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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180720438130

    雞尾酒一詞,由英文“雞尾”(cocktail)一詞直譯而來。

    說法一

    雞尾酒(Cocktails) 在1777年,Betsy Flanagan發明了美國式的“雞尾酒”。雞尾酒起源於1776年紐約州埃爾姆斯福一家用雞尾羽毛作裝飾的酒館。一天當這家酒館各種酒都快賣完的時候,一些軍官走進來要買酒喝。一位叫貝特西·弗拉納根的女侍者,便把所有剩酒統統倒在一個大容器裡,並隨手從一隻大公雞身上撥了一根毛把酒攪勻端出來奉客。軍官們看看這酒的成色,品不出是什麼酒的味道,就問貝特西,貝特西隨口就答:“ 這是雞尾酒哇!”一位軍官聽了這個 詞,高興地舉杯祝酒,還喊了一聲:“ 雞尾酒萬歲!”從此便有了“雞尾酒”之名。這是在美洲被認可的起源。

    說法二

    一天,一次宴會過後,席上剩下各種不同的酒,有的杯裡剩下1/4,有的杯裡剩下1/2。有個清理桌子的夥計,將各種剩下的酒,三、五個杯子混在一起,一嘗味兒卻比原來各種單一的酒好。接著,夥計按不同組合一連幾種,種種如此。這後將這些混合酒分給大家喝,結果評價都很高。於是,這種混合飲酒的方法便出了名,並流傳開來。至於為何稱為“雞尾酒”而不叫夥計酒,便不得而知了。

    說法三

    1775年,移居於美國紐約阿連治的彼列斯哥,在鬧市中心開了一家藥店,製造各種精製酒賣給顧客。一天他把雞蛋調到藥酒中出售,獲得一片讚許之聲。從此顧客盈門,生意鼎盛。當時紐約阿連治的人多說法語,他們用法國口音稱之為“科克車”,後來衍成英語“雞尾”。從此,雞尾酒便成為人們喜愛飲用的混合酒,花式也越來越多。

    說法四

    19世紀,美華人克里福德在哈德遜河邊經營一間酒店。克家有三件引以自豪的事,人稱克氏三絕。一是他有一隻膘肥體壯、氣宇軒昂的大雄雞,是鬥雞場上的名手;二是他的酒庫據稱擁有世界上最傑出的美酒;第三,他誇耀自己的女兒艾恩米莉是全市第一名絕色佳人,似乎全世界也獨一無二。市鎮上有一個名叫阿金魯思的年輕男子,每晚到這酒店悠閒一陣,他是哈德遜河往來貨船的船員。年深月久,他和艾恩米莉墜進了愛河。這小夥子性情好,工作踏實,老克裡打心裡喜歡他,但又時常作弄他說:“小夥子,你想吃天鵝肉?給你個條件吧,你趕快努力當個船長。”小夥子很有恆心,努力學習、工作,幾年後終於當上了船長,艾恩米莉自然也就也就成了他的太太。婚禮上,老頭子很高興,他把酒窖裡最好的陳年佳釀全部拿出來,調合成“絕代美酒”,並在酒杯邊飾以雄雞尾羽,美麗到極。然後為女兒和頂呱呱的女婿乾杯,並且高呼“雞尾萬歲!”自此,雞尾酒便大行其道。

    說法五

    相傳美國獨立時期,有一個名叫拜託斯的愛爾蘭籍姑娘,在紐約附過開了一間酒店。1779年,華盛頓軍隊中的一些美國官員和法國官員經常到這個酒店,飲用一種叫做“布來索”的混合興奮飲料。但是,這些人不是平靜地飲酒逍閒,而是經常拿店主小姐開玩笑,把拜託斯比作一隻小母雞取樂。一天,小姐氣憤極了,便想出一個主意教訓他們。她從農民的雞窩裡找出一雄雞尾羽,插在“布來索”杯子中。送給軍官們飲用,以詛咒這些公雞尾巴似的男人。客人見狀雖很驚訝,但無法理解,只覺得分外漂亮,因此有一個法國軍官隨口高聲喊道“雞尾萬歲“從此,加以雄雞尾羽的“布來索”就變成了“雞尾酒”,並且一直流傳至今。

    說法六

    傳說許多年前,有一艘英國船停泊在猶加敦半島的坎爾傑鎮,船員們都到鎮上的酒吧飲酒。酒吧樓臺內有一個少年用樹枝為海員攪攔混合酒。一位海員飲後,感到此酒香醇非同一般,是有生以來從未喝過的美酒。於是,他便走到少年身旁問到:“這種酒叫什麼名字?少年以為他問的是樹枝的名稱,便回答說:“可拉捷、卡傑。”這是一句西班牙語,即“雞尾巴“的意思。少年原以樹枝類似公雞尾羽的形狀戲謔作答,而船員卻誤以為是“雞尾巴酒”。從此,“雞尾酒”便成了混合酒的別名。

    說法七

    以某一貴族婦女Oxc-hitel的名字而演變成為Cocktail,以此表示尊貴:以雄雞尾羽象徵英雄氣概:以彩色雞尾象徵調酒女郎愛美及調酒手藝高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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