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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黑羽鏡1

    首先確認一點兩者都不如正式工,如果真要分出個勝負,那還是派遣好點,派遣合同哪裡需要人就派哪裡,而外包則是專案做完合同也就終止了,前者穩定後者錢可能更多,派遣被中介扒一層皮,外包則可能層層轉包被扒不止一層的皮。

  • 2 # 瞳關注

    因為工作的需要,我所在的公司大量採用勞務外包形式。此前也採用過勞務派遣的方式。所以,簡要對題主的問題發表一些看法:我的觀點是:就業的方式直籤勞動合同最好,勞務派遣次之,勞務外包最次。

    對職工而言,採用勞務派遣方式和勞務外包方式,通常是不得已的選擇。

    對職工而言,就業的優先選擇方式是與就業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成為就業單位的合同工,這就是人們口中的“正式工”,因為只有單位的所謂正式工,才能實實在在地享受單位的所有福利待遇。採用勞務派遣方式和勞務外包方式的,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人員與“正式工”同崗同薪同待遇,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企業根本不會按此操作。如果說勞務派遣在《勞動合同法》中還有一席之地,派遣人員較真的話,還可以對實際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申請仲裁要求補償和賠償,那麼勞務外包人員是連這樣的資格也沒有的,因為勞務派遣好歹還可歸為勞動關係一類,勞務外包事實上根本就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約束的範疇,勞務外包合同的實質已變成經濟類商業合同,就像小包工頭外包土石方一樣。

    對許多人而言,選擇勞務派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就業方式,是不得已的選擇,現在找工作難,找一份稱心的好工作更難。選擇上述兩種方式就業的人員大體分三類,一類是一些比較好的單位,一些關係戶人員希望進入,但這些單位控編很嚴,沒有編制,只能暫時以勞務派遣身份進入,希望等待時機再尋求轉“正”。二類是學歷低、年齡大或沒有一技之長的,透過自己很難找到合適的就業單位,所以藉助於勞務公司透過勞務派遣或勞務外包的方式尋找工作。第三類一些用工單位單方面的要求,一些就業人員為了進入這些單位只能屈就。

    對單位而言,有不得已,也有管理的需要。

    一方面,一些單位採用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是不得已而為之。很多人都知道,要成為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工”必須有公務員和事業人員編制和身份,而現在要取得這樣的身份主要透過考的方式,進人非常困難;國有企業過去進入相對放得要鬆一些,但近幾年越收越緊,國企管理的上級單位對人員和工資都採用了總額控制,所以要進一個人也非常不易,比如筆者所在的區國有企業要進一個人,必須堅持“退二進一”的原則,層層審批到區領導那一層,然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以,如果這些單位因工作需要用人,只能選擇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的方式。另一方面,也是管理的需要。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都不直接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些人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五險一金繳納都由勞務公司負責,對實際用工單位來說,可以有效降低用人風險和用工成本,而且對類人“用與不用”的選擇自主權遠比直籤的合同工來得容易,用工期滿可以直接退回勞務公司,而不用承擔直籤合同工解除合同的一系風險,何樂而不為?

    綜上所述,我認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求職者還是不要走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這條路,如果走上這條路,你會深深體味到什麼叫“二等公民”和“三等公民”的滋味,至於這滋味,已有回答者較為生動的展示了,我就不再重複描述了。

    祝福每一位求職者都能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

  • 3 # 職場火鍋

    你這個問題就像“店小二問你,你加一個滷蛋還是兩個?”其實,我根本不想吃滷蛋。勞務派遣和勞務外包,不是二選一的問題,而是兩個都不要選。但凡你能找到正式工單位就不要選勞務制。如果你實在沒有選擇了,優先選正規大企業的勞務派遣,作為過渡性工作。實在沒有門路了,臨時做做勞務外包,有機會還是跳槽吧。

    第一,許多職場小白,傻傻地分不清正式工、勞務工、外包工,先舉例講清楚。

    比如,有個加油站,20個人,一個站長、一個會計(兼統計)、18個加油員。

    站長是管理人員,會計是關鍵主體崗位,這兩個崗位一般用正式工。沒有關係,當地人還不好進去。

    18個加油工,就是三班倒幹活的人,一般都是勞務工(勞務派遣制員工)。其他,他們也是合同工,只是與勞務公司籤勞動合同,不是與加油站(所在的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俗稱“勞務工”。對用人單位來說,勞務工就是外人,不是自己人。對勞務公司來說,勞務工是它的自己人,但它又不管,只想賺人頭費。

