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應該繼續完成,軟體中署名個人,建議把學校資訊加上。申報軟體著作權登記時,是沒有發明人資訊的,申請人為學校,或者學校+個人;申請專利時,申請人為學校,或學校+個人,發明人寫個人,可以酌情加上其他人。
首先,這不是法律權屬的問題,法律權屬是明確的,相關的權利人是題主,不屬於職務發明創造,因為題主不是學校的員工,也不是完成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基本上沒有利用學校的資源。所以,如果題主拒絕老師的提議是完全可以的。
但是,從題主的描述看,老師也是為了你好,並不是出於私心。我們來看看以學校名義申報的好處:
1、不影響題主作為發明人的權益,
學校作為一個教育機構,他拿你的作品有什麼用,增加學校的研發成果而已,學校以自己的學生做出了優秀的作品而自豪,而不會侵佔學生的利益,即使將其商業化,所得的利益也是歸學生的。
建議題主到科技處或成果處瞭解下,技術轉化的流程問題,最好是與學校有個協議,約定如果轉化,是否需要題主的同意,相關的收益如何分配,我打過交道的學校不多,一般是需要發明人同意,學生的話,收益基本歸學生,這也是學校的成績啊。這個約定主要是考慮到,如果有人出錢買,學校是傾向於賣掉的,這也是成績啊,但如果發明人並沒有意向賣,而是想自己來轉化,學校又聯絡不到發明人,會不會就做主賣掉。其次,如果發明人自己聯絡到人買,學校會不會因為官僚作風導致程式複雜,帶來麻煩。
2、學校是更好的平臺
學校會不會有更好的支援、有更多的曝光機會,得到更強的轉化效應?比如學校組織展覽,比如學校組織成果轉化
學校會不會進行評獎,從而做出鑑定或認定?從而得到進一步的機會,簡歷上也可以吹吹nb:本人開發的某某作品在校某某大賽上獲得幾等獎。
學校會不會有相關的渠道,能夠讓技術快速得到轉化?
以學校的學術權威背書,認可度會不會更高點?
當然,不以學校的名義報,你還是學校的學生,這些參展、評獎啊,你也可以參加,但是以學校的名義報,就是進入了學校的成果管理體系,他知道你做了這個事,學校也可以吹吹nb,不光是你的成績,也是學校的成績。要不然,你自己做了,學校可能不知情,也就不會有相關的推廣機會。
3、成本
以學校的名義報,能不能批點費用,先落點實際的好處,進一步開發?相關的申報費用,是不是學校出了?相關的管理耗費的時間成本,是不是不用付出了?
所以,題主主要要考慮的是,會不會由於官僚的原因,導致你以後要轉化的時候比較麻煩。
題主可能考慮的是不答應老師的要求,是否會“得罪”老師,進而給自己造成不利的影響。我覺得只要老師沒有提出寫他的名字,那他基本上是出於好心,題主可能過慮了。
從實踐上,我建議:
1、申報軟體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為學校,或者學校+個人;
2、申請專利時,申請人為學校,或學校+個人,發明人寫個人,可以酌情加上其他人
3、發明人酌情加上其他人,比如老師、關係比較好的同學,給別人的簡歷上也加一筆嘛,學校相對來說還是純潔些,說不定老師還不稀奇掛名呢。這是世故點的做法,不加也可
5、瞭解學校處理成果的相關流程,如果學校有相關的制度,照著制度來,如果沒有明確的制度,最好有個紙面的約定或協議。
就我的瞭解,學校一般都是一路開綠燈的,有錢的學校,甚至願意出錢鼓勵學生的。
先說結論,應該繼續完成,軟體中署名個人,建議把學校資訊加上。申報軟體著作權登記時,是沒有發明人資訊的,申請人為學校,或者學校+個人;申請專利時,申請人為學校,或學校+個人,發明人寫個人,可以酌情加上其他人。
首先,這不是法律權屬的問題,法律權屬是明確的,相關的權利人是題主,不屬於職務發明創造,因為題主不是學校的員工,也不是完成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基本上沒有利用學校的資源。所以,如果題主拒絕老師的提議是完全可以的。
但是,從題主的描述看,老師也是為了你好,並不是出於私心。我們來看看以學校名義申報的好處:
1、不影響題主作為發明人的權益,
學校作為一個教育機構,他拿你的作品有什麼用,增加學校的研發成果而已,學校以自己的學生做出了優秀的作品而自豪,而不會侵佔學生的利益,即使將其商業化,所得的利益也是歸學生的。
建議題主到科技處或成果處瞭解下,技術轉化的流程問題,最好是與學校有個協議,約定如果轉化,是否需要題主的同意,相關的收益如何分配,我打過交道的學校不多,一般是需要發明人同意,學生的話,收益基本歸學生,這也是學校的成績啊。這個約定主要是考慮到,如果有人出錢買,學校是傾向於賣掉的,這也是成績啊,但如果發明人並沒有意向賣,而是想自己來轉化,學校又聯絡不到發明人,會不會就做主賣掉。其次,如果發明人自己聯絡到人買,學校會不會因為官僚作風導致程式複雜,帶來麻煩。
2、學校是更好的平臺
學校會不會有更好的支援、有更多的曝光機會,得到更強的轉化效應?比如學校組織展覽,比如學校組織成果轉化
學校會不會進行評獎,從而做出鑑定或認定?從而得到進一步的機會,簡歷上也可以吹吹nb:本人開發的某某作品在校某某大賽上獲得幾等獎。
學校會不會有相關的渠道,能夠讓技術快速得到轉化?
以學校的學術權威背書,認可度會不會更高點?
當然,不以學校的名義報,你還是學校的學生,這些參展、評獎啊,你也可以參加,但是以學校的名義報,就是進入了學校的成果管理體系,他知道你做了這個事,學校也可以吹吹nb,不光是你的成績,也是學校的成績。要不然,你自己做了,學校可能不知情,也就不會有相關的推廣機會。
3、成本
以學校的名義報,能不能批點費用,先落點實際的好處,進一步開發?相關的申報費用,是不是學校出了?相關的管理耗費的時間成本,是不是不用付出了?
所以,題主主要要考慮的是,會不會由於官僚的原因,導致你以後要轉化的時候比較麻煩。
題主可能考慮的是不答應老師的要求,是否會“得罪”老師,進而給自己造成不利的影響。我覺得只要老師沒有提出寫他的名字,那他基本上是出於好心,題主可能過慮了。
從實踐上,我建議:
1、申報軟體著作權登記時,申請人為學校,或者學校+個人;
2、申請專利時,申請人為學校,或學校+個人,發明人寫個人,可以酌情加上其他人
3、發明人酌情加上其他人,比如老師、關係比較好的同學,給別人的簡歷上也加一筆嘛,學校相對來說還是純潔些,說不定老師還不稀奇掛名呢。這是世故點的做法,不加也可
5、瞭解學校處理成果的相關流程,如果學校有相關的制度,照著制度來,如果沒有明確的制度,最好有個紙面的約定或協議。
就我的瞭解,學校一般都是一路開綠燈的,有錢的學校,甚至願意出錢鼓勵學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