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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既然我以後跟他結婚,按他這樣的收入情況,他即使能還得起房貸,也無法支撐家庭支出,就要我的工資補貼家用,他的工資還貸,寫我的名字也不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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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賓尼大兔

    這個東西看你自己怎麼想,因為有的南方他嗯家大業大的,不希望你加他的名字,但是作為女孩來說吧,如果自己家有錢的話也不需要。

  • 2 # May133782435

    你們雙方婚後每人每月各付一半的房貸,房本上也寫上女方的名字,不放心在寫個房屋協議,假如你倆離婚了房子一人一半。不過還是建議女方找個有房有車有存款不用還貸的,這樣你也不用考慮房子車子票子的問題了,因為都不是你的

  • 3 # 學習模型搭建師陳剛

    感覺每次遇到這樣的問題都是直指靈魂,從我個人而言我願意新增我未來老婆的名字。

    當然因人而異 ,結婚是兩家人的事情,所以新增你的名字,他個人或者家裡人是否願意

    就算他們願意,這個問題會不會成為你們以後的一個導火索!也是要考慮的

    如果婚姻可以迴歸到你本來追求的樣子 ,最起碼以後爭吵的話題會少一個 !你老公有想法的話不用你提及都會新增你的名字

  • 4 # 輕鬆一刻鐘丶

    還沒結婚就打算人家財產,你覺得合適嗎,還沒結婚就想到了離婚之後,如果對這段感情沒有信心乘早一拍兩散,別各自耽擱,利慾薰心不適合結婚,結婚可不是做生意,價格合適就可以

  • 5 # 路西安2018

    其實這個沒有固定答案。

    我和我老婆,當時還是女朋友在一起時,我感覺了我們可以一起走到最後。重要是我感覺她也能感覺到我們可以一起走到最後。

    那麼上海買房子時,我直接把錢給她,然後買房子名字也只寫她一個。

    現在我們有了第二套房子,我們依然很幸福。

    所以啊,重要的是感覺,重要的是她或者他對不對,重要的是覺得對方值不值得你去賭一下,而後願賭服輸!

    僅此而已,望莫糾結!

  • 6 # 愚人在漁樂中品味人生

    伴侶一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就是婚前財產,如果有貸款部分,則貸款部分在婚後直接成為共有財產。所以你的問題就可以理解成是否可以在婚後佔有原來不屬於你的財產。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在你自己身上。得到與付出總是成正比的。

  • 7 # 月明星溪975

    我個人覺得無所謂加不加,既然選擇結婚,就不要想著離婚的事兒,而且自己還有工作,有工資,應該更加有安全感一點兒,即使離開他,靠自己的能力也能過的很好。不知道自己說的對不對,但是我確實是這樣想的

  • 8 # 1815031

    加不加的,都不重要,主要在於他怎麼對你 他的房子是婚前財產,婚後加你名 離婚也沒你份 結婚後還貸部分倒是平分,

  • 9 # 李先森吶丶

    加不加你的名字不重要,婚前財產,搞不清楚你們是過日子還是談生意啊?人家能貸款買房子會愁沒有錢家用?一個人肯定夠,多加一個你難道你不應該出點錢嗎?你要是怕沒有安全感你自己也可以買一套啊,還沒結婚就先考慮離婚後的事,早點分吧,找個有錢的這些煩惱都沒有

  • 10 # 黑與白模凌兩可

    現在婚姻法,這類問題已很明確,只要是婚前買的房屋只屬於出資個人,哪怕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沒有用,我和老婆結婚時買房就沒有加老婆的名字,首先是我個人出資買的,老婆也沒有這方面要求加名字。如果一人真心和你一起過生活是不會有什麼亂七八糟的奇怪要求。簡而言之比如是我老婆買房我也不會去提這種要求,畢竟沒有出資哪來的勇氣去提這種要求?像有些女人說這是為了以後保證用的,莫非你們這類女人認為有了房子就能保證感情不出問題?出了問題還可以分房產?那既然出發點就是為了房子,為什麼自己不買一套得了?一定要男方或女方自己出資買房加上對方的名字?所以如果是婚前或者婚後,誰出資買房只要有誰的名字就行了,共同出資共同名字,當然不要鑽什麼空子,比如300萬的房子對方出資10萬裝修也要求加名字,那簡直是奇葩[淚奔]遇上不出資買房還想佔便宜的奉勸還是遠離[我想靜靜]

  • 11 # 蜜歡知識分享官

    關於房產加名的問題,還是要看個人選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來看看在法律層面上是如何定義的。

    父母出首付,小兩口一起還房貸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買了婚房,只寫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後,小兩口一起還房貸。現實中,這樣的情況也很多見。這種情況下,相對而言,對沒有寫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現實中,法院往往這樣判決:

