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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勇戰王聊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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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晴愛睡覺
明朝的軍隊分為京軍和地方軍,衛所屬於地方軍。
地方軍中衛所鎮守邊鎮,雷打不動;
邊兵負責邊關巡守支援。
民兵就相當於後援部隊,負責治安。
衛所環境殘酷,軍事環境複雜緊張,這種情況下訓練和防守是不會放鬆的。
作為一個小兵,底層中的底層,一個伍長就能叫你活潑不得。
衛所物質生活貧乏,軍事訓練殘酷。
基本上就屬於跟死差不多。
第二個問題:抱歉不可以,就算你是衛所的將軍也是如釘子般釘死了在這個地方。
要調動得皇帝說了算,但是你一個衛所將軍怎麼能見到皇帝呢,談什麼調動。
小兵去其他地方任吏當官?題主莫不是昏了頭,小兵要麼軍功原地晉升,要麼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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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九頭鳥漫談文史
除上述三點之外,當然還有其他渠道升職,比如家中有漂亮女兒的被權貴看上,然後借權貴的權力升職或調到其他更容易升職的系統,甚至因為明朝皇帝的老婆有規定必須是小門小戶出身,沒準某個衛所的軍戶的女兒被選中進宮,那就直接一步登天了,皇后的父親和兄弟一般都是要封爵位的。總得來說,升職渠道還是存在的,關鍵是看有志走向高位的小兵能否找到辦法了,畢竟,封建王朝還是人治,只要是人治就不用擔心沒辦法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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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先生Vlog
粗略的回答一下吧,以步兵和戰車兵為主,伍長,什長,佰長,這是“兵頭”,校尉,都尉這就是軍官了,再向上就是將軍,一將一營,按照實力和資歷又分為上將軍,將軍,偏將軍,後來越授越濫,就亂了;魏晉南北朝,遊牧民族南下,軍職就更濫了,又草原上的十夫長,百夫長,千夫長,再向上就是部落頭人或王子,直接號稱可汗;還有中原軍隊的拾伍制,只是校尉不在是高階軍官,變成了低階軍官,將軍很多,出現了“牙將”,就是將軍身邊的護衛,均有將軍職級,騎兵成為戰場主力,優秀的騎兵都能升成牙將,軍隊私有,軍制混亂。隋唐宋基本變化不大,只是校尉被細分,授給兵頭,全國統一,將軍分的更細,除了上、偏、副,還有柱國、上柱國、開府、不開府,儀同三司,不儀同三司的區分。一大特色是武將地位總體上是下降的,基層士兵成為高階統帥的可能幾乎沒有了。說的有點亂,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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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夫壹歷史
衛和所是個獨立於其他行政單位存在,不屬於當地當地地方。衛相當於一個農業師和軍事師的集合體。所相當於一個營。他們接近點建設兵團那個意思。但更多的是個軍事集團。衛 所和地方體系是獨立的,甚至科考都是獨立的。裡面的人也不能隨意入籍出籍,比方你是浙江人在山東衛所裡服役,戶口家眷要到山東。家裡的應該繼承的財產幾代以後就會失去。到其他地方生活的可能性都沒有何況做官做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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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歷史愛好者雨墨
1358年,他建立了民兵萬戶府,專管軍屯等事務,首次讓軍士在南京龍江(今南京下關一帶)諸處屯田。
試點成功之後,隨著大明建立,朱元璋於洪武元年(1368)命諸將分軍屯種(南)直隸滁州、和州、廬州、鳳陽等地。
此後,朱元璋一直非常重視軍事屯田工作。他反覆告誡全軍,對軍屯事務做到思想上貫徹、行動上落實。他還鼓勵軍隊到邊區和人煙稀少的地方開墾荒地。朱元璋還一再派出督查使,到屯田第一線嚴加督責。
只要認真抓,肯定見實效。就這樣,洪武時期的300萬大軍,全部在大明全國各地的衛所裡面屯田種地。洪武時軍隊屯田總計高達八十九萬餘頃(8900萬畝)。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大明所有的衛所屯田,除去衛所自身消耗之外,額外還收穫餘糧2700萬石,約合33億斤。這個數量按照每人每年1000斤口糧計算的話,足夠300萬大軍一年所需了。朱元璋因此驕傲地說:“吾京師養兵百萬,要令不廢百姓一粒米。”
這情況不能再好了。馬兒很能跑,不但不吃草,還能自己生產多餘的飼料,簡直完美。
這樣的結果對朝廷的確是很好、非常好。
明朝衛所士兵
但是,你想過沒有,軍事屯田的主角---士兵---是什麼情況?
