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提工資會計分錄的處理:
(1)對於生產工人的工資,則計入生產成本,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對於車間管理者的工資,則計入製造費用,分錄如下:
借:製造費用
(3)對於管理人員的工資,則計入管理費用,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4)對於銷售人員的工資,則記為銷售費用,分錄如下:
借:銷售費用
2、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擴充套件資料:
1、應付職工薪酬主要包括: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一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2、應付職工薪酬的相關賬務處理:
(1)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2)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3)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4)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5)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6)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1、計提工資會計分錄的處理:
(1)對於生產工人的工資,則計入生產成本,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對於車間管理者的工資,則計入製造費用,分錄如下:
借:製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3)對於管理人員的工資,則計入管理費用,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4)對於銷售人員的工資,則記為銷售費用,分錄如下: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2、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擴充套件資料:
1、應付職工薪酬主要包括: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自己擁有的資產或租賃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或者向職工提供企業一定補貼的商品或服務等。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2、應付職工薪酬的相關賬務處理:
(1)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2)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3)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4)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5)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6)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