    2015年,針對企業大量違規使用勞務工的情況,出臺進一步規範勞務派遣制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1月1日前整改完畢。主要有兩點:勞務工用工量不能超過用人單位的10%;勞務工只能安排在三性崗位(輔助、臨時、替代),加油員屬於三性崗位。

    這個加油站的勞務工使用的量超過了10%,按照規定,要轉為合同制。但是企業不想轉合同制啊,根本原因就是勞務工便宜,人工成本大約只有正式工的三分之一。於是,企業把加油站的加油服務業務作為一個業務包,整體承包給外包公司,於是這18個人重新與外包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成為業務外包工。說實話,換湯不換藥,還不如勞務工好聽呢。

    第二,清醒地認識正式工、勞務工、外包工的區別,你就不會傻白甜地亂選擇了。

    有些企業發海報很“勾人”:勞務派遣、業務外包,執行同工同酬,就是叫法不一樣,其他都一樣。或者,招聘的時候,不說是什麼員工。籤協議的時候再說,親,跟你籤勞務派遣協議呦,什麼都一樣呦,工資比正式工還高呦。

    正式工(準確叫法是合同制員工),與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受到勞動法的保護。比如,企業要履行各種法定義務,五險一金、教育培訓、福利待遇、文化活動等等。

    勞務工(準確叫法是勞務派遣制員工),與第三方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雖然他是勞務公司的合同工,但是勞務公司基本都是皮包公司,能省錢就省錢,有的不給你上社保,有的是最低標準上社保,有的是偷工減料上社保。比如,只上三險。公積金,想都不要想,大多數勞務公司不給交。企業年金,門都沒有了。

    業務外包工,與業務外包公司籤勞動合同,這個地位就更低了。人,就是一項業務。比如,加油站的18個員工,不是“人員”,而是一項加油“業務包”。與勞務派遣工還低一檔次,勞務派遣制員工畢竟還是勞務公司派駐到企業工作的“人員”,業務外包工對用人企業來說,只是一個“業務包”裡的構成專案而已。薪酬福利,就更低了。

    第三,如果你選了勞務工和外包工,沒有歸屬感,缺乏長期職業發展。

    有些企業還會宣傳:親,只要你好好幹,幹幾年,就轉成正式工了。親,你好好表現,優秀的就轉成正式工了。

    這個機會有是有,但門縫很狹窄。用人企業的心思,你要明白,他們用勞務工、外包工的目的,就是省錢啊,否則,他們既然用人,為何不直接招合同制員工呢。這個邏輯,你想明白了,根源就想清楚了。

    勞務工與外包工,薪酬福利一般是正式工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應該有的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等福利,不是強制規定,都不會給你上的。薪酬福利的差距,還不算拔涼拔涼的,真正拔涼拔涼的是身份之間的差距。

    勞務工和外包工,不是企業的“自己人”,啥好事都躲著你。就像古代的“長工”,在你家裡做事,但不是你家人,吃飯都不讓你上桌的。企業發福利,都是悄悄躲著你,生怕你看見,因為沒有你的。被你看見,害怕影響你的積極性。

    這就是一個專業名詞,叫做“歸屬感”。對了,就是沒有歸屬感,你不是企業的人,勞務公司和外包公司也不管你,你就是一個在企業打工的“空中人”,沒有根,不能落地,沒有歸屬感。

    沒有職業的長期穩定性和職業發展空間。企業裡用人,從初級工開始培養,一直到技能大師;從助理工程師培養,一直到首席專家。可是,勞務工、外包工,誰來培養?企業認為你不是他的人,不願意培養。勞務公司不想培養,也沒能力培養,因為沒有錢。

    最後的結論。

    儘管勞務派遣制和業務外包制員工,也是一種用工模式,原來是合同制員工的補充形式,現在被企業大量使用,這是深深的無奈。企業畢竟是以賺錢為根本目的的。勞務工和業務外包工,對企業來說,畢竟是“外人”,在薪酬、福利、待遇、培養、發展等方面,另眼相待。所以,但凡你有其他選擇,就不要選勞務和外包制。

  • 4 # 使用者3918570571888

    單位員工以及輔警,協警,安檢員工不應該外包。外包以後員工應亨有的福利都己被承包公司剝削了。建議國家勞動監察部門落到實處對公司及單位最底層員工多點了解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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