    1、房子歸房屋權屬證書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歸還的貸款其個人債務。

    2、另一方可以主張婚後支付的貸款本息可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平均分割。

    3、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由於房市的不確定性等因素,這一部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得到保障。

    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倆工作這幾年應該也有一定的積蓄了,可以自己買一套。大部分的人也因為錢的事情爭吵過,但其實在感情面前,金錢都是小事,只要一起奮鬥,過不了幾年你們就會買新房子了,到時候就可以名正言順把名字加上去。

  • 12 # 冥想盆

    如果你的初衷是為離婚時加個保障,那麼簡單加個名字是沒有作用的。因為這個房子明顯是婚前財產,婚後你即便加上名字還是婚前財產,離婚時婚前財產是不會按照離婚協議的分配規則分割的。但如果房子還在還貸款,那麼婚後你們共同還款的部分會作為婚內財產,你無論加不加自己的名字,婚後還款那部分都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按協議分割,首付和你男友自主還款部分你無法參與分割。

    如果你的初衷是給婚後你男友對房子的處置行為加個約束,那麼你可以提出這個要求。現行房產登記是執行的實名制,不管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房產證上登記的產權人只有一人的,可以只憑本人到場就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但由於出售二手房賣方需要納稅,在稅收減免政策中,需要提交家庭只有一套或多套房的證明,還要提供相應證件在房管局視窗查詢,因此,需要減免稅收的,需夫妻雙方到場,不減免稅收的,只需產權人到場簽字辦理就可以了。所以,如果婚後你男友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處置房產是可以實現的,但這明顯會對你們的婚後生活產生影響,出於保護家庭財產,維持穩定的家庭生活的目的,你可以要求加上你的名字,這樣處置房產必須你經手簽字,能免除部分顧慮和麻煩。

  • 13 # 江潮生666

    不是該不該的問題,是加了也沒用。

    首先,請明確一個法律常識:不是房產證上有你名字,房子就是你的,還得看房子是誰出資的。

    從你的問題可以看出,和男友還沒結婚。

    第一,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婚後仍歸一方所有,並不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男友家買的房子,說明出資人很大可能是他父母,去看購房合同的買房人和銀行轉賬記錄。

    這兩條,妥妥的房子是男方個人財產,結婚了也和你沒關係。

    即使男方願意加你名字,房產證給你加好了,以後萬一離婚,訴至法院請求分割財產,只要男方提交當年的購房合同和銀行流水(甭管是他自己還是父母付錢的,只要是在婚前已經支付),這房子必然判給男方。

    而且,你還要當心一個陷阱:

    男方如果諮詢過懂法律的人,或者現在情到濃時哄你開心,主動提出加你名字,說你倆婚後一起還貸。貸款你是還了,真到離婚分財產的那一天,房子也跟你沒關係,你只能拿到你還貸款的那點錢。

    女生如果想在婚姻裡有保障,比較好的方式有二:

    一、土豪不差錢任性,買套房子專門送你,贈與合同寫好房產證辦好。對絕大多數人而言,這條不用想了。

    二、男女雙方準備結婚了,共同出資拿首付一起買房,房產證寫倆人名字,這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夫妻之間沒有特殊財產約定的,婚後買的房子不管寫誰的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當然,祝你們感情婚姻一切都好,只是這些法律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以上。

  • 14 # 使用者NeutraI琴姐

    房子是家,家是溫暖的窩。真正讓家變得柔美舒心是人的感情。結婚以感情為提前,房子是人住的地方,有感情的青年男女,生活在房子裡,養兒育女,互信互愛,互相遵守家庭約束和規矩,習慣並適應雙方的優點缺點,長長久久牽手相伴,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是一樣?

    有些女人結婚前,為了房產證加自己的名字,不惜以嫁與不嫁作籌碼,男方無奈何只好加上女方的名子,男方不介意還好,介意的男人,認為女方看中的是房子,結婚也是看中了房產,男人的感情蒙上陰影。

    經濟條件好的南方,男兒結婚,住房上講得清清楚楚,結婚後,小倆口住到自己的房,房裡有鍋有灶,願意單獨吃,就自己做。工作忙,沒時間或不願做,就跟父母一起吃,但要交伙食費,這是長大成人,自食其力的象徵。有人說南方人對結婚後的孩子算得太清楚,沒有親情味。其實,這樣更好,這樣才能讓年青人獨立,自律,營造自己的家庭。

    男友家兩年前買的房子,肯定是準備倆人結婚用房,既然是結婚用房,就不應該說得那麼露骨,要把自己的名子加在房產證上。

    商品房法律有規定:年青人婚前的房屋如果是父母的房產,父母過戶給兒子,兒子才有繼承房產權,父母願意加上兒媳的名子可以加,向上屬這種結婚前男家就己經買了房子,即使加上你的名字,婚後假如鬧矛盾發生婚變,房產也沒有女方的份額。因為,房子不是你們結婚後共同買的房產。如果夫妻結婚八年後買房,不管房產證上寫那一人的名子,夫妻雙方都有一半房產權。

    男人既然愛女人,都會竭盡一切所能讓心愛的女人過上安穩舒適的生活,這是男人的臉面和自尊。女人不要赤裸裸地把房子講得那麼透析,露骨。讓感情染上顏色。願意白頭偕老,房子上有名無名也無所謂,拿房子與感情衡量,傾斜了的感情讓住在房子裡生活的人不順暢,最終可能不歡而散,房子又有什麼存在價值呢?

