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彩禮,男友有一輛車也在父母名下,貸款他還但我始終覺得哪裡怪怪的,結婚以後我們共同還著他父母的房貸車貸,和我沒有半毛錢關係房子寫他自己名下都沒問題,我不會要求加我的名字,畢竟是他父母出的首付
-
1 # 愛美食的小貓咪s
-
2 # 看世界品人性
1、已經被算計好了,房子車子都與你無關。
2、你再幫人家還貸款,這算什麼呢?白送。
3、N年後,如果任何一方不想過了,你拎包走人,沒有資格談判和要什麼。
4、如果男方有什麼意外,房子車子都是男方父母的,你能因繼承而分割的只有你們的存款。可是你在幫人家還貸款,還有多少餘額呢?
話不好聽,但萬一,就是悲劇結局。
-
3 # 夢裡水鄉LLL
可以沒有房沒有車沒有彩禮,但是有就要有的樣子,有就要有的樣子不是說數額1定要達到多少才算有,而是不管數額多少隻要以我結婚的名義就1定是我的,不是我的就不能說為了我做了什麼給了什麼。
在說回來兒子結婚婚房寫父母的名字這種婚禮不能結,還有如果女方的條件1定要房要車彩禮不達目的不結婚,這種婚姻也不能結
-
4 # 黑雲雲
這樣肯定不合理,說好聽一點,這房子以後遲早是你們倆的,但,如果離婚了,這房子與女方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多年的青春一去不復返,錢沒攢下,經濟基礎差,連自己也養活不了,用什麼養活孩子,回頭你會發現一切的付出,多年的努力,你的前半生就像一場笑話,又要從零又開始了。
-
5 # 耶數智慧
在梳理那麼多的經濟問題之前,結婚雙方小夫妻其實特別容易忽視的問題是,你們感情如何?如果感情到位,其實經濟問題都好商量。真正的隱患來自於感情的縫隙和隔閡,權益分配結構不會帶來實際的安全感,真正的安全感來自於雙方的相處,如果能相愛並持久相處,權益怎麼分配都在家庭的框架裡面。
我認識多個朋友,都有類似的問題,房產或車子,都在一方名下但雙方在承擔,但很欣慰的是,感情都還好,有問題也能包容,所以這些都不是問題。
所以,沒有什麼怪不怪的,如果覺得不舒服,趕緊提出來,不能解決,心裡一直不安,你也不會幸福,他也不會舒服,要不就放下這些問題,要不就提出來解決掉。
最後,家,是彼此的。你如果在意,就提出來一個讓你安心的方式並爭取讓對方也接受。
-
6 # 師兄說的對1
如果他父母出錢買房是在你們談婚論嫁之後,那就十分不合理,必須寫你兩人名字。如果他父母擔心著自己的首付,可以再加上他父母名字就行,確定好每個人的佔比。
房子是他父母名字,你還貸款基本就是白還。
-
7 # 小一一麻麻
不合理,因為寫在他父母名下,離婚的話和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你兩還房貸,要有你兩的還貸證明,證明你和你老公一起還的,問題這些有時候都不好取證。對你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
-
8 # 明亞田田保羅
從男方家庭角度而言,這麼做是為了保全自家的財產,沒有不妥。
從女方角度而言,如果女方不介意,也無不妥。但是從婚姻風險,保護自身角度而言,還是不要共同還款。
從夫妻雙方的情感而言,這樣的操作考驗人性,考驗夫妻感情。
看當事人怎麼想吧。
我見過有女孩無所謂的,兩口子也過得很美滿的。
也見識過女孩在乎的,兩口子關係因為這個事情經常吵架的。
但是在這個現實的時代,還是為自己多考慮一些,畢竟風險在那,不要輕易考驗人性。
人性經不起考驗!
