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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同一家,你覺得不是同一家,又接受異地櫃檯業務,試想你拿農行卡到建行櫃檯人家鳥你不。說是同一家,那手續費真的貴,7000塊異地手續費就差不多70。所以問的是他們大方的為友商提供櫃檯服務還是收取手續費心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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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橙子Lee

      農村信用合作社:簡稱“農信社”,指經華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或“農商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在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農村信用社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將其進行股份制改革,婧中國銀監局審批,改制成農商銀行,可以說,農商行是農信社的升級版。

      農信社和農商行的區別有哪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性質

      農信社是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地方金融機構,農商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區域金融機構。

      2、發起人

      農信社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農商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目前一般都是由有一定實力的企業發起成立。

      3、監管部門

      農信社作為省聯社的發起人卻主要受省聯社監管,商業銀行主要受銀監會監管。

      4、管理方式

      信用社實行社員民主管理,而農村商業銀行以股東大會作為最高管理機構。

      5、規模實力

      一般來講農商銀行與農信社相比,農商行規模更大、更具實力。

      農信社和農商行的聯絡:

      雖然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是中國農村金融機構的兩種不同形態,但兩者在服務重點方面都是主要為轄區內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只不過農信社側重於農戶,農商行在滿足“三農”需要的前提下,還需要兼顧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

      總體來說,無論是農信社還是農商行,兩者都是向銀行轉化階段的形態,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各地的農信社將逐步改制成農商銀行。最後兩者在招聘考試方面,基本都是由省聯社統一組織的,同一省內考試內容大致相同。

  • 2 # 中公農商行維妮

    一、簡介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華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商業銀行(Rural commercial bank,農商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二、改制過程

    農信社要改製為農商行的大致分為兩種方式:1.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2.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

    對於種改制方式來說,在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三農”的概念已深圳農村商業銀行經發生很大的變化,農業比重很低,有些只佔5%以下,作為信用社服務物件的農民,雖然身份沒有變化,但大都已不再從事以傳統種養耕作為主的農業生產和勞動,對支農服務的要求較少,信用社實際也已經實行商業化經營。對這些地區的信用社,可以實行股份制改造,組建農村商業銀行。

    第二種改制方式中,值得一提的是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為介於農信社和農商行之間的體制狀態,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它經濟組織入股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群性地方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是由信用社改制而來的。信用社的各項指標達到的標準,就可以申請改制成合作銀行。資產質量達到標準,由可一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下一步就可一操作上市,業務範圍和區域增大。

    另外,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發布訊息稱,今後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現有農村合作銀行要部改製為農村商業銀行。也就是說,這種改制方式只針對目前已有的農村合作銀行。

    三、改制現狀

    在新一輪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中,大多數農村信用社經過清產核資明確了差距,壓降不良貸款改善了資產質量,規範老股金、增募新股提高了資本充足率,積極轉換經營機制加強了內部管理,加大對“三農”和縣域經濟支援力度凸顯了農村金融主力軍作用,並經銀監局批准,在原二法人社的基礎上,成立以縣為單位的統一法人,結束了縣內農村信用社多個法人、分散經營的歷史。此舉,對促進農村信用社規模經營,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和加強經營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不僅如此,部分縣聯社經過不懈努力,還順利兌付了置換不良貸款的專項央行票據,歷史包袱得到有效化解,風險防範能力顯著增強,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初見成效。當前,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正在穩步推進,實行股份制改造、商業化經營是深化農村信用社的主流方向,也是順應當前國際經濟形勢,應對複雜金融環境的大勢所趨。

  • 3 # 如風格2016

    1“本是同根生”

    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是中國農村金融機構的三種形態,可以說是向銀行轉化的三個階段的形態。農村信用社為最初服務於農業生產和農村發展的農村金融機構。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為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產物,為適應於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的金融需求而生。其中,農村商業銀行實現商業化經營,性質已接近於商業銀行。

    2“我們不一樣”

    1.股權設定

    農村信用社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民主管理,社員一人一票的農村金融合作機構。

    農村合作銀行是在遵循合作制原則基礎上,吸收股份制的原則和做法而構建的一種新的銀行組織形式,是實行股份合作制的社群性地方金融機構。

    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利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機構。

    2.法人治理

    農村商業銀行的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同時設定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農村合作銀行權力機構是股東代表大會,股東代表由股東選舉產生,同時設定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農村信用社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民主管理,社員一人一票。法人治理上,社員代表大會是權力機構,社員代表由社員選舉產生,同時設定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3.服務重點

