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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155342772864

    相傳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小鎮上有兩個小混混,成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

    有一天,他們兩個看見了鎮上王姓大富家的一隻養了十幾年的雄雞,哥倆一合計:要是晚上把它借出來,那個火一烤,多美味呀。於是他們倆想盡辦法去偷那隻雞,但可能是那雞活得久了,學精了,人還在它一米遠的地方它就發現了,還昂頭揚爪向他們示威。哥倆想盡辦法都不成功,整天在鎮上鬱悶的逛來逛去。這天哥倆在路過酒樓門口時被一個東西拌倒了,爬起來一看,原來是一醉漢。哥倆看著那醉漢,眉頭一展,計上心來,也不找醉漢的麻煩了,快步跑回老窩,倒出二兩老酒倒碗裡然後取了一把米往裡一泡,想著大公雞吃了米後醉暈暈的樣子,心裡別提有多美了。果然,晚上他們把那雞弄到手了,迫不及待的提著雞跑到郊外的樹林裡,匕首把那脖子一砍,放了血拔了毛,內臟都不清理就急不可待的烤了起來,看著慢慢烤熟的雞,聞著越來越濃的香味,哥倆心裡樂滋滋的。可是,空氣怎麼不對,轉過頭一看,媽呀,咱那麼多人呢,哥倆雞也顧不上了,埋頭衝了出去,老遠,老遠還聽見王大富那撕心裂肺的叫喊聲“我的大雄啊”! 那鎮上酒樓的廚師當時靈感突發,花大價錢買下了那隻雞,回家懸樑刺骨,精心研究了半年後,懷揣醉雞普,離開了小鎮踏上了去遠方大城市的路,從此以後,各灑樓的選單上就多了醉雞這道菜,那廚師成了當時的天下皆知的名人,據說,後來微服私訪的一個王爺把他帶進宮裡,成了皇上最喜歡的御廚;至於那兩個無意中發明醉雞的小混混,則背上一個偷雞的罪名,不知跑去哪了,反正再也沒有出現過。從此,民間也多了一個捉雞不成反失把米(‘偷雞不成反蝕把米’)的諺語。就是想賺的便宜沒賺到,還把前期用來做誘餌的投資給賠了。比喻投機取巧反自招損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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