做什麼事情都是有代價的。軍屯這個制度的成功,它的代價是什麼?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軍屯制的老底:他是以士兵的身份世襲為代價的。
明朝的軍戶制度:黑暗無極限經過元末的大混戰,明初物資匱乏,連貨幣也匱乏,經濟凋敝。因此,朱元璋想到了一個招。社會不是混亂凋敝嗎?那我就把人都固定起來,都安頓下來好好生產就行了。人的戶口也因此被定下來了,分為民戶(農戶、匠戶)和軍戶。
一旦戶口身份確定,那這個身份就是永久的、世襲的,後代子孫都只能幹這一行。
軍戶制度概況
軍戶和民戶是嚴格區分的。軍戶歸都督府管,民戶歸戶部管。一旦某一民戶家中有一男丁被垛集(強徵從軍)為軍,那麼他的一家便永遠充軍,住在指定的衛所。
被定為軍戶之後,只有兩個途徑能脫離軍戶的身份屬性,一是經皇帝特許,二是你很牛,升官至兵部尚書職位。這倆途徑,基本跟沒有一樣。
軍戶的大概情況:
概括一下就是:士兵既要打仗賣命,還要種地養活自己,而且各種費用還得自己出。
不僅於此,屯田士兵還要納稅呢。剛開始每畝地要交稅1鬥,後來增加到每畝2.4鬥。
一切自給自足的同時,既要給朝廷賣命,還要給朝廷交稅。簡直了!
軍戶有什麼改善自身命運的對策嗎?直接告訴你:正常的辦法,沒有假如你是某個衛所的軍屯士兵。
你說那我逃跑行不行?天下那麼大,我跑出去找個地方混口飯吃不難吧。
你可以跑,但是你家人就跟著倒黴了。明朝規定了,若軍戶逃亡,則朝廷要到你家裡抓另一丁壯來補你的缺。
你說那我家裡沒人了,也沒娶上媳婦(軍戶娶妻難,民戶不願嫁與軍戶),自己這輩子報銷不就完了?不行。如果你自己家裡沒人了,那你的親族總有吧?朝廷還會抓一戶來頂替。
假如你想,我不跑,我老老實實地在衛所幹活、賣命,熬到退休總該能好點了吧?對不起。沒有退休保障制度。永樂二年(1404)朱棣規定了:凡屯軍年六十以上及殘疾、年幼者,令耕種自食。看看,把你一輩子用完了就扔一邊了。年老、傷殘,自己想辦法吧。
唉!怎一個慘字了得!
隨著時間推移,衛所軍屯也發生了變化,變得讓軍屯士兵更加失去活下去的勇氣了。
一開始,軍屯制度管理還可以,士兵還能得到公平對待。但是,後來衛所就開始變得不公平、開始剝削士兵了。
首先,衛所的長官把軍屯的士兵當奴隸對待。各種雜活都得幹,還要在朝廷定額的基礎上私自增加每畝稅收。衛所軍士們有病不給治,死了連棺材也沒有,衛所長官還剋扣士兵額定的月糧。
其次,衛所長官還與地方官勾結,讓士兵們去幫地方官幹雜役。
第三,即使剩下幾個想種田的也沒有土地了,土地被衛所長官和權貴奪走了。1444年,河南按察司僉事徐朝宗奏:大寧都司官軍指揮僉事田禮等8295人,侵佔屯地4127頃;1449年,徐朝宗又奏:(北)直隸興州左屯等二十四衛官軍餘丁指揮使楊升等21640名,侵佔屯地3445頃。1483年,京城外圍衛所屯田被人侵佔約41000頃。
這種情況下,要改變命運只剩下一個非常選擇了:逃亡。
很多士兵也管不了那麼多,就開始逃亡了,而且是大規模地逃亡。洪武年間就有士兵逃亡,後來逐漸嚴重。明中葉之後,有的衛所士兵逃亡率80%以上。
軍戶制度的衰落衛所士兵逃跑了很多,剩下的也沒有什麼戰鬥力。
土木堡之變是一個分界線。
1449年,明英宗帶著京師的20多萬衛所軍親征瓦剌,結果一敗塗地。衛所兵制從此走向了衰落,募兵制漸漸成為了明朝軍隊的主要建軍方式。
結語:明朝軍戶制度是中國古代最黑暗的制度成為軍戶,不但意味著本人沒有出頭之日,後代的前途也都被鎖死了。明朝的軍戶制度,以我們今天的視角來看,想一想就讓人絕望。
軍戶和他的家族、後代,都喪失了選擇的自由。這幾乎等同於奴隸制。中國從春秋時期開始結束奴隸制,沒想到近兩千年後朱元璋又建立了軍事奴隸制。
朱元璋養兵不廢百姓米的驕傲,就建立在數百萬軍戶的無奈、悲慘和絕望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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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湘沅說事
我認為,根據明朝歷史來看,明朝的衛所小兵升職很難,基本上不可能去其他地方任職。
我將從明朝的戶籍制度、衛所制度、衛所官階等幾個方面說明為什麼不太可能。
