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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早春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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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常容
如果朋友之間沒有勸酒的話,應該問題不大吧,如果朋友之間是慶祝,然後勸酒,最後飲酒過度而死亡。死者家屬如果要申請賠償的話,你們每一個正常的人都要賠錢的,這樣的案例在全國好像發生過好多起。
所以喝酒是有風險的,勸酒這股風還是少一點比較好,喝酒隨意隨性。其實很多東西一旦按規矩來的時候,人情味就少了很多。我想喝酒本來是很開心的事情,我想原來喝酒喝死掉的人肯定也有,那個時候的人們想到的不是責怪別人,怪喝醉那個人自己貪杯。
以前我們習慣於內糾,現在我們習慣於外責,不管出發生什麼事情,我們習慣性的去尋找外部的原因,去尋找外部的賠償,所以很多人在感嘆為什麼老人倒地不敢扶啊?為什麼病人跟醫生的關係會那麼緊張?為什麼家長跟教師的關係那麼緊張?因為如果出了問題,我們就會追究那個扶的人責任,病人病不好就追究醫生的責任,醫生技術不好,學生沒有讀好就是教師沒有教好。已經變成一個全社會的邏輯,很可怕的一個邏輯。
所以喝酒喝死掉了,那麼就得追究你們這幫朋友的責任。咳,唉,或許以後人情兩個字就會成為奢侈品,信任將會比黃金更金貴,有錢也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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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三農
朋友聚餐本應該是熱熱鬧鬧高興的事,但喝酒難免會出現突發事件,給人措手不及。如果因為飲酒原因造成事故,一起喝酒的人也需要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對於這個例子,如果死亡當事人瞭解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聚餐的朋友也沒有進行勸酒行為的話,由於死亡當事人自己的過量飲酒造成死亡的,我認為聚餐的朋友是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
如果死亡當事人在聚餐的過程中,一起聚餐的朋友進行多次勸酒喝,看到當事人飲酒過量而不制止。看到精神狀態不好的情況下,也沒有進行有效的救助,這樣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因為幾個人在一起喝酒聚餐,就有了一定的契約關係,有相互幫助的責任和義務。
飲酒過量對人身體健康影響較大,加上現在酒的質量參差不齊,建議出門在外,一定要控制自己儘量不飲酒,或者少量飲酒。
開車一定不要飲酒,要對自己的安全負責,更要對其他人的安全負責,這個社會是一個大整體,需要每個人來維護,做好自己的同時就等於給其他人少添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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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孟珍
謝謝邀請。朋友請吃飯,一人喝酒過多搶救無效死亡該怎麼辦?誰該怎麼辦?是一起喝酒者?還是死者家屬?做為死者家屬,應該先張羅死者的後事,畢竟死者要入土為安。其他事兒等事後再去想法處理。但有必要儲存一些相應證據(最好諮詢律師)。事後看相關責任人的態度,找人協商解決,或訴諸法律。有一分能耐不要經法律解決。因為既是坐在一起喝酒,就是說得著的朋友,一上法庭什麼都沒有了。錢也不一定能多得。法律只是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一種選擇。做為一塊喝酒的人,既然攤上事兒了,就別想脫身事外,腿腳勤快點,跑前跑後的裡外幫著張羅。大家一起商量著找人去跟死者家屬交涉和協商。儘可能早地把問題解決掉。時間越長越不易解決。大家積極的態度是人情,也可以轉換成錢財。對方高興了或許事情就好解決了。啥時候剃頭啥時候涼快。具體的賠償數量,就不是我能規定得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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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夢醉西樓1
賠錢賠錢賠錢
謝邀請!現在推杯換盞可是一件麻煩事,過去喝酒是一醉方休,誰要是因此直接去了極樂世界,也是自身原因,與他人無關,不知從何時起,在一起喝酒,有人不勝酒力直接越過陰陽線去那邊了,一起喝酒的還留在人間的人得賠錢了,法律有規定了。
夢醉很是喜歡這樣的規定,這樣很好,現在勸酒的人少了,過去人們喝酒往死了勸,好像那酒是什麼長生不老藥,你喝不死,都對不起這聚餐一樣,現在喝死了,你要擔責了,不知道那些熱情過度的人,還玩命勸嗎?
