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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花園的金桔

    著名的集合悖論:

    羅素悖論

    把所有集合分為2類,第一類中的集合以其自身為元素,第二類中的集合不以自身為元素,假令第一類集合所組成的集合為P,第二類所組成的集合為Q,於是有:

    P={A∣A∈A}

    Q={A∣A¢A}(¢:不屬於的符號,因為實在找不到)

    問,Q∈P還是Q∈Q?

    這就是著名的“羅素悖論”。羅素悖論還有一些較為通俗的版本,如理髮師悖論等。

    由著名數學家伯特蘭·羅素(Russel,1872—1970)提出的悖論與之相似:

    在某個城市中有一位理髮師,他的廣告詞是這樣寫的:“本人的理髮技藝十分高超,譽滿全城。我將為本城所有不給自己刮臉的人刮臉,我也只給這些人刮臉。我對各位表示熱誠歡迎!”來找他刮臉的人絡繹不絕,自然都是那些不給自己刮臉的人。可是,有一天,這位理髮師從鏡子裡看見自己的鬍子長了,他本能地抓起了剃刀,你們看他能不能給他自己刮臉呢?如果他不給自己刮臉,他就屬於“不給自己刮臉的人”,他就要給自己刮臉,而如果他給自己刮臉呢?他又屬於“給自己刮臉的人”,他就不該給自己刮臉。

    理髮師悖論與羅素悖論是等價的:

    因為,如果把每個人看成一個集合,這個集合的元素被定義成這個人刮臉的物件。那麼,理髮師宣稱,他的元素,都是城裡不屬於自身的那些集合,並且城裡所有不屬於自身的集合都屬於他。那麼他是否屬於他自己?這樣就由理髮師悖論得到了羅素悖論。反過來的變換也是成立的。

    羅素悖論的解決我覺得很沒意思,就是修改“集合”一詞的定義,說要滿足一些什麼條件的才可以叫做集合,這樣就把悖論中的集合排除在集合之外了,說它根本不能稱為“集合”,從而不予考慮。我覺得這是一種逃避的手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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