一、明朝的戶籍制度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後,麾下100多萬軍隊怎麼處理是個大問題,處理不好傷了這一幫子打天下的窮苦人的心,一個鬧不好是要重新天下大亂的。於是,朱元璋想到了一個主意,把天下所有人劃分戶籍,士、農、工、商、兵等,一旦入了這個戶籍,你後世子子孫孫都是這個等級,很少有人能夠去改變。
二、明朝的衛所制度好了,陳友諒打完了,蒙古人打到漠北草原去了,國內已經基本太平了,100多萬的軍隊對於立朝之初的明朝來說是個大負擔。於是,在戶籍制度的基礎上,朱元璋建立了【兵籍】。他在全國建立了大大小小几百個衛所,光遼東衛所就有184個。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就下令天下衛所都要屯田以供自需。明朝軍隊100多萬人就這樣被安置下來了,軍隊基本上靠屯田實現了自給自足。
實行衛所屯田制後,因為衛所官兵是世襲的,歷經幾代人,絕大多數衛所的官兵有已經變成了地地道道的農民。雖然衛所內部已然保留著官職,但是人員不滿額甚至逃跑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了。除了邊地九鎮的衛所官兵因為長年與蒙古人血戰保持著頑強的戰鬥力外,明朝國內其他地方的衛所實際上已經成為了一個個農場。
明朝嘉靖年間,浙江、福建沿海的衛所遇到日本倭寇毫無抵抗力甚至同流合汙,就是明朝衛所制度崩壞的證明。
三、衛所內部的官階是怎樣的?明朝的衛所制度其實是“衛”和“所”分開,大約5600名軍人為一衛,1120人為一所,一般每衛設左、右、中、前、後5個千戶所。“衛”上面有都指揮使司。
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時,全國共有內、外衛547個,所2563個。此外,還有一種單獨駐紮一個地方,直接歸都指揮使司管轄指揮的千戶所,叫做守禦千戶所;還有一種稱為"御"(設定數量不多)的軍事機構,管2到3個千戶所。下面,我們來說說衛所制度內的官職有哪些?
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正二品)、都指揮同知(從二品),都指揮僉事(正三品)。這些人屬於明朝軍隊中的高階軍官,不世襲。一般從武舉人或者朝廷制定的將領中產生。
衛:衛有指揮使(正三品)、指揮同知(從三品)、指揮僉事(正四品)、衛鎮撫(從五品)。
千戶所:正千戶(正五品)、副千戶(從五品)、所鎮撫(從六品)。
百戶所:百戶(正六品)、總旗、小旗。
衛、千戶所、百戶所的軍官都是世襲的。這說明了在明朝軍隊裡,下級軍官的產生依靠的是世襲,普通小兵是沒有機會晉升的。
此外,因為普通的衛所小兵已經入了軍籍,在沒有皇帝特赦或者立下大功的話,一個普通小兵是不可能跳出軍籍轉任吏的。
四、衛所小兵是否有其他升職或者外出任吏的特殊情況呢?在明朝前期,這樣的機會基本上是不存在的。不過在明朝中期,特別是嘉靖年間,日本倭寇年年侵犯我東南沿海,在沿海衛所官兵不堪世用的情況下,明朝實行了“募兵制”,這意味著衛所的小兵可以跳出軍籍,轉投新組建的軍隊,例如“戚家軍”,許多小兵因此有了依靠軍功升職的機會。在獲得一定軍功後,甚至可以向朝廷申請外出放任一地為官。
同樣的情況,在邊地九鎮的衛所官兵,因為長年與蒙古人作戰,不少小兵依靠軍功可以逐步提拔為衛所內部的小官,擁有者晉升的機會。在滿足一定功勞的前提下,也是可以申請外放一地為小吏的。
總之,明朝的衛所制度是時代的產物,它在明朝初年極大地減輕了朝廷的壓力,明太祖曰:“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但是在明朝中後期,因為衛所世襲制度帶來的弊端,導致軍隊衛所制最終崩壞,不得不實行“募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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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周朝文DMU
