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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季我努學社

    明朝萬曆三十二年九月,楚王朱華奎為博得明神宗的好感和信任,提出願意進助大工銀兩,但在運輸途中卻被被楚王宗室之人所劫,並言此為行賄銀,因大工銀兩又被稱為槓銀,所以此案又被稱為楚宗劫槓案。《明實錄·神宗實錄》記載:“辛丑,大學士沈一貫等言:臣等接得湖廣廵按吳楷揭帖,內開楚王進助大工銀兩,至漢陽縣被惡宗數百提刀臂門,捆綁解官,盡行劫去。”湖廣官員擒獲三十二名參與此事的楚宗人。

    楚王 朱華奎

    不久三千餘名宗人闖入撫院,將副使周應治、竇子偁俱毆重傷,將巡撫趙可懷毆打致死,並搶去楚王助工銀。湖廣巡按吳楷將此事上報。當時的大學士沈一貫、沈鯉、朱賡三人看到吳楷的揭帖後,即刻進言於明神宗。他們認為“刼扛搶獄,甚至手刃鎮撫,旁及憲臣,尚可逭誅乎?”奏請明神宗先發嚴旨,又即補巡撫刻期到任,各兵備集兵協擒。

    沈一貫

    與此同時,沈一貫等人還指責楚王宗室,建議必須嚴懲,以儆效尤,防止其他諸王暗生不臣之心,“楚宗繁衍武昌城中有三千餘人,雖多善良,實繁兇暴。撫按以皇家支,不敢施法。若有舉發止是啟王戒飭,而楚王近以華趆之誣,身且被辱,安能鈐人。此輩目中既無撫按又無楚王,復何忌憚?是以劫扛搶獄,甚至手刃鎮撫,旁及憲臣,尚可逭誅乎?今彼處情形雖未盡悉,要之必不遽靖,蓋其積漸然也”。明神宗因此“震怒”,遂下旨令湖廣撫按盡法擒拿,“務拿真正凶犯”, 但同時明神宗言:“宗室有賢有愚”,令“楚王著用心照舊整理,八郡王協心分職綏靖所屬,毋仍玩縱”。因此,明神宗囑咐辦事官員“毋得濫及無辜,亦不許因而縱弛,致逋天誅”。

    明神宗

    不久,楚宗人被捕下獄。與此同時,廣東巡按御史林秉漢條陳時事,認為楚宗叛亂事,或許是受假王之說的影響,應再勘楚王真假。至於“楚王真假”一案則發生在萬曆三十一年二月,楚藩崇陽王府中尉華趆派遣儀賓袁煥赴京奏告,言楚恭王患有疾病,不能御內,現任楚王華奎與宣化王華壁是在其死後方生,為異姓之子,不應當立。由此引發一系列爭論,並與當時明朝盛行一時的黨爭相聯絡,導致了明神宗對楚王及其宗室的不信任。林秉漢認為此案與“偽楚王”一案有牽連實屬尋常。

    湖廣撫按梁雲龍、胡心得、吳楷會勘楚宗罪狀,明神宗命府部九卿科道酌議具奏。刑部將會議結果奏聞,明神宗下令處斬二人,勒令自盡者五人,其餘或押發高牆禁錮,或革去封爵,分發遠府閒宅禁住,以及尚未封者,俱不準封。楚宗“劫槓”案事至此結束。

    參考文獻:

    1、《明實錄》

    2、宋立傑:《理身理國:沈一貫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

    3、章旋:《明代湖廣宗藩與地方社會》 ,西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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