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相比,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六大變化:融入IC卡技術、防偽效能提高、辦證時間縮短、儲存資訊增多、有效期重新確定、發放範圍擴大等。
一是採用非接觸式晶片作為機讀儲存器,為IC卡(單頁卡式),有些類似於我們現在使用的交通卡,但它比交通卡更先進,晶片儲存容量更大,寫入的資訊可劃分安全等級分割槽儲存,按照管理需要授權讀寫,也可以將變動資訊(如住址變動)追加寫入。
二是證件外表有些變化。證件正面印有國徽、證件名稱、長城圖案、證件的簽發機關和有效期及彩色花紋。證件背面印有持證人照片、登記專案(姓名、性別、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號碼)、彩色花紋。 三是證件資訊採集和傳輸採用數碼照相和計算機技術,將制證週期從90天減少到了60天。 證件資訊的儲存和證件查詢採用資料庫技術和網路技術,既可實現全國聯網快速查詢和身份識別,也可以進行公安機關與各行政管理部門的網路互查,實現資訊共享,加強社會管理。 四是第二代身份證採用防偽膜和多項印刷防偽技術。防偽膜採用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定向光變色膜等技術,印刷防偽技術包括底紋精細、縮微、彩虹印刷、熒光印刷等。 對於這些新的防偽措施,有些用肉眼即可觀察到,如在性別專案的位置,有定向光變色的“長城”圖案,在相片下有光變光儲存的“中國CHINA”字樣;用放大鏡人們可以看到,在彩虹印刷的底紋中有縮微字串“JMSFZ”;如果將證件正面放在紫外燈光下,可以發現熒光印刷的“長城”圖案。
五是有效期的確定。《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十六週歲至二十五週歲的居民將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居民將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週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六是發放範圍擴大,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
與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相比,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六大變化:融入IC卡技術、防偽效能提高、辦證時間縮短、儲存資訊增多、有效期重新確定、發放範圍擴大等。
一是採用非接觸式晶片作為機讀儲存器,為IC卡(單頁卡式),有些類似於我們現在使用的交通卡,但它比交通卡更先進,晶片儲存容量更大,寫入的資訊可劃分安全等級分割槽儲存,按照管理需要授權讀寫,也可以將變動資訊(如住址變動)追加寫入。
二是證件外表有些變化。證件正面印有國徽、證件名稱、長城圖案、證件的簽發機關和有效期及彩色花紋。證件背面印有持證人照片、登記專案(姓名、性別、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號碼)、彩色花紋。 三是證件資訊採集和傳輸採用數碼照相和計算機技術,將制證週期從90天減少到了60天。 證件資訊的儲存和證件查詢採用資料庫技術和網路技術,既可實現全國聯網快速查詢和身份識別,也可以進行公安機關與各行政管理部門的網路互查,實現資訊共享,加強社會管理。 四是第二代身份證採用防偽膜和多項印刷防偽技術。防偽膜採用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定向光變色膜等技術,印刷防偽技術包括底紋精細、縮微、彩虹印刷、熒光印刷等。 對於這些新的防偽措施,有些用肉眼即可觀察到,如在性別專案的位置,有定向光變色的“長城”圖案,在相片下有光變光儲存的“中國CHINA”字樣;用放大鏡人們可以看到,在彩虹印刷的底紋中有縮微字串“JMSFZ”;如果將證件正面放在紫外燈光下,可以發現熒光印刷的“長城”圖案。
五是有效期的確定。《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十六週歲至二十五週歲的居民將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居民將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週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六是發放範圍擴大,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