    雖然三者都是主要為轄區內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但由於農村商業銀行是在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組建,農業比重較低。因此,在滿足“三農”需要的前提下,還需要兼顧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

    農村信用社的服務物件則更多地側重於農戶。現今,農村信用社仍是農村金融系統的主體機構,經過金融體制改革後,一些省份已經完全轉化或部分轉化為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數量相對較少。

  • 4 # 高頓說農信社

    總結一下,農商行的前身是信用社,農信社為國有管控,農商行自負盈虧。

    想深入瞭解二者關係,需要知道農信社成立之初的性質,它是如何轉化為農商行?

    一、成立之初,職能不同

    農信社制度非國企,事業單位,銀行等,屬於遺留下的集體制,50年代成立,農民將零散的資金入股,成為社員,隨著這些年不斷的升級運營,現在資金最多的是國家,各省級政府掌握農信社的主導權,同時農信社比較特殊,基本上縣級就是一把手,各個營業網點首要任務不是盈利了,而是為農村居民服務,解決各種金融問題。

    農商行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屬於等額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利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機構。既然入了股,總得賺錢吧。所以很多人以為農信社和農商行一樣是不對的,還會吐槽為啥現在手續這麼貴,天天推業務,原因就在這,農商行自負盈虧要賺錢,可不得使勁拉業績嗎。

    二、進階—從農信社到農商行

    地方經濟在不斷髮展,農信社跟著水漲船高。沒有這麼多機構服務農村居民,像江蘇、廣東等發展的很好的城市,農信社陸續轉型成農商行。在這些地區可以理解為:農信社=農商行,轉型條件需要滿足錢夠,架構,好評等因素。

    當然也不可能所有省份的農信社全部都轉型,即使為了適應社會而改變,一個企業的成立仍然保守自己的職責範圍。農信社歸根結底還是為農村居民服務的。

    最後,農村信用社的股權結構多為合作制,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權結構為股份制,這是兩者最根本的不同。改製為農村商業銀行,會使原來農村信用社的資本金擴大、塊頭變大,內部執行機制則以股份有限公司為基礎,主要指標達到現代商業銀行標準,更加適應社會競爭。
  • 5 # 使用者2705734844914

    5O年代由農民集資入股成立農村信用社,集體所有制,主要服務農村/農民/農業。非國有金融機構,改革後增資擴股變身農商行,資金更雄厚服務更廣泛。是服務三農的主力軍。

  • 6 # 期貨小褚

    首先理解一下農商行的定義

    農村信用合作社=指經華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表示,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製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

    全國農村信用社資格股佔比已降到30%以下,已組建農村商業銀行約303家、農村合作銀行約210家,農村銀行機構資產總額佔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41.4%。

    其次瞭解一下改制過程

    農信社要改製為農商行的大致分為兩種方式:1.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2.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

    對於種改制方式來說,在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三農”的概念已深圳農村商業銀行經發生很大的變化,農業比重很低,有些只佔5%以下,作為信用社服務物件的農民,雖然身份沒有變化,但大都已不再從事以傳統種養耕作為主的農業生產和勞動,對支農服務的要求較少,信用社實際也已經實行商業化經營。對這些地區的信用社,可以實行股份制改造,組建農村商業銀行。

    第二種改制方式中,值得一提的是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為介於農信社和農商行之間的體制狀態,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它經濟組織入股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群性地方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是由信用社改制而來的。信用社的各項指標達到的標準,就可以申請改制成合作銀行。資產質量達到標準,由可一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下一步就可一操作上市,業務範圍和區域增大。

    第三回歸本題“各地農商行和信用社什麼關係?”

