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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銘醫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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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笨醫生
首先,這個事到底有沒有發生過?有的話你要把具體情況說清楚,沒有真實發生僅僅是你假設出來的就要好好說道一下你的目的是什麼了!唯恐天下不亂嗎?想挑撥醫患關係,擾亂社會秩序?我當醫生這麼多年就沒聽說過強制重病人出院的!那是要進監獄的!醫生瘋了會這樣做。你說清楚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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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u3328275
我知道有兩種情況下是有可能這樣的,因為醫保局會給小醫院定額,病人的醫保住院費用只能控制在平均幾千元內,超出的部分是不報銷的。還有一種就是有些官員的家屬和親戚已經病危確定救不了了,就馬上通關係進醫院住院,等待死亡和賠償,但是醫生不會同意,會讓病人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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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ight003082
我覺得不對,也不對,按理說不能趕你出院的有幾個情況我來辦的話也是希望出院的。1.仗著是重病,欠費不交錢,估摸醫生不敢停藥。而我就是這樣的,有危險,我無條件救治,危險過後,你不繳費,我就停藥。像這種繳費擠牙膏似的,我是希望他出院。2.平時醃裡腌臢,羅裡吧嗦的,對於同一個問題,反覆解釋,就是繞來繞去繞圈圈,太囉嗦了,看到就怕,不敢醫。3.醫保限費,你超過限額了,還留你醫治,我肯定挨扣錢,誰希望做這樣的傻貨,100%希望出院。4.有意無意總是做這樣那樣記錄,明顯想抓醫院漏洞,誰沒有個打盹的時候,我是怕你的,還是出院的好。5.不配合治療和檢查的,一個治療,一個檢查,每次都講到口水乾去,才勉強答應或者還是不答應。6.本身治不好的病,治療意義不大,或者有其他機構可以治療,所以叫你出院。6.你這個病有特殊情況,比如特殊感染,不能在這個醫院治療,所以叫你出院。你給出的問題極其簡單,從來沒有提及自己的問題,所以我就估摸寫出以上幾點。但估計八九不離十你也有原因的吧,只是你不說,說話說全,大家才能給你判斷,否則你只說醫院方不當,自己都對,是不是想讓我們譴責醫院啊,明顯挑事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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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原醫生
哪種情況下,無非幾種,第一,沒有治療價值,第二,超出醫院能力,第三,鬧事不出院,第四,沒錢了。所以,要看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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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時時自省
如果來時病重,醫院沒有治療條件可以不接受,介紹到更好的醫院。如果來時病不重,經治療加重了,就不應該推出,醫院應該聯絡更好的醫院或專家來協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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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永遠1412552
哈哈,為何強制出院?我覺著強制的原因很關鍵!病情重,不適合在級別低的醫院住,家屬又不以為然,還期望值高,對病情嚴重程度不重視,這樣就得強制出院!要不會咋樣?可想而知,最後的結果是病人死亡,家屬鬧醫!如果家屬能充分了解自己患者的病情,理解所在醫院的醫療水平不足以讓患者病情出現轉機,同意管床大夫下的病重病危通知書,我想就不會出現強制出院的情況了!既然家屬簽字表示放棄進一步治療了,單純的一個臨終關懷,醫方是不會拒絕的!怕就怕家屬一張嘴兩面說,事前一套事後另一套,遇到這樣的家屬,只有勸其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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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輝影迷
我覺得不管什麼原因都不對!
不過這種行為我在打工上班的地方也聽過。更奇葩!
說是有位老人生病住院,住了十多天,病也還沒治好醫院叫家屬辦出院手續了。
說是醫療時間要超報銷天數了,所以勸你出院!有什麼問題後面重新辦理住院手續重新記住院時間!方可住院治療!
