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車輛年檢流程
到當地的車管所車輛監測站,先繳納費用、然後填寫表格、目測車輛外觀、再到車輛自動檢測線、合格的就到視窗等待拿車輛合格證(還要填寫表格)。
具體:帶好駕駛證、行駛證、養路費憑證、交強險保單原件(其中一聯須交給車管所),如果是單位牌照還須帶著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原件和影印件,先去去中標測排放,通過後有個標貼要貼好,然後去車管所查違章,處理完後年審表上會給你蓋個章就可以年審了,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車輛年檢流程
到當地的車管所車輛監測站,先繳納費用、然後填寫表格、目測車輛外觀、再到車輛自動檢測線、合格的就到視窗等待拿車輛合格證(還要填寫表格)。
具體:帶好駕駛證、行駛證、養路費憑證、交強險保單原件(其中一聯須交給車管所),如果是單位牌照還須帶著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原件和影印件,先去去中標測排放,通過後有個標貼要貼好,然後去車管所查違章,處理完後年審表上會給你蓋個章就可以年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