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 (一)組織動員職能。即指政黨所應具有的最大限度地發現、集合、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為實現以本階級為基礎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發展目標服務的政治品質和政治技能。政黨本身是組織的產物,是組織起來的“一種政治的社會”。組織政黨的第一要義在於對階級力量的組織動員,而對階級力量組織動員的進一步提升和擴充套件則是對整個社會力量的組織動員。因此,組織動員包括本階級在內的社會政治力量實現政黨價值目標,既是政黨的本性,也是政黨的天職,因而是歷史賦予政黨首要的和基本的職能。政黨是否具有最大限度地“把黨內黨外、國內國外的一切積極的因素,直接的、間接的積極因素,全部調動起來”的政治品質與政治技能,關係到政黨的階級基礎與社會基礎,關係到政黨職能的組織依託與社會底蘊,因而影響到政黨的前途命運。 (二)價值導向職能。即指政黨所應當具有的為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提供價值導向的政治品質與技能。在政黨政治時代,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健康發展與以下三個因素密切相關:一是政黨主要是執政黨價值體系的確立及其社會認同程度;二是執政黨特別是執政黨領導集團的素質水平;三是政黨、國家、社會的組織形式、相互關係及其科學化水平。其中,政黨價值體系的確立及其社會認同的程度是首要的和基本的。 在現代社會,政黨價值體系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發展的思想主導、精神力量和目標指向。因此,政黨價值導向的方向及其能量的大小,直接影響到民族國家的前途命運。 (三)橋樑中介職能。即指政黨所應具有的把社會公眾和國家政權有機聯絡起來的政治品質與政治技能。政黨政治就其政治型別而言屬於民主政治,是對君主政治(專制政治)的否定;而從民主的角度來看,政黨政治則屬於間接民主、代議制民主。在民主政治程序中,間接民主、代議制民主是必經的歷史階段。在現代民主社會,主權在民的原則把人民的利益與要求置於政治的核心地位,國家過程的原始動力來自於社會各階層與廣大人民群眾。這樣,在民主政治機制中,就需要有一個能夠將社會能量加以轉換並傳輸到政治中樞去的中介機制,使公眾的民主價值追求經由政黨轉換為民主體制和民主機制,表現為具體的民主內容和民主過程。這就是政黨政治產生的根據和存在的理由。政黨政治這種民主形態從根本上決定了政黨作為民眾和政權的中介,應當具有關注民生、體察民意並進行利益整合和表達的政治品質與政治技能。由此,政黨“既是社會自主參與國家生活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是以民主的方式運作國家制度的內在要求”。政黨的這種職能在其執政前表現為形成充分反映民意的政治綱領,並透過廣泛宣傳,贏得民眾支援,以此實現政黨目標的第一步——成為執政黨;而在其執政後,則表現為根據民意提出符合民族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並透過法律程式上升為國家意志予以貫徹執行。 (四)人才保障職能。即指政黨所應當具有的透過人才供給和組織體系的力量,保障國家政權運轉方向與本黨價值取向相一致的政治品質和政治技能。按照民主程式委託一批政治精英治理國家,是現代民主社會的普遍做法。由於政黨的本質及其特殊的政治地位所決定,理所當然應當具有這種選拔、培養政治精英的政治品質和政治技能,以此從人才資源的角度保證國家行為同政黨價值取向相一致,同絕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相統一,同人類文明的發展相協調。政黨的這一職能表現在兩個基本方面,一方面是發現、培養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所需要的各類人才;另一方面是組織、參與和影響各級各類的政治推薦和選舉,爭取使本黨推舉的候選人當選國家政權機關的公職人員。經驗表明,執政黨是否具有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並輸送“精英”的品質與技能,能否做到透過人才的供給和組織體系的力量最大限度地保證國家政權的運轉方向與本黨的價值取向相一致,既關係到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發展方向和質量,也關係到政黨自身的發展前途和歷史命運。 (五)利益協調職能。即指政黨所應當具有的將社會構成的各方面、國家系統的各個部分的具體利益訴求從根本上統一到國家基本價值取向的政治品質和政治技能。生產的社會化帶來的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必然引起社會矛盾的多樣性及複雜化。而社會化大生產,又使社會矛盾發展速度快、影響範圍廣及其綜合性和複雜性的特點日益明顯。