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方員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負責審查門店上傳的處方,嚴格按照“四查十對”的要求審查處方,對不合理的處方應要求門店拒絕調配並說明理由; 2、負責顧客用藥諮詢,並指導顧客合理用藥; 3、收集分析顧客資訊,有效開展售後服務工作; 4、開展藥品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5、協助開展顧客投訴處理和藥品不良反應的檢測工作; 6、負責對實施遠端審方系統門店員工的操作培訓、指導; 7、負責系統藥品目錄基礎資訊的維護; 8、負責所稽核處方在系統裡的存檔、整理。 二、審方員質量責任制度如下: 1、對藥品銷售的正確、合理、安全、有效承擔主要責任; 2、負責藥品處方內容的稽核及所調配藥品的稽核並簽字。稽核內容包括: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後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並確認處方的合法性。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執照“四查十對”稽核處方: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3、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4、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和銷售; 5、指導營業員正確、合理擺放及陳列藥品,防止出現錯藥、混藥及其它質量問題; 6、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的工作; 7、營業時間必須在崗,並佩戴標明姓名、職業、職稱內容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8、為顧客提供用藥諮詢服務,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9、對銷售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質量管理員; 10、對顧客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處理。 三、審方員的崗位要求: 1、具有執業藥師技術職稱,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熟悉GSP(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縮寫,在中國稱為《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各項流程及藥品管理法規,嚴把藥品銷售質量; 3、熟悉藥品的成分、別名、性狀、作用等,能切實做好門店藥品銷售工作; 4、為人品行端正,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工作認真仔細,責任心強有主人翁意識。
一、審方員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負責審查門店上傳的處方,嚴格按照“四查十對”的要求審查處方,對不合理的處方應要求門店拒絕調配並說明理由; 2、負責顧客用藥諮詢,並指導顧客合理用藥; 3、收集分析顧客資訊,有效開展售後服務工作; 4、開展藥品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5、協助開展顧客投訴處理和藥品不良反應的檢測工作; 6、負責對實施遠端審方系統門店員工的操作培訓、指導; 7、負責系統藥品目錄基礎資訊的維護; 8、負責所稽核處方在系統裡的存檔、整理。 二、審方員質量責任制度如下: 1、對藥品銷售的正確、合理、安全、有效承擔主要責任; 2、負責藥品處方內容的稽核及所調配藥品的稽核並簽字。稽核內容包括: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後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並確認處方的合法性。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執照“四查十對”稽核處方: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3、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4、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和銷售; 5、指導營業員正確、合理擺放及陳列藥品,防止出現錯藥、混藥及其它質量問題; 6、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的工作; 7、營業時間必須在崗,並佩戴標明姓名、職業、職稱內容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8、為顧客提供用藥諮詢服務,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 9、對銷售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質量管理員; 10、對顧客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處理。 三、審方員的崗位要求: 1、具有執業藥師技術職稱,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熟悉GSP(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縮寫,在中國稱為《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各項流程及藥品管理法規,嚴把藥品銷售質量; 3、熟悉藥品的成分、別名、性狀、作用等,能切實做好門店藥品銷售工作; 4、為人品行端正,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工作認真仔細,責任心強有主人翁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