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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爬爬說房價

    我是一個沒有自信的人,但是索性結識的人都是我的貴人,在我的人生中有過啟蒙作用,特別是在我的生命中出現過一個天使一般的人,那個人總是能填充我對未來所有的設想。

    曾經一度,我覺得他就是降落在人間的天使,剛好被我撞見了,但是生活就想張愛玲說所說的,是一席爬滿蝨子的華麗的袍子,當各種美好的幻想,碰撞現實的時候,只能碎成玻璃渣子。

    兩個人的家世,兩個人的思想,兩個人不同的生活閱歷,等等一切會發生碰撞的問題都在衝擊著我對他美好的幻想,如果倆人繼續,可能是曾經天使般的夢就會碎掉。因此放棄,是考慮最多的一個最合理的答案。

    美好是有的,但是在不放手的話,可能就成羈絆了。於是乎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放下的,但是決定要離開他,去做自己,做一個自由的靈魂。

  • 2 # 路邊的百合

    首先這個問題我從沒想過,因為兩個人走到一起是因為愛,在沒遇到我老公,我覺得不知道被愛是什麼感覺,前兩次感情的不幸造成我不再相信愛情,直到遇見我老公,他不會花言巧語,但是他是有一塊錢全都給你,不管我做什麼,他都覺得老婆你最棒,人家都說女人崇拜自己老公,但從我老公眼裡我看出了他崇拜我,我知道那不是崇拜那是愛!

    我和我老公結婚四年,也有吵吵鬧鬧,他脾氣不好,但不管什麼時候在危險的時候他總是把我推開一邊,我記得我們剛結婚,走親戚,開著三輪車,走到中途車不小心翻了,他被壓在車下,車上有我和弟弟,他一直問我弟你姐怎麼樣,沒事吧,那一刻他忘記他自己被壓在車下,後面他腿痛了幾個月!

    後來有了小孩,人家都說女人20年的公主,一天的皇后,十個月的貴妃,一輩子的保姆,懷孕他上班,洗衣做飯我就自己做,只要他在家,基本不讓我碰,現在小孩快兩歲依舊如此,和他在一起我也沒感受過貴妃皇后的滋味,他沒錢,為了柴米油鹽醬醋茶,沒少發愁,每個月養小孩和房貸壓的喘不過氣,他自己不買衣服,也要讓我買兩件好衣服,或許生活並不總如人所願,平平淡淡就是幸福!所以沒有任何事情一定要離開對方,只有彼此不愛,彼此放棄!只要兩個人同心,再大的困難和苦也能邁過去!

  • 3 # 方天師

    我的初戀,當我失去她痛苦了一個多月,以各種方式討好她求她,她都不給我和好,還堅持要分手的時候,我就知道不行了。雖然後來她回心轉意,但是想到我放下尊嚴,甚至跪下求她都不給我和好時候,甚至傷害自己,她都不在乎甚至表現的很不耐煩時候,我徹底心涼了。後來我找了無數女人睡覺,她反過來她求我,我果斷拒絕了她

  • 4 # 南一橫

    上一段感情是在2012年結束,距離五年有多的初戀。2009下半年剛出社會校園的我,慌忙在找工作,慌忙中安於一家能提供住宿的公司,工資少的可憐。在朝夕相處中漸漸萌生感情。

    剛開始甜蜜蜜了一段日子,慢慢兩個人的生活狀態就出現分歧。

    也許是在情人節的時候兩個人都沒錢……

    也許是在父母開始讓我相親,我卻不敢告訴家人……

    也許是在看到他只會嘴皮說他的未來計劃,轉頭卻投入遊戲裡的時候……

    也許是半夜驚醒,看到他睡在旁邊,卻只能哭的時候……

    也許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屈指可數的浪漫情節的時候……

    也許是家人看我工作不如意,給我安排去親戚家打工的時候……

    也許是看到他和另外一個女孩子發簡訊喊老公老婆的時候……

    也許就是我們彼此給不到安全感,卻不敢說出口的時候。

    熟悉的朋友會勸我放下,別執迷不悟。他們都錯了,感情這事不能只怪一方。

    我就是因為放過自己,才不輕易開始。因為更確定自己的心沉不下去。所以不敢承諾給別人一段關係。男女都好,能開始一段時間,並從一而終的都是很忍耐對方和寬容自己去接受的。

    現在的脾氣越來越大了,連自己都覺得抓摸不透,又怎麼去懂別人呢。我連自己都愛不夠,又怎麼有多餘的愛去牽住別人。

    給不了別人感情,還想去分別人的麵包。這想法可不好。

    今年虛29歲,一直在相親,一直在錯過。說不上到底要什麼,但知道不要什麼。說不上別人哪裡不好,但就是非自己喜歡的不要。

    一直在做好一種準備:一個人過到30歲,一個人過到40歲,一個人過到50歲……

    不是跟大家抱怨,也是因為我對感情不在意,我更在意自己能活出什麼價值。如果感情和麵包給我選,會毫不猶豫選擇麵包。

    人活一世,我更想知道自己是誰。

    所以,當你在一段感情裡面覺得委屈,而你實在忍受不了對方的缺點,不要不自信,不要貪戀麵包和肉慾,該脫離脫離,痛苦一陣子,比遺憾一輩子要好。

    學會愛自己了,才能做到寬容別人。

  • 5 # 雯精靈

    如果我的另一半有這兩個舉動,我是絕對絕對不可以接受的,一定是要離開他的!

    第一,出軌.不管是身體出軌還是精神出軌我是都不可以原諒的.這兩種的任何一種發生都說明你已經不愛我了,就算是對方像我認錯哪怕跪著求我原諒我都不會接受的.就像是一張白紙,被鉛筆劃過後,你再怎麼擦都不會像以前那樣白了.想起來就覺得噁心,還怎麼愛下去.

    第二,家暴.說個真實的事情,有天一朋友的老公給我打電話,說朋友丟下一兒一女離家出走了,還揚言要離婚.作為已為人母的我,對朋友的做法很不理解.能有多大的事比孩子還重要呢?覺得她真的是太任性了!後來,終於聯絡上了她,她說她離開是因為老公打她了,而且是第二次了.所以說如果被家暴,一定要快刀斬亂麻,如果你原諒他,他不會感激你,他會覺得他的行為並沒有那麼不可原諒,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 6 # 邊走邊拍365

    在出現以下這兩種情況時我會選擇必須離開我的另一半,

    1.當我知道自己得了,不可治癒的絕症時

    2.當我給不了她所想要的生活時

    我會選擇離開她,讓她好好的生活,讓她去尋找幸福

  • 7 # 有點小情緒有點無厘頭

    就是生病的時候找不見人,想喝水都起不了床,然後給他打電話,他在忙著陪狐朋狗友,而且你後來憤怒的要死,他也是無所謂的態度。那一刻就在想:要這個男人有什麼用 透心涼的當時,鐵了心的想離開,永遠不想見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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