要轉診到地方專科醫院治療所產生的費用等情況。
二、講流程: 如何申請 大病醫療統籌補助 及申請條件?
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患大病,由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填報《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申請表》,並附相關證明、票據、費用清單等材料,逐級稽核上報至大單位財務部門、衛生部門。經大單位財務部門、衛生部門稽核後,由財務部門核撥到患者所在單位。大單位衛生部門填寫《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申請彙總表》,連同有關材料逐年報總後勤部衛生部備案。
符合《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情形的軍人家屬患大病,申請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的,由軍人原單位按照前款規定辦理。
備註: ①《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 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官調到軍隊其他單位,其隨軍家屬未隨遷,符合優惠醫療條件的,可以繼續在原單位享受優惠醫療。
② 《關於進一步加強軍人及優惠醫療家屬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管理的通知》第一條:享受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的物件包括軍人和優惠醫療家屬。
三、劃依據:
① 《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
第二章 軍人一般醫療費用管理
第六條 軍人在軍隊醫療機構診治,符合合理診療範圍和用藥範圍規定的,享受免費醫療。合理診療範圍包括一般診療專案、特殊醫療專案和大病醫療統籌病種。
第四章 大病醫療統籌費用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對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患大病出院後,後續治療發生的合理醫療費用給予統籌補助。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大病,是指在規定病種範圍內的單一病種。大病病種的範圍包括: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硬化、類風溼病、糖尿病(有合併症)、高血壓病(ⅡI期)、慢性精神病、腦血管意外、嚴重外傷後遺症。腎臟移植術後用藥列入大病病種範圍。
② 《關於進一步加強軍人及優惠醫療家屬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管理的通知》
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是對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患大病出院後,其後續治療應當由基層醫療門診機構保障,在合理醫療範圍內,單位自身經費保障仍然困難的,由上級單位給予統籌補助。其中,《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中由個人部分或全部支付的費用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