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規則:(一)街式比賽:1、設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預賽階段每名隊員有兩輪比賽機會,每輪60秒。如參賽隊員超過60名,3名運動員3分鐘混合賽制(果醬賽)。決賽階段採用“2+3”賽制,每位隊員兩輪線路再加三輪“大絕招”比賽,大絕招輪次每輪每人一個動作。2、根據成功道具動作、個人風格、線路以及道具利用率打分。 預賽階段,取兩輪中最高輪分數為最終得分,排定名次。如兩人(或兩人以上)得分相同,根據低分輪的得分排定名次。決賽階段,以兩輪線路比賽和三輪“大絕招”比賽中的三個最高分之和相加排定名次。3、預賽階段採用0-100.00分制評分,決賽階段使用0-10.00分制進行評分。每輪比賽由5名裁判員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餘三個裁判員分數的平均分為參賽隊員最後得分,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4、預賽前8名進入決賽(不足8人直接進入決賽;少於3人的比賽,不計成績和名次)。 5、決賽隊員按預賽排名相反的次序出場。
(二)碗池比賽:1、所有參賽者必須佩戴頭盔、護膝和護肘。2、比賽分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每階段每名運動員有三輪比賽機會,每輪45秒/人。比賽計時開始5秒內必須出發。比賽中動作失敗即停止,本輪比賽結束。3、裁判員根據運動員完成的技術動作、個人風格、線路及動作成功率情況打分,以三輪中得分最高的一輪分數作為最終得分,並據此排定名次。如兩人(或兩人以上)高分輪得分相同,則根據低分輪的得分排定名次。4、採用0-100.00分制評分。每輪比賽由5名裁判員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餘三個裁判員分數的平均分為參賽隊員最後得分,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5、預賽前8名進入決賽(不足8人直接進入決賽;少於3人的比賽,不計成績和名次)。6、決賽運動員按預賽排名相反的次序出場。
比賽規則:(一)街式比賽:1、設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預賽階段每名隊員有兩輪比賽機會,每輪60秒。如參賽隊員超過60名,3名運動員3分鐘混合賽制(果醬賽)。決賽階段採用“2+3”賽制,每位隊員兩輪線路再加三輪“大絕招”比賽,大絕招輪次每輪每人一個動作。2、根據成功道具動作、個人風格、線路以及道具利用率打分。 預賽階段,取兩輪中最高輪分數為最終得分,排定名次。如兩人(或兩人以上)得分相同,根據低分輪的得分排定名次。決賽階段,以兩輪線路比賽和三輪“大絕招”比賽中的三個最高分之和相加排定名次。3、預賽階段採用0-100.00分制評分,決賽階段使用0-10.00分制進行評分。每輪比賽由5名裁判員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餘三個裁判員分數的平均分為參賽隊員最後得分,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 4、預賽前8名進入決賽(不足8人直接進入決賽;少於3人的比賽,不計成績和名次)。 5、決賽隊員按預賽排名相反的次序出場。
(二)碗池比賽:1、所有參賽者必須佩戴頭盔、護膝和護肘。2、比賽分預賽和決賽兩個階段,每階段每名運動員有三輪比賽機會,每輪45秒/人。比賽計時開始5秒內必須出發。比賽中動作失敗即停止,本輪比賽結束。3、裁判員根據運動員完成的技術動作、個人風格、線路及動作成功率情況打分,以三輪中得分最高的一輪分數作為最終得分,並據此排定名次。如兩人(或兩人以上)高分輪得分相同,則根據低分輪的得分排定名次。4、採用0-100.00分制評分。每輪比賽由5名裁判員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餘三個裁判員分數的平均分為參賽隊員最後得分,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5、預賽前8名進入決賽(不足8人直接進入決賽;少於3人的比賽,不計成績和名次)。6、決賽運動員按預賽排名相反的次序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