也就是說,社會發展現代化程度越高,社會矛盾越具有公眾性,因而也就越需要政黨的協調。目的在於透過政黨目標的動員力、政黨理論的感染力、政黨行為的帶動力以及政黨事實的說服力,將方向不同、利益各異的社會力量引導到執政黨設定的社會發展的基本軌道上來,進而將其改造成、提升為執政黨基本價值的追隨者和實踐者。從政黨執政的一般規律來看,執政黨總是要想方設法協調各社會階級、階層、集團的利益,總是要儘可能地減少社會矛盾,以便形成和諧穩定的政治局面。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是政黨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執政黨若不能在充分實現自身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同時,更好地發揮國家機關以及人民團體的職能作用,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管理國家、社會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此實現國家的人民性,那就是執政不力,當然也就執不好政。 (六)發展穩定職能。即指政黨所應具有的維持政治秩序、促進社會穩定發展的政治品質與政治技能。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徵是發展和穩定。沒有穩定的發展是無序的發展,其嚴重後果必然是社會混亂;而沒有發展的穩定是社會僵硬,其嚴重後果必然是民主精神的窒息、經濟生活的衰退和文化生活的凋零。所以,發展與穩定既是政黨職能建設的基礎、實現的前提,也是政黨職能追求的目的和價值所在。 政黨的作用 1、爭取和教育群眾。政黨的首要作用就是爭取本階級群眾的支援和擁護,包括爭取更多的同盟者。 2、集中階級意志。政治統治是按照統治階級的意志所進行的統治。政黨是爭取和實現政治統治的工具。它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地集中它所代表的那個階級的意志。 3、掌握政權,行使國家權力。國家政權從來就是各種政治派別發揮政治作用的基本領域。政黨從產生那天起,就同國家政權發生了密切的關係。這不僅是因為政黨本身就是一定階級為取得和鞏固本階級的政治統治而建立的,而且還在於政黨要把集中起來的階級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就必須得透過國家政權機關制定政策的形式才能形成。
職能: (一)組織動員職能。即指政黨所應具有的最大限度地發現、集合、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為實現以本階級為基礎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發展目標服務的政治品質和政治技能。政黨本身是組織的產物,是組織起來的“一種政治的社會”。組織政黨的第一要義在於對階級力量的組織動員,而對階級力量組織動員的進一步提升和擴充套件則是對整個社會力量的組織動員。因此,組織動員包括本階級在內的社會政治力量實現政黨價值目標,既是政黨的本性,也是政黨的天職,因而是歷史賦予政黨首要的和基本的職能。政黨是否具有最大限度地“把黨內黨外、國內國外的一切積極的因素,直接的、間接的積極因素,全部調動起來”的政治品質與政治技能,關係到政黨的階級基礎與社會基礎,關係到政黨職能的組織依託與社會底蘊,因而影響到政黨的前途命運。 (二)價值導向職能。即指政黨所應當具有的為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提供價值導向的政治品質與技能。在政黨政治時代,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健康發展與以下三個因素密切相關:一是政黨主要是執政黨價值體系的確立及其社會認同程度;二是執政黨特別是執政黨領導集團的素質水平;三是政黨、國家、社會的組織形式、相互關係及其科學化水平。其中,政黨價值體系的確立及其社會認同的程度是首要的和基本的。 在現代社會,政黨價值體系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發展的思想主導、精神力量和目標指向。因此,政黨價值導向的方向及其能量的大小,直接影響到民族國家的前途命運。 (三)橋樑中介職能。即指政黨所應具有的把社會公眾和國家政權有機聯絡起來的政治品質與政治技能。政黨政治就其政治型別而言屬於民主政治,是對君主政治(專制政治)的否定;而從民主的角度來看,政黨政治則屬於間接民主、代議制民主。在民主政治程序中,間接民主、代議制民主是必經的歷史階段。在現代民主社會,主權在民的原則把人民的利益與要求置於政治的核心地位,國家過程的原始動力來自於社會各階層與廣大人民群眾。這樣,在民主政治機制中,就需要有一個能夠將社會能量加以轉換並傳輸到政治中樞去的中介機制,使公眾的民主價值追求經由政黨轉換為民主體制和民主機制,表現為具體的民主內容和民主過程。這就是政黨政治產生的根據和存在的理由。