-
9 # 悅柒尚電子商務
你這個問題我有朋友也碰到過,怎麼說呢?買房是個大事,特別是在婚前建議這個事情還是要和你男朋友以及他們家裡的人談一下,你沒有義務去做這樣的事情,當然如果你們感情特別好,並且老人很明事理的情況下,再加上你自身情願可以這麼做,這叫很傻很天真。
不過如果對老人很明事理,你們這個婚禮也不會沒有彩禮了,並且房子他們不會這樣做,這些事情你一定要想清楚,以過來人的身份,寧可高質量的單身,也不要這樣麻煩的婚姻。
再說現在人都活得這麼辛苦,每個人壓力都這麼大,誰又是真的人傻錢多呢?你得看這個人是否適合付出呀。
-
10 # 使用者5956226914838
這樣的情況很多,我家也是這麼個情況,房子是婚前買的,公婆出了首付,婆婆的名字,老公來還貸款,每月還貸款還要把錢打到婆婆的卡里。這就是精明所在,公婆曾經是做買賣的,做買賣的人一般都比較精。也沒什麼好在乎的,反正房子現在我住著。但有一點有點麻煩就是孩子的上學問題,上學是按戶口和房產證。房子房產證是孩子爸媽一方的才能上學,是爺爺奶奶的房名沒有用。孩子上私立學校花錢多,公立學校人家不收。算計別人等於算計自己,這一點很不精明
-
11 # 河南釘釘
對於一個學會自我保護的新人來說,這是不合理的。
如果一對新人真心相愛,有足夠的資訊只要能白頭偕老,這都是無所謂的。
你說是吧!(^O^)y
-
12 # 靜水深流吶
你好,首先,常識告訴我們,房產歸屬很大部分取決於證書姓名,房本上寫了人爸媽的名字,你說是誰的?
其次,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誰出錢所有權歸誰,可以肯定的是,部分所有權是男方父母的。你和老公還貸款,部分所有權是你倆的,但房本都不屬於你夫妻倆,說句不好聽的,真的以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100塊錢時是4個人分好還是2個人分好?至於,人家後期可能願意贈予兒子,但那是後話。
最後,父母給兒子買房當婚房,中國社會是很普遍的,理所當然都是寫兒子名字,人家偏偏不寫,自然不是不想給兒子買房,否則 ,幹嘛要大費周章這麼費勁去貸款呢?!
那自然只有一個結果,肥水不流外人田嘛,那誰是外人?自然不是人含辛茹苦養大的兒子嘍。
再弱弱說一句,婚前這一家子就這麼老謀深算,不肯吃一點點虧 想必不是省油的燈。
要麼,寫你夫妻倆的名字,你們婚後還貸款,要麼,就讓男方父母出全款購買房子。總歸一句話,只要讓你出錢,房本必須要有你名字,否則,免談。懂了嗎?
話說,現在社會,房子的事真是傷腦筋啊~~
-
13 # 騫騫的成長
首先,在現階段的中國,普通老百姓中這種情況特別多,這主要是因為女方要求婚前買房買車造成的。
大多數適齡婚配的男性都沒有自己買房的能力,所以大多數都是父母給出錢買房、買車,父母可能出於多方面得考量把名字寫成自己,萬一以後孩子不孝順自己還可以有套房子。這樣做也不能說老人自私,畢竟誰對於未來有是有恐懼的。
其次,這樣的還貸方式對於女性來說確實不公平,因為雖然錢是男方出的,看似好像和女方沒有關係,但是男方的工資也是家庭財產得一部分,男方還的房貸也有女方的貢獻。雖然,實際上還房貸的部分有女方的貢獻,但是如果有一天雙方離婚,因為女方沒有直接還房貸的證據,所以法院會認定房子跟女方沒有關係。
綜上所述,我認為女方如何和男方婚姻關係比較好,可以不用考慮這方面的問題,過多的糾結會給原本幸福的家庭,帶來不穩定得因素。如果女方認為和男方婚姻關係不融洽,可以和男方再買一套房,寫在男方名下,因為婚後財產寫在誰名下都是夫妻雙方的財產。如果感覺經濟壓力大的話,可以把原來那套賣掉,這樣夫妻雙方還貸款就名正言順了。
-
14 # 笑樂媽育兒
我認為不合理,他們是完全顧及了他們的利益,卻不信任你。
他們不給彩禮,沒什麼,說明你也沒要,如果你要了,沒有給,那麼也說明他們認為你配不上他兒子。
而男生也沒有多麼愛你。
至於首付是他父母出的,房子在他父母名下 可是房貸卻是你們在還,這相當於婚後財產,可是房子卻與你們沒有半毛錢關係。
這就是他們擔心你,擔心以後你們離婚,你分的財產。這樣說對你沒一點好處。
房子如果貸款你們來還,那麼名字就應該再加上你們兩個人,否則對你一點利益保證也沒有。
有時候婚前說的很好,什麼以後他們老了走了這些財產都是留給你們的,可是有沒有想過,那不是留給你的。
別說談錢傷感情,但是現在談感情傷錢,現在說的再好,沒有實際行動,你的未來就沒有保證。
再說離婚這樣的事情也不光女方能提,如果是男的要離婚呢?他有房你沒有,到時候你們如果掙撫養權都很難。
我曾經有個朋友不好意思談錢。在她婚前她婆婆說的特別好,家裡有錢給他們買房子,其實他們家裡有一套房子了,在他們名下。
但是婚前說婚後給她加名,但是結婚5年了都沒加。
現在他們把市裡房子賣掉,回小縣城買了五六套,而這些也都是他們名字。
之前一直說加名,是想讓她多生孩子,現在孩子生下來了,名字也沒加。
兩個人離婚,最終我朋友什麼都沒有,以為他們家連存款都沒有,只有貸款債務。
俗話說:給人花錢才是真愛,如果連錢都不給你,也不為你以後著想,真的要考慮清楚。
-
15 # 一夢三四年葉
房子就是來住的。
如果想的太多,反而對家庭不好,徒增煩惱。
一、婚前買房(夫妻二人名)
