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喬先生166937861
-
2 # 大掌櫃237
結婚的彩禮應該要嗎?
這個問題根本就不存在應不應該的問題,看來給彩禮不是一地一方的風俗習慣。而是全國各地都有的風俗習慣,既然是帶有普遍性的給彩禮。我認為男方在結婚前根據自家的經濟條件,給女方一定的彩禮是無可厚非的。
我們北方人過去把彩禮稱為過禮,一般都是在結婚的前幾天送到女方家。這完全是男方家庭出於自願給的,而且不論婆家給多少彩禮錢。結婚那天女方又把彩禮錢如數帶回,作為兒媳自己私有之用。連自己的父母都不花女兒的一分一角,這就是過去婚娶婚嫁的彩禮習俗。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變遷,現如今的彩禮錢也變了味。由過去的給彩禮變成了現如今要彩禮,也不是過去的根據男方家庭的經濟條件。來確定彩禮的數量,而是不論你有條件還是沒有條件。完全來個一刀切,有的地區要彩禮的數量已達到幾十萬之多。這的確給一些未婚青年帶來很大的困擾,也有很多男女青年所謂的愛情被彩禮打敗。
我認為不論給彩禮也好,是要彩禮也罷彩禮的本身沒有錯。錯是錯在有的人已經超出彩禮範疇之外,那就不是彩禮那就是在賣女兒。現在有的老人為了給兒子娶媳婦舉全家之力,就是砸鍋賣鐵去銀行貸款也要給兒子娶媳婦。女方的父母也不想想象這樣的家庭狀況,你的女兒會幸福嗎?你們當父母的見女兒在婆家遭罪受苦,你們當父母的還能忍下這顆心嗎?
前幾天我回答了一個問題,題目是女兒結婚要50萬給兒子,結果女兒結婚後住窩棚,三年不回家還問我怎樣看這樣的母親。這樣的女兒還不一定還有幾個三年能回家,我也不知道這對當父母的將怎麼樣面對自己的女兒的。這只是才出聲的頭一位,我相信這樣事例以後會逐步顯現出來。這個事例還不錯三年沒離婚,有些在家驕慣成性的女性。過不了這樣貧窮生活想離婚的女性,也是早睌的事。
感謝廣大網友的閱讀。
-
3 # 遠去的年華
結婚彩禮這個問題每個人有不同的見解,站在女方的角度考慮那是一定要彩禮的,這是習俗自古以來就存在的,這也不是什麼錯,父母養育自己長大付出了太多怎麼也得為自己父母考慮要點養老錢,也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男方對自己的尊重。如果對方連彩禮都不想給就是不愛自己。
可站在男方角度就不這麼考慮了,既然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就不應該再要彩禮,特別是男方經濟條件不好的時候,再獅子大開口要高價彩禮就是不通情達理!再說置辦婚禮和買房等已債臺高築,結了婚就得還債經濟壓力大。其實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女方要的彩禮結婚後還帶回來,只是要一個態度。總之個人以為看經濟條件而論適可而止,畢竟兩個人過日子感情最重要,不能因為彩禮錢鬧的不愉快傷了感情。
-
4 # 平安承辦保險
結婚女孩子一定要彩禮!彩禮是表現男家的誠意、財力、體貼懂事的表現!孩子那麼大了,男人家裡還沒有娶媳婦的準備,不能嫁給他
-
5 # wsy57
彩禮要多少是女性的自由,給多少卻是男性的權利,何來天價一說呢?這讓那些個三妻四妾女友成群的男人怎麼活呢?把自己頹廢、無能的理由講得如此冠冕堂皇——自己信嗎?假如你是女性,既使沒有彩禮,一位優秀男士和一個頹廢男人,你會如何選擇呢?你會在垃圾堆裡撿老公嗎?如果對彩禮感覺不爽可以一分錢不用給的,現在競爭的社會優秀男士那麼多,讓他們幫忙給好了,順便幫忙把老婆娶了,留著你的小錢抽抽菸、喝喝酒、吹吹牛,豈不美哉妙哉?反正三千萬的大家庭也不怕多你一個
回覆列表
彩禮是封建習俗,並不是現代新俗。
封建時代 男的出彩禮 女的出嫁妝叫娶妻,女的啥都不出叫納妾。
封建婚姻講究包辦制,女性婚戀由父母說了算,離婚由男家單方說了算,叫休妻。一旦嫁給男方就不再履行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基本斷絕往來,也不參與孃家財產分割,一心一意服伺男家。作為交換,彩禮對女方父母多年養育之恩的補償所表達的誠意及對女性權力與義務的商品買斷,開啟男尊女卑的時代。
而現代婚姻制度並不認同封建婚俗(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這個財物指什麼?主要指彩禮。既然彩禮買不斷婚姻,再要彩禮豈不成索取?因此彩禮對現代男性來說無疑是無中生有的坑貨!自私、不道德、不公平。古代坑女,現代坑男,互相傷害。不僅是婚嫁陋習,更是中華文明的糟粕!
彩禮大多集中在農村,農村人固執地認為“嫁出女兒潑出水”嫁出的女兒是別人的人了,等同白生白養,拿彩禮是理所當然的,不拿白不拿,省了也是幫別人省,在這種邏輯推動下,拉上七姑八姨到男家佔盡便宜就不難理解了,可婚姻法早就允許女性享有跟男性一樣的義務與權力,自由、平等、解放,女性可以自由戀愛、結(離)婚,自由往來,同時規定男女要盡贍養雙方老人的義務,說“嫁出女兒潑出水”還站得住腳?當然並不排除部分農民以此為藉口來滿足貪得無厭,不勞而獲的需求,更不排除一些不良女性在新老兩層婚俗制度相容下,利用女少男多性別優勢反覆嫁娶達到快速致富的目的。
現如今,為了杜絕高價彩禮,一些農村人大代表向國家提議彩禮限定在多少萬以內,我認為國家根本不可能支援彩禮,更不可能數額限定,道理很簡單,限定多少萬意味著彩禮變名正言順了,只是數字大小而已,但封建規矩是拿了彩禮女方是不得離婚的,而現代婚姻是不贊成拿彩禮但可以離婚,如果按封建拿了彩禮又享受現代離婚自由,豈不是讓一些心機女不斷製造結離婚不斷收取彩禮發家致富?不是嗎,有的女人一年四嫁,收彩禮四筆,家裡平房變小樓。還有的女人29歲,已婚6次,彩禮叫價20萬,每次錢到手立馬提離婚。更有的女人婚史15年,老公14任,全家靠她的彩禮養活。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彩禮一旦正名,騙婚變得理所當然,婚姻會加劇混亂!農村因彩禮引發的經濟糾紛案並不少見,一旦破裂女方大多不還彩禮,嚴重的甚至發展到殺人放火的地步。而城市提倡移風易俗、善良風俗,彩禮在大多城市不通行。
新時期青年人結婚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婚戀觀,不可盲目攀比,不可猴急,婚姻還是要講究門當戶對,彩禮固然是傳統習俗,但那是封建習俗,已經不適合時代發展的需要,結婚要識別清楚人,看懂事,看清高價彩禮面目,防止癩蛤蟆吃天鵝肉!
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彩禮生存市場只會越來越小,人會漸漸從矇昧認知中走出來,達到健康發展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