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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3579753

    女的鼠目寸光,帶壞了孩子。

    我也是女人,如果我離婚,一定親自上陣和孩子爸算帳。該他出的,他得出。不該他出的,我不要。

    不能讓孩子去要錢,會損害孩子的自尊心。

  • 2 # 請您吃

    男方人品還好,不會耍賴,女方去要吧。如果女方想讓孩子恨他爸,就叫孩子去要吧。讓孩子多要一點,這種思想也沒大錯。會哭孩子有糖吃,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都有偏愛,更何況不同父母的。自己的媽幫自己孩子多打算一點,也無可厚非。特朗普的女兒在父母離婚後,為了得到父親更多的關愛,資源吧,每天去他辦公室和他聊天,多年如一日。

  • 3 # 元元的生活記錄

    男的不離婚都很少管孩子,何況離了呢,多為孩子爭取一些有什麼不對,我覺得該要啊,為什麼說是讓孩子面對,因為兩個人已經離婚了,這個時候沒關係了,也懶得聯絡了,只要讓孩子自己說了,畢竟他們是有血緣關係的!不然女的聯絡男的會覺得女人放不下他啊

  • 4 # 李青錚

    去索取愛,讓孩子體會到父母不在一起生活但還是愛他的,如果經濟條件允許不要索取物質。我有個同學小時候父母離婚,每個月初媽媽都讓他去爸爸那要錢,難為死了,現在還有陰影。離婚對孩子已有傷害,那就讓這種傷害最小吧!

  • 5 # 使用者LJY

    或許婚姻關係就是因為單方面的無畏的索取,以至於感情基礎越索越少。在離婚事件當中的,身為大人的家長,在爭奪孩子監護撫養權時,若不是以婚生孩子的身心成長為基礎為打算,避免因為家長(夫妻)的離異事件,而讓孩子過早過多的承擔生活的壓力,如此才算是合格的家長。那些在離婚事件中(精心)爭取對孩子的監護權,離婚之後,又各種理由和藉口不斷的唆使年幼無知的孩子,讓孩子向另一方的家長繼續“索取”,實則是變相的拿孩子作為藉口來行使大人自私“索取”的嗜好。如此的言行不僅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沒有益處,反而會影響孩子的思想意識以及對事物的判斷分析能力,對少不經事正在成長的孩子來說也是一種身心健康的成長“隱患”。

  • 6 # 雪殘

    孩子想要,我沒讓。協議上是共同承擔,女兒剛上大學時離的,離了以後一分都沒給過。陪仨玩的挺高興,接送3的孩子,一年扣分就扣了40幾分。孩子說上法院,我說不用了,給你就你存著,不給,你媽也能培養你,讓你生活的也不差,上法院勞民傷財,還不一定能拿到,所以,無所謂了!果然,我們娘倆生活的很開心

  • 7 # 雨暘時諾

    離了婚,讓孩子索取那不也是讓孩子在父親哪裡找到最後的愛嗎?在不同階層,索要方式和表達方式不一樣而已,必定那是孩子的父親,讓父親能夠有機會仍然在父母離婚後仍然不缺失孩子的扶養,孩子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失去父親,挺好。

    其實媽媽這麼表達有可能有一定偏頗但這是這位母親對前夫的人品最後的肯定了吧。如果離婚意味著孩子要麼失去母親要麼失去父親,這難道不是對孩子的殘忍嗎?孩子不管用任何理由那是母親唯一可以讓孩子知道不管怎麼樣父親仍然是你的父親,可能沒啥好話。

  • 8 # 田園居士

    這樣做的方式不好,尤其是對孩子不好。父母離婚本就給孩子帶來心理傷害,如果再讓孩子去向對方索取,會強化孩子的自卑心理,會嚴重影響孩子今後的生活。因為索取的行為,就是一種被憐憫被施捨,會帶給孩子強烈的被同情感,久而久之會使孩子不斷否定自己。父母離婚無關孩子對錯,誰都要一如既往地履行對孩子的義務,不能逃避對孩子的責任。至於離婚家庭孩子撫養費問題,有監護權的一方只管大大方方地,督促另一方履行應有的責任和義務。大人之間的事情,不要讓孩子夾在中間為難。

  • 9 # zuo就死

    這樣的媽媽能教出什麼好孩子來,也離間著孩子和父親的感情,有思想的孩子會打心眼裡瞧不起媽媽的這種做法,自認為付出的很多的媽媽會漸漸失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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