難道現在的醫院難道只看醫療報銷為主嗎?是為病人家減輕治療費用嗎?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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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你是我的小旺財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醫院是不會強制患者出院的,因為它沒有這樣的權利,特別是對於重症患者,就算是家屬要求出院醫生都會去勸解一下,更別說強制要求出院了。
入院和出院,都是需要患者家屬簽字的,這個簽字可不是醫生的免責申明,而是一個證明,證明醫生給你交待過這些事情。
比如在《住院知情同意書》上簽字,一是代表患者家屬同意住院,二是在患者入院之前,醫生會向簽字人交代病情和可能出現的風險的,簽字就證明醫生曾經向患者家屬交代過。
不籤,就只能說明患者並不想住院或者家屬並不願意患者來住院,既然不願意,當然不能強迫,該患者就不能夠住院(生命垂危者除外)。
出院同樣也是這個道理,想要出院結賬,就必須簽字,如果是家屬要求,就寫“要求出院”,如果是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後,醫生建議出院,就寫“同意出院”,如果不籤,那就不能出院結賬。
從這點不難看出,出院其實是一件你情我願的事情,簽字的人是患者家屬,不籤醫院就不敢放你出院,既然這樣,醫院如何強制?怎麼敢強制?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有一種情況醫生是可以強制患者出院的,那就是在醫院辦理好入院後,三次查房患者都不在的情況下,患者會被強制出院。
這個規定很好理解,來醫院是來治病,又不是住酒店,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住院是為了患者能夠得到專業的觀察和每天早晨查房後對於藥物的調整,如果患者長時間不在病房,那就是對於醫療資源的一種浪費。
如果是因為浪費醫療資源而被強制出院,我覺得醫院的做法是對的,現在醫療資源如此緊張,很多人要去住院都要提前預約,為了能夠讓真正需要床位的人得到床位,做出這樣的規定並沒有錯。
至於於其他的原因強制出院的事例,原諒我孤陋寡聞,真的沒聽說過。
我記得有一次碰見一位患者,醫生告訴他能夠出院了,他就是不願意出,後來就由我這個實習生去勸說,苦口婆心的和他說了幾個小時,他才說出原由,自己兒子星期六才有時間來給他辦理出院手續,結果就真的等到週六他兒子來了,簽完字他才出院的。
如果真的有強制出院權利,哪還用得著我去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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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早晨的洋洋洋
謝謝特邀。這種行為,對患者和家屬來說,及其不人道,甚至於對醫院這個行業也是個汙點。醫院是一個救死扶傷的場所,當人們遇到身體不適時,首先想到的是醫院,看到了大夫就好像看到了希望,有的甚至病人的好轉是因為對醫生的信賴而不醫自愈,這就是患者對醫生的極大信賴,也就是因為這些,醫護人員成為了患者的天使,成為了患者和家屬所尊敬的救星。當前社會上提倡:病人在臨終時,能夠安詳的離開……處於這樣的原因,可能醫院從某種意義上,會勸患者家屬讓患者出院。但是,如果是過去邊遠農村或者是外地患者,因為患者病重沒治的情況下,患者和家屬會希望臨終時回家,這種情況下,醫院說明患者病情,一般會選擇出院。但是,對於城市居民,當重病患者到了臨終時,家屬無助沒有主心骨時,希望在醫院裡奇蹟能夠發生,不到最後一刻決不放棄。這時,醫院讓患者出院,家屬不能接受,甚至六神無主。人就是這樣,無助時希望看到的是努力的過程。只要努力過,成敗是天意。尤其是看待生命,沒有到最後一分鐘,奇蹟就有希望。在當今社會,人們陸續開始接受重病的親人,在無可救治的情況下,看著親人安逸的死去,甚至是接受親人安樂死。畢竟,這是一個過度過程,醫院還是應該尊重患者家屬,讓患者能夠自然的沒有痛苦的離開。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場所,醫護人員是救死扶傷的天使,這是無私的奉獻。請保留這份世上無私的愛和無畏的尊重。
回覆列表
這個事兒,我覺得是醫院缺乏處理經驗。
重病患者,超出了醫院處理能力範圍,醫院建議患者出院,去其他地方救治。或者病人確實沒有治療價值,只能做姑息治療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在高級別醫院救治,去普通社群醫院治療就可以了,醫院也有可能建議患者出院。
但是,無論如何,都不需要強制!
醫患之間一定要平等對話,面對病人的情況面對病情,客觀的溝通,理性決策,這一點很重要。
如果病人的病情超出了我院的救治能力,我們應該明確告知家屬,建議辦理出院手續,去其他醫院。家屬往往會提出對出院風險的擔憂。告訴他們,這毫無意義,因為住在這裡,我們也沒有這個能力規避風險。醫患之間都必須認識到,並理性接受醫生、醫院能力的侷限性,也就是“無能”。這不丟人,也不是推脫責任,反而是一種擔當的表現。
如果病人不願意離院,我們也有義務盡我們所能給與患者救治。但是家屬必須接受我院救治能力有限,病人可能出現各種不良結局的事實。不能因此無理取鬧。
如果是另外一種情況,例如我們醫院已經是很高級別的醫院,而病人確實沒有救治的價值,說直白點,就是沒得治了,只能對症姑息處理,這種情況下,病人在高級別的醫院,未必能獲得更好的處理,醫療處置的權重下降了,家屬護理的權重上升了,病人應該轉移到更便於家屬護理的地方去。如果這種情況下,家屬不願意轉出去,那也應該明確告知,以醫療處置的方式替代家屬護理,並不會提高病人預後、改善病人生存,反而會極大的增加治療費用。只要家屬接受這樣的結果,認可這樣的選擇,我認為院方繼續接納患者也是責無旁貸。
有話好好說,別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