明代在元代軍事制度的基礎上,創立了較為獨特的衛所制,在全國廣設衛所,控扼要地。衛所的駐軍,編入軍戶,軍士攜家屬,居於衛所,並世代襲替,給養主要依靠衛所駐地的屯田。
遇有戰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調軍,任命領兵官,併發印信,領兵官率領從衛所調發的軍隊出征;戰爭結束,領兵官繳印於朝,調發的軍隊各回本衛所。
這種統軍權與調軍權分離、將不專軍、軍不私將的制度,出發點是保證皇帝對全國軍隊的控制。
據《明史?兵志二》載:“天下既定,度地害要,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大率五千六百人為衛,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百十有二人為百戶所。所設總旗二,小旗十,大小聯比以成軍。”
每衛設指揮使1人,正三品,是衛的最高統領;指揮同知2人,從三品;指揮僉事4人,正四品;衛鎮撫2人,從五品。每衛通常統轄5個千戶所,千戶所分佈在衛城周邊,每個千戶所軍士編制1120人,每衛軍士編制5600人,這個編制未包含居於衛所的軍士家屬,衛的編制可以視作5600戶軍戶家庭。
衛大致相當於現代軍隊的師一級,衛指揮使相當於師長;衛指揮同知相當於副師長;衛指揮僉事,分管本衛重要事務,相當於師參謀長;衛鎮撫分管本衛的司法刑獄糾察,相當於師憲兵負責人。指揮使、指揮同知和指揮僉事是衛的核心領導層。
衛下設千戶所,隸屬於衛的千戶所被稱為備禦千戶所,另外還有少部分千戶所,被稱為守禦千戶所,它有相對獨立的屯駐區域,不隸屬於衛,而直接隸屬省都司(都指揮使司,相當於現今的省軍分割槽),到明朝中後期,守禦千戶所多又改隸臨近的衛。
守禦千戶所和備禦千戶所的人員編制和設官都相同,每個千戶所,設正千戶1人,正五品;副千戶2人,從五品;鎮撫2人,從六品。每個千戶所下轄10個百戶所,軍士編制1120人,基本相當於現代軍隊的團一級,而守禦千戶所則相當於獨立團。正千戶相當於團長、副千戶相當於副團長、所鎮撫相當於團憲兵負責人。
百戶所設百戶1人,正六品,軍士編制112人,編成兩個總旗,每個總旗又下轄5個小旗。百戶所相當於現今的連一級,百戶相當於連長;每個小旗管10人,加上小旗自己共11人,相當於現今的班長;每個總旗管5個小旗,加上總旗自己共56人,相當於現今的排長。
《明史?職官志》所記:“武官世官九等:指揮使及同知,僉事,衛、所鎮撫,正、副千戶,百戶,試百戶。”
試百戶相當於見習百戶,不是必設職位,比百戶低一級,為從六品;總旗和小旗不算作職官,計入軍士。
明代衛所的百戶/試百戶及以上的軍官世襲,被稱作世官,衛再往上,如都司(相當於現今的省軍分割槽)和五軍都督府(相當於現今的大軍區/戰區)的軍官,則不世襲,從世職的衛所武官及武舉中選授,屬流官。
明朝著名將領戚繼光,就是承襲祖上的登州衛指揮僉事,開始了軍旅生涯,後受張居正舉薦,升任山東都司指揮僉事,防禦山東沿海的倭寇。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又調任浙江都司指揮僉事,並擔任參將,防禦浙江沿海的倭寇。都司指揮僉事為流官,不能世襲,但其後代可襲替原衛所的世襲官職,在戚繼光去世後,其大兒子戚祚國,接襲了登州衛指揮僉事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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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一個殘酷的事實,明朝的衛所軍官大都是世襲的。。。
明朝實行衛所制度,這個制度有穩定的傳承性。只要你家入了衛所,生下來的孩子都是軍籍。不過,如果家裡孩子多,有一個出去當兵就行(這叫正軍),剩下的可以幹別的(這叫軍餘)。但是,都是要保留軍籍。
抗倭名將戚繼光,大家都知道吧。他就是繼承祖上的職位,一當兵就是出任登州衛指揮僉事。
如果,你這個大頭兵出於和平時期,無仗可打。那很抱歉,你一輩子就是個大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