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煤在隔絕空氣的條件下,加熱到950-1050℃,經過乾燥、熱解、熔融、粘結、固化、收縮等階段最終制成焦炭,這一過程叫高溫煉焦(高溫乾餾)。由高溫煉焦得到的焦炭用於高爐冶煉、鑄造和氣化。煉焦過程中產生的經回收、淨化後的焦爐煤氣既是高熱值的燃料,又是重要的有機合成工業原料。
焦炭物理性質
焦炭物理性質包括焦炭篩分組成、焦炭散密度、焦炭真相對密度、焦炭視相對密度、焦炭氣孔率、焦炭比熱容、焦炭熱導率、焦炭熱應力、焦炭著火溫度、焦炭熱膨脹係數、焦炭收縮率、焦炭電阻率和焦炭透氣性等。
焦炭的物理性質與其常溫機械強度和熱強度及化學性質密切相關。焦炭的主要物理性質如下:
平均比熱容為 0.808kj/(kgk)(100℃),1.465kj/(kgk)(1000℃)
熱導率為 2.64kj/(mhk)(常溫),6.91kj/(mhk)(900℃);
著火溫度(空氣中)為 450-650℃;
乾燥無灰基低熱值為 30-32KJ/g;
焦炭化學成分
焦炭反應性與二氧化碳、氧和水蒸氣等進行化學反應的能力,CRI =(G0—G1)/G0×100%(注:G0----試驗焦炭樣重量,g;G1----反應後焦炭樣重量,g;)。焦炭反應後強度是指反應後的焦炭再機械力和 熱應力作用下抵抗碎裂和磨損的能力。焦炭在高爐鍊鐵、鑄造化鐵和固定床氣化過程中,都要與二氧化碳、氧和水蒸氣發生化學反應。由於焦與氧和水蒸氣的反應有與二氧化碳的反應類似的規律,因此大多數國家都用焦炭與 二氧化碳間的反應特性評定焦炭反應性。
焦炭反應性CRI及反應後強度CSR的重複性r不得超過下列數值:
CRIr≤2.4%
CSR:≤3.2%
焦炭反應性及反應後強度的試驗結果均取平行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煙煤在隔絕空氣的條件下,加熱到950-1050℃,經過乾燥、熱解、熔融、粘結、固化、收縮等階段最終制成焦炭,這一過程叫高溫煉焦(高溫乾餾)。由高溫煉焦得到的焦炭用於高爐冶煉、鑄造和氣化。煉焦過程中產生的經回收、淨化後的焦爐煤氣既是高熱值的燃料,又是重要的有機合成工業原料。
焦炭物理性質
焦炭物理性質包括焦炭篩分組成、焦炭散密度、焦炭真相對密度、焦炭視相對密度、焦炭氣孔率、焦炭比熱容、焦炭熱導率、焦炭熱應力、焦炭著火溫度、焦炭熱膨脹係數、焦炭收縮率、焦炭電阻率和焦炭透氣性等。
焦炭的物理性質與其常溫機械強度和熱強度及化學性質密切相關。焦炭的主要物理性質如下:
平均比熱容為 0.808kj/(kgk)(100℃),1.465kj/(kgk)(1000℃)
熱導率為 2.64kj/(mhk)(常溫),6.91kj/(mhk)(900℃);
著火溫度(空氣中)為 450-650℃;
乾燥無灰基低熱值為 30-32KJ/g;
焦炭化學成分
焦炭反應性與二氧化碳、氧和水蒸氣等進行化學反應的能力,CRI =(G0—G1)/G0×100%(注:G0----試驗焦炭樣重量,g;G1----反應後焦炭樣重量,g;)。焦炭反應後強度是指反應後的焦炭再機械力和 熱應力作用下抵抗碎裂和磨損的能力。焦炭在高爐鍊鐵、鑄造化鐵和固定床氣化過程中,都要與二氧化碳、氧和水蒸氣發生化學反應。由於焦與氧和水蒸氣的反應有與二氧化碳的反應類似的規律,因此大多數國家都用焦炭與 二氧化碳間的反應特性評定焦炭反應性。
焦炭反應性CRI及反應後強度CSR的重複性r不得超過下列數值:
CRIr≤2.4%
CSR:≤3.2%
焦炭反應性及反應後強度的試驗結果均取平行試驗結果的算術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