①、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方,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如能證明出資情況,則雙方對房屋按份共有;
②、資購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根據登記情況認定需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二、婚前買房(男方或女方一方名字)
①、一方婚前一個人財產買房,結婚前已取得房屋產權並還清全部貸款的,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②、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房,結婚前以還清全部貸款,但結婚後方取得房產證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仍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③、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房,支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與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雙方平均分割,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④、一方婚前一個人婚前財產買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記在一方名下,後變更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即加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實質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
三、婚後買的房(夫妻二人名)
①、一方出資。對於婚後一方的出資,這個有點難斷定,因為需要公證是利用婚前的個人財產買的,才能按個人財產處理。
②、雙方出資。雙方共同出資買的房,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如果離婚,均視為雙方共同財產,按評分處理。
四、婚後買的房(男方或女方一方的名字)
①、婚後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②、婚後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買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並非投資經營行為,屬於一方婚前財產的轉化,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
-
16 # 北門俗子
就拿我們鄰居說吧,為了給孩子成家,在條件有限的情況下,與孩子商量,彩禮錢和買房首付他們出,以後的房貸兒子償還。
說是兒子的婚房,可媳婦還不知道在哪裡?因為鄰居支付的首付,也是以鄰居的身份辦理的房貸,證上也只能寫他們的名字。
也就是說,房屋的構成,都是誰出資。是家庭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還是一方個人財產。
其實,對於首付部分,無論屬於男方父母所有還是贈與其子女,都和你沒有任何關係。
贈與,也是贈與其子女,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新的婚姻法規定,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不論夫妻結婚時間較長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共同償還的房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像我們農村,多是丈夫在外掙錢,妻子當全職太太。還房貸,是丈夫還,但並不是說丈夫還房貸,這房子就全部屬於丈夫。
婚姻法規定,夫妻從登記結婚始,產生的財產及其增值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如果離婚,你們夫妻償還的房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有權主張均等分割。
車貸也是同樣的道理,不過汽車屬於消費品,不會增值,離婚時的汽車現價屬於共同財產,不會按購買原價計算。
如果為此覺得不踏實的話,可以同丈夫、公婆商量變更房屋登記。但要有一定的方式方法,不要因此而造成夫妻矛盾。
很明顯,寫了男方父母的名字,也就是怕以後萬一離婚了,也不用擔心房子分出去,如果單純讓男方還貸到還說得過去[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