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初年,在國家經濟發展方面,西漢朝廷一直實行“無為而治”的自由經濟發展模式;直至公元前119年,漢武帝在位二十餘年後,由於國家長期拓邊造成的財政吃緊,才開始實行鹽鐵專賣制度。
西漢建國之初,由於持續十餘年的秦末起義及楚漢相爭,無盡的勞役與戰爭,幾乎將秦帝國一統中原後積攢的家底消耗殆盡。
因此,漢初透過與匈奴和親,維持了七八十年的基本和平局面。這期間,全國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休養生息、發展經濟、恢復國力上。政策也很簡單,秉承道家的“無為而治”之道,任憑民間經濟野蠻生長:
(一)廢除了各種關口和橋樑的透過稅,同時開放山川河流,任由百姓使用;
(二)放鬆鹽鐵管制,“七國之亂”中的吳國等諸侯國,依靠富庶的鹽鐵資源,富可敵國;
(三)改變秦朝及漢初的重農抑商政策,鼓勵工商業發展;商人子弟不得為官的禁令,逐漸有名無實;
(四)減輕稅負。漢朝的賦稅整個封建歷史上都屬最低,例如,田稅為1/30;成年老百姓每年交120錢,商人加倍;商人的買賣稅為貨物價值的6%等;有段時期甚至完全免除了田稅。
(五)文帝時期曾經放開貨幣發行權,允許民間私自鑄幣,富商大賈紛紛開設“印幣廠“;
就這樣,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到漢武帝即位時,
“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庫房的錢太多,以至於穿錢的繩子不堪時日而爛掉;存糧年年累積,多到溢位倉庫,甚至於腐爛。
公元前141年漢武帝即位後,為了消除北方的外患,開始對匈奴全面用兵。
但是,規模巨大的戰爭,對西漢國力造成了極大消耗:在最頻繁時期,每年出兵的規模均在10萬人以上,除去糧草之外,用來獎賞將士的黃金就多達20餘萬斤;同時還要及時補充戰爭造成的大量戰馬損失;再加上市場自然災害,政府竭力賑濟,十餘年下來,西漢朝廷國庫幾乎枯竭。
為了解決財政問題,漢武帝陸續採取了新的經濟政策:
(一)公元前123年,政府允許百姓花錢糧買官爵、贖罪;
(二)限制商人。適當對商人徵收額外的稅費,限制商人大量購置田產。
(三)創立國有企業。公元前119年,任用商人出身的桑弘羊,將鹽、鐵、酒的售賣權收歸國有,實行專賣制;在京城設立貿易所,收羅天下貨物,物價低廉則買進、物價高漲則賣出。既打擊了商人牟取暴利,又為朝廷籌備了足夠的打仗、賑災所需的物資。
(四)貨幣發行權收歸中央,提高新錢的質量,使民間盜鑄無利可圖,私錢逐漸消亡。
這樣,將原本被權貴及富商佔有的部分利益收歸國有,對普通百姓並沒有帶來更大負擔。在他在位的幾十年間,對外連連征戰,幾乎往各個方向開疆擴土,對內大興水利,鋪張浪費,但普通百姓並沒有“苛捐雜稅猛於虎“的感受。
其後,鹽鐵專賣貫徹整個西漢期間。公元前81年漢武帝死後,西漢政府還組織了一次是否廢除國家專賣制度的大辯論,但最終只是廢除了酒類專賣。
因此,在西漢初年,漢政府放鬆鹽鐵管制,確實是為了發展經濟、穩固統治。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開疆擴土的需要,這部分利益逐漸被收歸國有。
西漢初年,在國家經濟發展方面,西漢朝廷一直實行“無為而治”的自由經濟發展模式;直至公元前119年,漢武帝在位二十餘年後,由於國家長期拓邊造成的財政吃緊,才開始實行鹽鐵專賣制度。
一、西漢初年的自由經濟模式西漢建國之初,由於持續十餘年的秦末起義及楚漢相爭,無盡的勞役與戰爭,幾乎將秦帝國一統中原後積攢的家底消耗殆盡。
因此,漢初透過與匈奴和親,維持了七八十年的基本和平局面。這期間,全國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休養生息、發展經濟、恢復國力上。政策也很簡單,秉承道家的“無為而治”之道,任憑民間經濟野蠻生長:
(一)廢除了各種關口和橋樑的透過稅,同時開放山川河流,任由百姓使用;
(二)放鬆鹽鐵管制,“七國之亂”中的吳國等諸侯國,依靠富庶的鹽鐵資源,富可敵國;
(三)改變秦朝及漢初的重農抑商政策,鼓勵工商業發展;商人子弟不得為官的禁令,逐漸有名無實;
(四)減輕稅負。漢朝的賦稅整個封建歷史上都屬最低,例如,田稅為1/30;成年老百姓每年交120錢,商人加倍;商人的買賣稅為貨物價值的6%等;有段時期甚至完全免除了田稅。
(五)文帝時期曾經放開貨幣發行權,允許民間私自鑄幣,富商大賈紛紛開設“印幣廠“;
就這樣,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到漢武帝即位時,
“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
庫房的錢太多,以至於穿錢的繩子不堪時日而爛掉;存糧年年累積,多到溢位倉庫,甚至於腐爛。
二、漢武帝在位後的新經濟政策公元前141年漢武帝即位後,為了消除北方的外患,開始對匈奴全面用兵。
但是,規模巨大的戰爭,對西漢國力造成了極大消耗:在最頻繁時期,每年出兵的規模均在10萬人以上,除去糧草之外,用來獎賞將士的黃金就多達20餘萬斤;同時還要及時補充戰爭造成的大量戰馬損失;再加上市場自然災害,政府竭力賑濟,十餘年下來,西漢朝廷國庫幾乎枯竭。
為了解決財政問題,漢武帝陸續採取了新的經濟政策:
(一)公元前123年,政府允許百姓花錢糧買官爵、贖罪;
(二)限制商人。適當對商人徵收額外的稅費,限制商人大量購置田產。
(三)創立國有企業。公元前119年,任用商人出身的桑弘羊,將鹽、鐵、酒的售賣權收歸國有,實行專賣制;在京城設立貿易所,收羅天下貨物,物價低廉則買進、物價高漲則賣出。既打擊了商人牟取暴利,又為朝廷籌備了足夠的打仗、賑災所需的物資。
(四)貨幣發行權收歸中央,提高新錢的質量,使民間盜鑄無利可圖,私錢逐漸消亡。
這樣,將原本被權貴及富商佔有的部分利益收歸國有,對普通百姓並沒有帶來更大負擔。在他在位的幾十年間,對外連連征戰,幾乎往各個方向開疆擴土,對內大興水利,鋪張浪費,但普通百姓並沒有“苛捐雜稅猛於虎“的感受。
其後,鹽鐵專賣貫徹整個西漢期間。公元前81年漢武帝死後,西漢政府還組織了一次是否廢除國家專賣制度的大辯論,但最終只是廢除了酒類專賣。
因此,在西漢初年,漢政府放鬆鹽鐵管制,確實是為了發展經濟、穩固統治。而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開疆擴土的需要,這部分利益逐漸被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