夢醉認為,朋友在一起吃飯是為了增進感情,喝點小酒是調節下氣氛,尤其是男同胞們,無酒不歡,但是,幹什麼都要有個度,有的人酒量大,有的人酒量小,喝高興就好,不要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跟過了今晚沒明天似得,這下真的沒明天了,喝那邊去了,你賠錢是小事,你心裡就沒有陰影?你是不是每次喝酒時,就會想起他來,誰誰誰就是跟你喝酒喝死的,多膩歪,所以,不要勸酒,要勸著少喝酒,適刻而止,免得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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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葉穩又輕
朋友請客一人喝酒死亡,凡是參加人員都有推卸不了的責任,對組織者,積極勸酒的,有狀況未採取救護措施的,都應加重處罰,在賠償金問題上要相應多出。死者如果屢勸不聽,我行我素,也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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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宅在月亮的狗
喝酒的事是正常的,這些年因喝酒而死人的事也不鮮見。我的一朋友就碰上過這種事。有一次幾個平時不錯的夥計在一起喝酒,喝完酒又去K歌,直到深夜回家。不料回家後,一夥計突然死了。這麻煩大了,家屬肯定追著不放,把一起喝酒的人全找到了。
那麼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這個問題說到底也是錢的問題,人死不能復生,本來常常在一起喝酒朋友應該關係也不錯,所以只好錢出面了。
一是私了,看在大家平常不錯的情份上,大家出多少線。再說死者也是有民亊行為能力的人,大家允分協商,出錢解決。
二或許家屬不同意,或酒友不樂意,無法達一成共識,那么只有法院調解或判決了。
總之,喝灑一定有度。另外說,人千萬不要遇上這事,很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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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尋夢求真155476512
在中國古代有株連九族一說,而這個株連,一直傳到今天。
雖說現在是個法制社會,但是由於歷史的這一條遺規,演化成更多精彩的連帶責任!
在酒桌上有人醉死,不僅置酒方有責任,就是陪酒方也有責任,就是說這個桌子上的所有人都有責任。這就是民間說的,死人頭上有糨子,沒理也有理!
所以酒桌上一不要拼酒,二不要勸酒!不然有人因此喪命的話,就是他自身有毛病喝死了,你也要賠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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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滿族小夥
題主你好
問題是誰該怎麼辦,如果是一起喝酒的那沒辦法掏錢吧,如果是喝多過去的那個家屬,那就去法院告那個請客吃飯的連帶著一塊喝酒的。讓他們都成被告不管怎麼說人喝沒了,出於禮節還是法律既然喝酒了都有過錯,除非都喝酒了有個沒喝酒也沒勸酒的那個可以象徵性的拿點錢。所以奉勸大家酒是不可以隨便喝的也不能勸別人多喝酒了,這就是我的答案如果喜歡請關注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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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動腦思考
謝謝邀請。這事情不好說,連帶責任是要承擔的,就看家屬的態度了。而且有3種情況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可能還要承擔刑事責任。1、故意灌酒型。由於灌酒導致喝酒人發生意外死亡需承擔法律責任。2、放縱飲酒型。明知喝酒人患有某種疾病或者不能多喝以及其他不良後果(如酒後駕駛),這種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3、不予救助型。發現喝酒人出現不良反應,沒有及時給予救援的,應按照你的能力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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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客的、同桌的人都有不同責任!因為都是熟人,誰能喝酒、喝多少、身體狀況等大家是都有數的,死亡者肯定有其原因,不是被勸酒過多就是有病灶,為什麼就不注意互相關照呢?朋友之間閒時大家聚一聚“意思”一下也無可厚非,可是勸酒一定要注意適當,量“酒”而行,且不要把酒看成是對朋友的“誠意”(覺得朋友喝不足是“不敬”)就沒完沒了的敬、讓、勸、逼,非來個不醉不罷休,這是很容易出事的,這樣的事例已經屢見不鮮了,給很多家庭帶來悲劇 ,那是何苦呢?
有話好好說 ,有酒適量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