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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CVV5

    應該呀!樓頂是大家的,換個思考方式,如果頂層用戸佔用樓頂,大家會同意嗎?當然不會同意,一個樓的壽命多長,需要大家的維護,另外,你要是出售的時候,頂層漏水也會影響房價的:再有法律規定樓頂屋面是所有住戸共同的,所以有了問題大家共同負責。不要為眼前蠅頭小利所困,同在一個屋簷下共建一個美好家園。

  • 2 # 暢談裝修

    樓頂漏水按照正常來說應該是報修物業,經過物業前來觀察確認拍照後填寫報修單,如果房屋還在質保期內,那麼由物業報前房地產開發商,由房地產開發商安排專業人員前來維修,如果說房屋過了質保期,那麼物業會使用公共設施維修金來安排專業人員前來維護,這種情況下樓內的住戶是不需要出費用的,也就不存在住戶公攤樓頂漏水維修費用。

    根據題主的問題來看,有可能是小區已經有很多年了,物業這塊也不是很給力,而自身居住頂樓出現漏水情況,急需要進行維修,聯絡物業來看了後,物業也是說要維修,可是物業就是沒有維修這筆錢的來源,因為很多的小區就是簡單的收個垃圾費,一年下來也就兩三百元物業費,樓頂漏水要徹底維護好,正常來說是要按萬元來計算的,這時候想到應該由樓內住戶公攤樓頂漏水費用,但現實中往往是很難做到的,我每年都會有老小區住頂樓的業主房屋裝修改造,而這樣的房子往往都會出現不同位置我漏水,在裝修前就會拍照告訴我業主樓頂漏水要維修,這種情況下都是由頂樓業主自然花錢來重新做防水,讓樓頂不漏水,如果去讓住戶公攤這筆費用是沒有人來理你的,物業想修沒錢,其它住房根本不理會你維或不修,因為不影響到它們的居住,這是很現實的事。

    還有一種特殊情侶除外情就是如果是某一個住戶在樓頂安裝太陽能造成的漏水,那麼維修費用由住戶來解決,除此情況外樓頂漏水想讓住戶公攤這筆費用也只能是說說而已,現實中是很難現實的。

  • 3 # 長安借東風

    樓頂防水層出問題,屬於重大專案,是公共部位的維修更換。這需動用大修理基金。超半數業主簽字同意既可。不必另外推派費用。

  • 4 # 贛州樓市觀察

    費用支出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開發商出。根據保修條例,屋面防水工程質保期為5年,如屋頂漏水發生在質保期內,維修產生費用由開發商出。

    2.業主個人出。如因頂樓業主野蠻裝修,違反了相關施工規範,是造成樓頂漏水的主要原因,維修費用應由業主個人出。

    3.全體業主出或維修基金。屋頂屬於公共部分,為全體業主所有。房子屋面防水工程已過質保期,並非業主個人行為造成的漏水,維修費用較少可以由業主商量平攤。如維修費用較高,可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按有關規定申請維修基金。

  • 5 # 工程造價小知識

    如果在承建方的保修期內,可以由物業公司要求承建方派專業人士過來維修保養;若承建方沒有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回覆處理,物業公司可外請其他專業人士過來維修,所發生費用從承建方預留在開發商質保金中扣取。

  • 6 # 吳仁厚

    樓頂漏水,誰掏錢維修,這是要分情況的,首先屋面防水保修期是五年,在這期限屋面漏水,由開發公司找施工單位來維修,業主是不用掏錢的;屋面漏水在保質期過後,那與開發公司就沒有關係了,這時物業聯合業主委員會審請維修基金來維修,但是審請維修基金是有條件的,當這一棟樓入住率達不到百分之九十(各地區不一至),是審請不到維修基金的。如能達到百分之九十的入住率,就能審請到那就用維修基金,審請不到,維修費就由這棟房子所有業主平攤。業主要知道,維修基金不是無限領的,當這一棟樓維修基金用完,又要重新交維修基金的。

  • 7 # 使用者4535025526973正

    住六樓頂,私自增加了一層,本來90米變成了180米。心裡美極了!上面還可以圍個空中花園。裡外搖身一變,變成了三層空中別墅!物業很通融,私自交點錢變成合法化了!氣的城管是乾瞪眼。請問以後漏雨能用維修基金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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