    農村金融基本上形成正規金融機構與非正規金融組織分工協作的體系。

    有1424家農村信用社已經達到或基本達到農村商業銀行組建條件。透過改革,農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長期存在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機構自身已經形成了深入推進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的內生動力。

    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區別和聯絡主要是:

    1,農商銀行和信用社最大的本質區別在於法人;

    2,農村信用社採用的是一社一法人的模式,也就是類似於連鎖加盟的形式,每個網點自負盈虧。而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的話,就變成了一個法人的形式,除總行外,其餘各機構都不設法人;

    3,農信社改製為農商行是大勢所趨,對於銀行來說是加強管理防範風險,對於儲戶來說也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務。

  • 7 # 中公打工人

    一、農商行的“前世”:農信社改革的產物

    農村金融基本上形成正規金融機構與非正規金融組織分工協作的體系。其中,正規金融主要有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和郵政儲蓄等參與。非正規金融主要泛包括民間借貸、民間互助會、地下錢莊、地下投資公司等。

    信用社是農村正規金融供給的主力,農村信用社最早成立於建國初期,曾一度是中國農村金融唯一的存在形式。經歷了初步發展、曲折反覆、快速發展等不同的階段,1996年8月,國務院釋出《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農村信用社正式脫離與農業銀行的行政隸屬關係,逐步改變為“農民自願入股,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服務”的合作金融組織,並在全國各地開始進行多種形式的改革試點,但改革並沒有取得預期效果。2001年開始的新一輪農村金融改革,提出按照多元化模式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允許在合作制基礎上積極探索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

    二、農商行的“今生”:規模擴張較快

    2001年末,在江蘇省張家港市、江陰市、常熟市成立了全國第一批縣級農信社改制而成的農商行。2011年銀監會表示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製為農村商業銀行。隨著越來越多的農信社改制成農商行,農商行在農信系統內金融機構的佔比逐年上升,2015年10月末,共改制農商行838家,到2016年3月,中國農商行的數量已經突破了1000家。截至2017年1月25日,全國農商行分支機構和代理機構的總數已經達到7807家,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安徽和湖北等七個省(市)已全面完成農村商業銀行組建工作。從整體來看,涉農金融機構營業網點數中農商行和農信社的網點數量佔整個市場92%左右;從資產的規模來看,農商行的資產規模數量領先於城商行,僅次於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

  • 8 # 大手牽小手tc

    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在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三農”的概念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農業比重很低,有些只佔5%以下,作為信用社服務物件的農民,雖然身份沒有變化,但大都已不再從事以傳統種養耕作為主的農業生產和勞動,對支農服務的要求較少,信用社實際也已經實行商業化經營。對這些地區的信用社,可以實行股份制改造,組建農村商業銀行。

    農村合作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入股,在合作制的基礎上,吸收股份制運作機制組成的股份合作制的社群性地方金融機構。股份合作制這種產權制度,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合作制,也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股份制,而是合作制與股份制的有機結合。

    合作制的特點是“社員入股、一人一票、服務社員”,適合於分散、弱小的個體勞動者的經濟互助,是一種勞動的聯合;股份制的特點是“大股控權、一股一票、商業經營”,適合於市場經濟發達、商業化程度高的地區,是一種資本的聯合。

    與農村商業銀行不同,農村合作銀行是在遵循合作制原則基礎上,吸收股份制的原則和做法而構建的一種新的銀行組織形式,是實行股份合作制的社群性地方金融機構。這種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三農”服務功能和商業功能相結合的產權制度,對中國“二元經濟結構”比較明顯的廣大農村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來說,是一次新的、大膽的嘗試。

    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在設立條件、股權設定、法人治理結構和服務重點等方面都各不相同。

  • 9 # 龍門山財經

    各地的農商行和信用社(縣級以上)都是獨立法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二者處於平行關係。

    因為歷史原因,農商行由農村信用社改制而來,所以雖然各自獨立核算,表面互不干預,但骨子裡還是有一絲血緣關係,因此表現在跨行櫃檯業務方面,他們彼此是可以受理的。

    農村信用社是中國“老字號”銀行業金融機構之一,上個世紀50年代初,人民銀行將鄉鎮網點移交當地政府,這就是信用社的雛形。2004年人民銀行和地方政府拿出1650億,為全國信用社虧空買單,就此其產權就屬於當地政府。在行政管理體制上,一般實行省、市、縣三級管理體制,但經營層一般以縣級信用聯社為主,個鄉鎮網點為其派出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主體資格。

    而農商銀行的最初出現是在2004年。2003年開始,農村信用社迎來重大轉折點,國家頒佈“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要求按照市場經濟規則,明晰產權,促進信用社法人治理水平,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和自擔風險的市場主體。

    當時提出信用社轉制農商行有幾個條件:較強的管理能力;全轄資產規模10億以上;不良貸款率15%以下;組建後資本金不得低於5000萬,資本充足率達到8%以上。條件次之的,可以適當考慮組建農村合作銀行。