    前年,認識一年青女子,結婚的條件是在城裡買房,男方家東拼西湊弄齊了首付,在老家二線城市買了一套房,按揭20年,月供差不多6000元。小夫妻倆結婚後認真上班,工資加起來差不多一萬元,除去6000天月供,剩下4000元,除去一月的生活開支樓房管理費,差不多2000元,最後兩人一個月共節餘2000元,首付借的錢還要分期還人。夫妻倆一年沒有存下一點閒錢,工作小心翼翼,生活勤儉節約,就怕出意外。然而,怕鬼有鬼,全球公共衛生突發疫情,讓兩人停工兩月,小夫妻倆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過還好,兩人都吃得苦,疫情期後,城建復工早,兩人趕緊去做農民工,雖然辛苦,工資高。微信我時,笑看說,還行,能挺過去,只是近兩年都不敢要孩子,說無經濟能力養孩子。

    老人說,家和萬事興,既然男友的工資用來還房貸,你的工資用來家用,共同在房子裡精心打理生活,辛勤地付出,就有豐碩的回報,有愛才有家,家是愛的小巢,家是溫馨的地方,不是爭得的場所。

  • 15 # 射手座的凡凡

    為什麼把結婚以後的生活當作彼此交換的條件來談,這是極不應該出現的問題。

    婚姻不是一個買與賣,也不是條件的交換,更不是為自己索要更多的回報。本來婚姻是兩個人相識,相知,相愛,才能走到一起,如果需要太多的附加條件,我奉勸一句,這婚別結了。

    無論男方有或沒有,既然打算結婚,那就是考慮好了去接受他現在的狀況了,無論貧窮富貴,生老病死這輩子不離不棄。

    小蘭和我是鄰居,和我一樣是從外地嫁到這裡,小蘭老公家徒四壁,只有一幢上世紀80年代建的青磚瓦房,家中也沒有一樣像樣的傢俱。小蘭的兒子滿月時,小蘭父母過來探望小蘭時,看到小蘭老公這條件,心中是認不出來的滋味,但現在事已成事實,也不好說什麼。小蘭安慰父母,“爸媽不用擔心,我們會努力把日子過得好起來。”

    小蘭的老公是一個勤勞務實的人,結婚後學了木工手藝,經過幾年的努力,在城裡買了房,雖然過得不是很富裕,可讓兩個人看到了希望,小蘭的父母也看到了希望,常說,兩口子,幸福就好。

    婚姻經過兩個人共同努力得到的才真實,才會珍惜,美滿的婚姻,都是相互在付出,相互在鼓勵,相互在包容。那種幸福感覺是不勞而獲不能夠體會得到的。婚姻,不是施捨,不是等同換購,明白日子的同甘共苦,方知幸福是如此的簡單,努力就夠了。

  • 16 # 艾特花花的流水賬

    感謝邀請,針對你這個情況來講,其實如果房產的名字是你老公的,那麼你們結婚後,如果這個男人真的體貼愛你,那麼不用你說都是會把你的名字加進去的,如果你跟他明確說了,但是他不願意,那麼你就要考慮一下這個男人是否值得你託付一生了。

  • 17 # 使用者7380305703925

    你要參與還房貸,那就加你名字,不參與還,那就不要加,其實現在判定的法律依據很簡單,就是你有沒有參與還房貸,如果有參與,那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18 # 益個人挺好

    奔房子去的還是奔著人去的?奔著房子去的加了你名字也沒用,奔人去的,想這麼多物質的東西,何況本身就不是你的,建議分手快樂,放過男方,不要糟蹋別人。

  • 19 # 袁優秀1997

    不加也可以,你的錢是你的錢,我他的錢是他的錢,房貸他自己出,生活支出你他自己花,既然要跟他要跟你算清楚,你也跟他算清楚

  • 20 # 西門吹牛bi

    應該的呀,不止房產加你的名字,他家所有財產都得加你的名字。好不容易結個婚,咋能不多賺點兒呢,常用語,給自己留個後路,都是你家人了還在乎這些?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想問一下,我們家是獨生女,如果以後孩子結婚了,可以要求女兒和女婿給我們養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