政黨政治這種民主形態從根本上決定了政黨作為民眾和政權的中介,應當具有關注民生、體察民意並進行利益整合和表達的政治品質與政治技能。由此,政黨“既是社會自主參與國家生活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是以民主的方式運作國家制度的內在要求”。政黨的這種職能在其執政前表現為形成充分反映民意的政治綱領,並透過廣泛宣傳,贏得民眾支援,以此實現政黨目標的第一步——成為執政黨;而在其執政後,則表現為根據民意提出符合民族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並透過法律程式上升為國家意志予以貫徹執行。 (四)人才保障職能。即指政黨所應當具有的透過人才供給和組織體系的力量,保障國家政權運轉方向與本黨價值取向相一致的政治品質和政治技能。按照民主程式委託一批政治精英治理國家,是現代民主社會的普遍做法。由於政黨的本質及其特殊的政治地位所決定,理所當然應當具有這種選拔、培養政治精英的政治品質和政治技能,以此從人才資源的角度保證國家行為同政黨價值取向相一致,同絕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相統一,同人類文明的發展相協調。政黨的這一職能表現在兩個基本方面,一方面是發現、培養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所需要的各類人才;另一方面是組織、參與和影響各級各類的政治推薦和選舉,爭取使本黨推舉的候選人當選國家政權機關的公職人員。經驗表明,執政黨是否具有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並輸送“精英”的品質與技能,能否做到透過人才的供給和組織體系的力量最大限度地保證國家政權的運轉方向與本黨的價值取向相一致,既關係到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發展方向和質量,也關係到政黨自身的發展前途和歷史命運。 (五)利益協調職能。即指政黨所應當具有的將社會構成的各方面、國家系統的各個部分的具體利益訴求從根本上統一到國家基本價值取向的政治品質和政治技能。生產的社會化帶來的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必然引起社會矛盾的多樣性及複雜化。而社會化大生產,又使社會矛盾發展速度快、影響範圍廣及其綜合性和複雜性的特點日益明顯。也就是說,社會發展現代化程度越高,社會矛盾越具有公眾性,因而也就越需要政黨的協調。目的在於透過政黨目標的動員力、政黨理論的感染力、政黨行為的帶動力以及政黨事實的說服力,將方向不同、利益各異的社會力量引導到執政黨設定的社會發展的基本軌道上來,進而將其改造成、提升為執政黨基本價值的追隨者和實踐者。從政黨執政的一般規律來看,執政黨總是要想方設法協調各社會階級、階層、集團的利益,總是要儘可能地減少社會矛盾,以便形成和諧穩定的政治局面。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是政黨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執政黨若不能在充分實現自身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同時,更好地發揮國家機關以及人民團體的職能作用,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管理國家、社會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此實現國家的人民性,那就是執政不力,當然也就執不好政。 (六)發展穩定職能。即指政黨所應具有的維持政治秩序、促進社會穩定發展的政治品質與政治技能。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徵是發展和穩定。沒有穩定的發展是無序的發展,其嚴重後果必然是社會混亂;而沒有發展的穩定是社會僵硬,其嚴重後果必然是民主精神的窒息、經濟生活的衰退和文化生活的凋零。所以,發展與穩定既是政黨職能建設的基礎、實現的前提,也是政黨職能追求的目的和價值所在。 政黨的作用 1、爭取和教育群眾。政黨的首要作用就是爭取本階級群眾的支援和擁護,包括爭取更多的同盟者。 2、集中階級意志。政治統治是按照統治階級的意志所進行的統治。政黨是爭取和實現政治統治的工具。它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地集中它所代表的那個階級的意志。 3、掌握政權,行使國家權力。國家政權從來就是各種政治派別發揮政治作用的基本領域。政黨從產生那天起,就同國家政權發生了密切的關係。這不僅是因為政黨本身就是一定階級為取得和鞏固本階級的政治統治而建立的,而且還在於政黨要把集中起來的階級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就必須得透過國家政權機關制定政策的形式才能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