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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風動

     (一)房屋產權只有70年,簽訂買房合同時,合同中有條款註明,房屋所佔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為70年。

      (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所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所以購房者買的房子所有權不只有70年。

  • 2 # 隨筆vlog

    1.產權到期後房子自動續期,根據頒佈的《物權法》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

    3.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屬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補交土地出讓金

  • 3 # 螞蟻愛旅行

    房子產權是永久的,要與不要都是自己的事。但是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一般有商業用地四十年的。還有住宅用地50/70年的。你說的產權到期基本上都是土地使用權到期了,這種情況國家基本上會根據當地的住房情況。制定土地使用權到期續期合同,如果房屋不可在住一般都會採取拆遷安置等措施!

  • 4 # 沉浮o人生

    就喜歡你這樣的,太好了,你不要有關部門免費幫你整理好收了!不用你操心!你的駕駛證身份證通行證到期了,可能都會來找你,但是房產證到期了!你放一萬個心,你只要說勞資就是不要不續不買!歡天喜地的送你出門右拐!

  • 5 # 抗癌人生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購買了房產,取得了房產的所有權,是永久性的,不存在到期不到期問題,只是該房產佔用的土地有使用年限,到期了要根據各個城市的政策,是無償繼續使用還是要繳納地價繼續使用。假設該城市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政府的政策是要補交地價才能繼續使用,但該業主不想交錢,那政府可以徵收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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