    於是在2004年8月13日,全國第一家農商行成立,它就是江蘇吳江農村商業銀行。這一改制得以一直持續推進,經過近20年的發展,至今全國農商行從無到有發展到1470多家,農村合作銀行28家,而農村信用社從近3萬家縮減到目前700多家。目前農村信用社一分為三,即農商行、農合行和遺留下來的農村信用社,這就是農村信用社和農商行的簡要演變過程。

    題主問到,為什麼農商行與農村信用社的業務可以相互在櫃檯辦理呢?這是很好的話題,因為其他國有銀行和股份行等,除了電子渠道可以跨行辦理以外,櫃檯統統不能,這時為什麼呢?道理不復雜,這些大行的跨行業務依靠的,主要是人民銀行清算系統和銀聯清算系統。

    而農商行、農合行和農村信用社等的櫃檯業務跨行辦理,依靠的是農信銀資金清算系統。

    2006年4月12日,經人民銀行批准,由全國30家省級農村信用聯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深圳農商行共同發起成了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其作用就是辦理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銀行承兌匯票,實時電子匯兌,個人賬戶通存通兌的異地資金清算,以及經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資金清算業務。

    因此,在該清算系統的支援下,農商行、農合行和農村信用社之間,跨行櫃檯業務是可以相互受理的。當然,由於它們都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獨立法人組織,以盈利為目的,所以代理他行業務就會涉及到手續費問題,有的確實費率較高,不過為了節約費用,可以透過手機銀行APP轉賬,單日50萬之內一般都是零手續費,方便安全高效。

  • 10 # 氣壯山河

    在經濟性質方面,是地方國營和集體經濟共存的關係;經華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農商銀行,由於資金結構或成分,相對於信用社有一定的變化。亦與其原信用合作社的集體經濟相比,兩者雖有差別,但都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同屬國家法律保護的金融制度。

    在兩個金融單位之間,是“母體裂變”關係。

    ✍①、各地信用合作社,已經陸續有70歲以上的年齡了。她是從解放初期,以“三農”服務為主體物件,而發展壯大的金融機構。從鄉鎮信用社所在位置、業務輻射範圍看,雖有一定的固定性和穩定性。但也有一定的侷限性。亦需透過改革產生裂變,實現更好的未來。

    ✍②、農商銀行的組建,既含有信用社的“基因”,也具有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氣息”。透過改革“裂變”為新型企業,亦不再是“原地踏步”,即可走出鄉鎮,向省內“大都市”延伸邁進。憑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綜合實力,有益於在競爭中繼續發展壯大,增強抗拒不良資金的風險能力,成為新型的現代企業。

    在金融業務方面,既是城鄉“兄弟”或“夥伴”關係,也是競爭對手的關係。農村信用社與農商銀行,雖然說所處的位置不同,但同樣都是以經營貨幣,力爭效益更大化為目的的金融企業。亦可稱為是同行業的姊妹與兄弟。但在市場競爭條件下亦是對手關係。

    在經營管理與核算方面是各自獨立的關係;這種關係有利於調動企業的積極性,避免“大鍋飯”的某種弊病。適宜於在市場競爭中,增強企業“體質”與生存活力。

    在企業主體責任方面,是互不相干的兩大企業法人關係。但這種關係在市場執行中,亦有利於發揮各自的經營管理優勢,避免某些不利因素,而揚長避短,助力比翼雙飛。

    在企業管理方面,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關係。信用合作社與農商銀行,沒有相互依存的利益關係。都是在華人民銀行的一個政策前提下,自主經營、自行管理、自負盈虧和獨立擔責…,亦為有限責任。

    簡言之,從服務區域與經濟佈局…來看,亦是城市金融與農村金融的關係;換句話說也是“蓄水池”與“蓄水池”的作用和關係。

  • 11 # 海洋中的一條

    這個要先了解農村信用社的歷史,農村信用社是在全國解放後的50年代初期逐步發展壯大起來的。1996年前全國各地都叫農村信用社,國務院從96年9月下文對農村信用社進行改革,並從農業銀行“脫鉤”即脫離了中國農業銀行的管理,因全國各地情況不同,農村信用社逐步改制並進入到一級法人治理結構模式,即大部分地區農村信用社都以縣(市、區)一級法人作為一個地方性的金融機構。從而也導致有的叫信用聯社、有的叫合作銀行或叫農村商業銀行。現在全國絕大部份都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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