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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opartatl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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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比賽開始1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制止在源泉後面的就沒有了,懲罰力度大了就不會鋌而走險,假如我偷了一萬塊錢逮住了罰三千下次還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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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為明天更好的生活
人販子抓到了,直接槍斃,是最好的辦法。殺一儆百。讓更多的人販子看到法律的尊嚴。對於買孩子的那一方,也要判20年的有期徒刑。中國郵政的手法,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都是為了生活,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是自然規律。是誰製造了鈔票,在這世上橫行八道?如果不是為了錢,誰會想方設法走的不歸路?希望人販子好自為之。沒事我希望你們去看看,等著我中央電視臺舒冬主持的。那裡面每一個情節都是真實的,為了尋找孩子,千辛萬苦。我想問問人販子,你的孩子如果被別人拐走,你會怎麼辦?是不是隻有痛之切,愛之深才能理解?丟失孩子的痛苦。只有一句話概括,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沒有買孩子的,偷了孩子 還能賣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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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伯爵夫人蠟像館
雖然不知道具體怎麼定罪,可是知道應該不嚴重,
要是嚴重的話人販子這個職業早就消失了,你試試抓一個槍崩一個,誰還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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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梁六一
●根據法律的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會被判處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只有情節特別嚴重的,才會被處以死刑。
我不知道,到底怎樣的情節算是“特別嚴重”的。
我只知道,當初那個“人販子張維平”,是第三次抓到才被判處了死刑。
我想問,要是第一次抓到就直接判處死刑,是不是後面受傷害的家庭會少一些呢?
不要指望人販子被抓以後會“悔過自新、重新做人”,那是不可能的!
我只想說,對於人販子來說,死刑才是他們應得的!
他們拐了孩子,做出的事情天地不容!
更有為了防止孩子逃跑用鐵鏈鎖住,像圈養牲口一樣對待他們。
甚至人販子還會因為孩子已經記事逃跑而毒啞他們,打斷他們雙腳!
讓人震驚的是,現行的法律對購買被拐者的懲處最高只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比於私自購買大熊貓的10年、金絲猴的5年來講,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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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鎮邪政治家帶刺善良人
中國在一些法律法規上,應該做一下改動,比如‘法不責眾,法不治老,法不辦小,法不懲病(精神病),法不刑狗(狗主人)’……。應該對一些有組織 有預謀犯罪行為予以‘責眾’ ‘懲眾’ ‘罰眾’ ‘刑眾’,比如所謂的愛狗人士高速公路上有組織有預謀的聚眾堵截合法運狗車輛。老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精神病人犯罪,人販子,狗咬人逃逸的狗主人,狗咬人致死人命的狗主人等等等等,都必須依法懲處 判刑最高死刑。還有碰瓷,攙扶倒地老人反被訛詐,帶狗進入公交 公共場所被拒,卻對距止人實施暴力的人等等等等都必須入刑 最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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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有上述八種情況的,都處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更會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