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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一院姚望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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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臭氧介入專家何曉峰
介入治療是目前治療肝癌最有效,給患者帶來痛苦最小的一種治療方式,但是根據病情發展程度不同、患者體質不同,部分患者無法接受介入治療。
肝癌患者的肝功能可以分成a、b、c三級,可根據膽紅素水平不同分為1~15分,代表不同程度的肝功能喪失。部分肝臟功能保留比較完好的肝癌患者,疾病發展至肝癌晚期也可維持肝臟水平為b級9分以下。
但是部分患者肝功能大部分喪失,其肝功能喪失水平為c級10分以上。此類患者進行介入手術後,殘餘的肝臟部分無法支撐身體需求,這種治療是沒有意義的。
介入治療在肝癌治療裡應用廣泛,早中晚期肝癌都可以應用介入治療。肝癌早期小於75px的腫瘤可以透過消融術一次性毀損。如果是多發或者腫瘤比較大,則可以考慮採用肝動脈化療栓塞術,有效率達到70%,明顯延長了患者的壽命。
經肝動脈介入治療主要包括肝動脈栓塞化療(transcatheter 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 ,TACE)和肝動脈灌注化療(hepatic arterial infusion chemotherapy,HAIC)。TACE是公認的肝癌非手術治療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HAIC已有多項臨床研究證明有效。
TACE適應證和禁忌證
在臨床中TACE主要適用於不能手術切除的中晚期HCC,無嚴重肝腎功能障礙,無嚴重凝血功能異常的情況,包括:巨塊型肝癌,腫瘤佔整個肝臟的比例<70%;多髮結節型肝癌;門靜脈主幹未完全阻塞或雖完全阻塞但肝動脈與門靜脈間代償性側支迴圈形成;手術切除後復發;肝腫瘤破裂出血及肝動脈-門靜脈瘻造成門靜脈高壓甚至出血。另外在如下情況也可以應用TACE;肝癌手術或肝移植術前後為增強治療效果,減少復發的預防性治療;小肝癌,但全身健康狀況不適合或者不願意手術者。
嚴格地說,除了患者對碘過敏外,各期肝癌均適肝動脈栓塞術的適應證,無絕對的禁忌證,但一般認為有以下情況者不適於TACE。肝功能嚴重受損,總膽紅素>50Umol/L,ALT>120U,大量腹水或重度肝硬化,肝功能屬Child C級,門脈主幹完全阻塞,側支血管形成少者,儘量不做栓塞。凝血酶原時間大於正常的2倍以上,血漿白蛋白小於25g/L,癌腫佔全肝70%或70%以上者(若肝功能基本正常,可採用少量碘油分次栓塞或TAI),嚴重的門脈高壓,胃底和食管靜脈重度曲張,有破裂出血的危險,應慎行栓塞。嚴重的肝動脈-門靜脈瘻或肝動脈-肝靜脈瘻,瘻口不能有效封堵不宜行栓塞。白細胞<3×109/L,全身已發生廣泛轉移,全身情況衰竭者,應儘量避免栓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